林偕春

林偕春

林偕春(1537~1604年) 字孚元,號警庸,晚年自號雲山居士。福建雲霄佳州村郭墩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嘉靖四十四年,登進士,隆慶二年(1568年)“分校禮闈”獲“五經魁”,獨得翰林學士。其間,授史職編修,以侍讀學士為太子太傅。萬曆元年(1573)拜太師。官至湖廣參政。祖居福建雲霄佳州郭墩,後遷居前塗村。偕春聰穎好學、磊落曠達,自幼隨父(名文貢,庠生,後封翰林院檢討)課讀。嘉靖四十年(1561年)中舉,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進士,入選翰林院庶吉士,後晉翰林院檢討、編修亞中大夫湖廣布政司參政

基本介紹

  • 本名:林偕春
  • 別稱:林太師公
  • 字號:字孚元,號警庸
  • 所處時代:明朝
  • 出生地:福建漳州府雲霄鎮前塗村
  • 出生時間:1537(嘉靖十六年)
  • 去世時間:1604(萬曆三十二年)
  • 主要作品:雲山居士集
人物生平,雲山書院(林太師公廟),林偕春墓(林太師公墓),林太師公祖宅(雲霄縣東廈鎮佳洲敦敦村),林偕春故居(雲霄縣莆美鎮前塗村),碧陽宮,御史林太師廟,大里永隆宮,雲山宮(林太師廟),林偕春家族世系,作品一覽,

人物生平

林偕春生長於內憂外患時期,對社會風情民間疾苦了如指掌,懷走仕途展抱負之志,救民於水火。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至四十四年(1565年)間,廣東饒平一帶“盜賊”進入詔安、雲霄等地,吏部欲添設臬憲,委以練兵詔邑,控制雲霄,林偕春以“官多民擾”向家宰陳述理由,後罷設;時雲霄有少數不法之徒常於鄉間搶劫,參戍與巡海憲臣議請朝廷夷以兵革,林偕春即向朝廷反映情況,倡導鄉民聯防,使不法之徒銷聲匿跡(後著《條上弭盜方略》),避免了一場兵禍。 林偕春博學多才,工於古文、辭、詩歌,文章氣節兼之。“戊辰(隆慶二年,即1568年)分校禮闈、所得南宮之士獨盛”。
林偕春畫像林偕春畫像
萬曆元年(1573年)奉詔纂修武宗、世宗兩朝實錄經筵展書、管理誥敕。萬曆二年(1574年),《實錄成》,首輔張居正派典籍要偕春為其撰述增褒飾語,以“王言有體”給予拒絕,寧挫一官、不假一字,為此被張居正記恨。翌年(1575年),按例時京官考察,居正找不到林偕春的把柄,便以例轉為由,擯其出翰林院,調任湖廣按察司副使。偕春知是居正報復,行至淮安“疏乞致仕歸”。家居期間,於萬曆七年(1579年)應漳浦縣令朱廷益邀請,參與續修《漳浦縣誌》。
萬曆十年(1582年),居正死,復偕春為兩浙提學,將赴任時,應鄉民請求,向縣令巡撫提出蠲免雲霄公溪舶餉事,雖得罪了地方官員,也不為悔。督兩浙學政期間,為朝廷選拔的人才“不勝編錄”,曾破例準許未參加歲考的陶望齡補試,並據其才學拔居榜首,為此而被直指使彈劾掛職(後望齡會試第一名,殿試第三名)。萬曆十三年(1585年),補南贛兵備道副使,時岑岡一帶有義民“作亂”,眾議主張用兵征剿,獨偕春以“勝小不武,濫殺非仁”力爭,巡撫接受他的意見,經撫慰使騷亂平息,受到朝廷欽賞。萬曆十四年(1586年)升任湖廣布政使司右參政,分守荊西。時荊西大旱,他全力組織抗災賑濟,百姓無不感恩戴德。不料次年(1587年)京中傳來訊息,又有人抓住浙江考試一事對他造謠中傷,他感嘆說:“這么大的宇宙竟容不得一個林偕春,那我就只好逃往醉鄉去了!”遂在署壁上題下“赤魃為災氣蘊隆,宵衣露禱意匆匆。誰知六事空惆悵,盡在狂夫萋菲中”、“深居慈母織含辛,誰信曾參解殺人。投抒不為三至動,還教世事假成真”等詩句後,攜帶家眷棄官歸里,從此不再出山。棄官家居後,築小齋懸匾“讀書談道”,雲霄讀書人上門請教求學者絡繹不絕。前塗是浦、雲、詔交通必經之道,往來官員慕名,經常上門拜望請教,他只談民間利弊得失絕不涉及個人私事。明制官員致仕家居,照例每月由地方發給車馬費,他一概辭謝,說:“我安步當車很是舒適,怎能增加地方的負擔!”因而更加受人敬重。
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偕春逝世,雲霄人為之罷市奔喪,葬於雲霄馬徑山,入祀漳浦鄉賢祠。清光緒九年(1883年),雲霄廳紳商各界募款在竹仔街(今南強路)漳江之畔建雲山書院,雕像崇祀,其少年時在南山寺右側的讀書處也由鄉民建為南屏書院。

雲山書院(林太師公廟)

雲山書院。又稱太師公廟,座落於雲霄縣雲陵鎮溪美街南強路東段的漳江西畔。始建於清光緒九年(1883年),占地面積1300多平方米,主體建築面積700多平方米。祀漳州鄉賢、明代太史林偕春。1985年元月15日,被公布為雲霄縣首批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林偕春
雲山書院由門廳、庭院、大殿、廂房、照壁等組成。前後共二進,重檐歇山頂。前為門廳,後為大殿,兩側廂房。大殿廳堂寬敞明亮,為二層方形樓閣式木石結構建築。主殿龕殿祀林楷春塑像。正脊中央豎立1.5米藍色釉陶葫蘆,上書:“天開文運”。門廳和廂房為磚木結構,門廳歇山頂,廂房硬山頂。大殿兩側門檐下辟台階,直通二層主樓“奎星閣”。二樓祀奎星。廟前有廣場,廣場正中塑林偕春石雕像。廣場前由四根巨大石雕柱構成山門,正中大門門楣上為著名書畫家劉海粟書寫的“雲山書院”四個大字。
林偕春
雲山書院保存了大量楹聯和題匾。大殿前檐柱對懸金字木聯“早有直聲留勝國,分其餘事活群生”,該聯繫辛亥革命烈士秋瑾的祖父秋嘉禾任雲霄同知時於光緒十五年(1889年)(時秋瑾烈士方髫齡,在衙讀書)為雲山書院撰書,因原聯廢佚,書院延請著名書法家沈覲壽重書。殿牆外梯道左側立《旌表節婦林母王太孺人墓碣》,明大學士黃道周撰書。
雲山書院在台灣基隆、南投和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地都有分廟。1995年3月19日,台灣南投縣林太師廟洪先生等五名監事到雲山書院尋源,終於在此獲得明確的史證。2004年至今,雲山書院共接待台灣信眾4000多人次。2007年10月29日,雲山書院林太史公及夫人神像和香火首次從雲霄起程入台。2008年5月7日,雲山書院的林太史公及夫人金身再次入台奉祀。兩次入台,在台灣引起了巨大反響,有力促進了兩岸的宗教文化交流,如今兩岸神緣文化交往不斷,聯繫密切。

林偕春墓(林太師公墓)

林偕春墓林偕春墓
林偕春墓 俗稱林太師公墓,在今雲霄縣莆美鎮馬山村西北一公里。林偕春於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逝世,萬曆皇帝御賜葬於馬山附近七星山,坐西北向東南。墓域面積5000平方米,墓道寬4米,共砌石踏步61級,墓為“風”字型結構,墓兩側的扶手牆為三級龍頭裝飾,墓前築有石結構墓亭,刻浮雕翁仲一對,前立石羊、石虎、石獅和望柱各一對。1955年列為省文管會分級文物保護單位。1966年被毀部分。1983年起先後5次整修,基本恢復原狀。

林太師公祖宅(雲霄縣東廈鎮佳洲敦敦村)

佳洲林太師公祖宅佳洲林太師公祖宅
林太師公故居原為林氏宗祠。林偕春中進士後,祖母王太孺人甚感欣慰,認為居址是祥興之地,臨終時遺囑,命其孫兒偕春、弘春日後改建此居宅為宗祠。偕春遵祖母遺訓,改宅為祠,建成二進一院,懸山頂木石結構祠堂,占地面積約800平方米。至今整體建築物保存完好,內祀奉林偕春神像,配祀其祖母王太孺人、偕春父林文貢、偕春母謝氏神位,1995年被公布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林偕春

林偕春故居(雲霄縣莆美鎮前塗村)

明代嘉靖年間佳洲近海多倭寇,時常騷擾百姓。林偕春祖父林琥早逝,留遺腹子林文貢(林偕春之父)生活異常艱難,因倭寇常騷擾佳洲,林偕春祖母王太孺人感慨生活艱難,佳洲不宜久居,遂攜兒女遷居往前塗村,定居前途村後,王太孺人“秉志撫孤,誓無他適”,晨衣拮据,為廢寢者數載,含辛茹苦教督偕春之父林文貢讀書,使之成為縣學生員,並娶妻謝氏生林偕春。嘉靖丁酉年四月初四,林偕春降生於前途村。
林偕春故居林偕春故居

南屏書院(林偕春讀書處)
南屏書院位於雲霄縣莆美山南山寺右側,系林偕春及其父林文貢讀書處原址,一殿二室內。清光緒二十年(1894年)鄉紳集資在書院前修建梅亭,亭內祀林偕春神像。

碧陽宮

碧陽宮位於福建南靖縣山城鎮,碧陽宮始建於明朝崇禎年間,歷朝多有翻葺.廟中供奉林偕春神像,配祀魁星。

御史林太師廟

御史林太師廟位於台灣南投縣草屯鎮御史里,御史林太師廟最早於1899年由御史里鄉民林紅毛先生所創設的之萬應堂。後當地鄉紳於1964年募款擴建為大廟,始奉祀林太師(林偕春)為主神像,配祀林太師夫人及萬應公、萬應婆、福德正神與地藏王菩薩神像,並成立管理委員會,正式命名該廟為林太師廟,後再度擴建,並組團至大陸往福建省雲霄縣雲山書院(林太師公廟)進香,奉請林太師公神尊回廟安奉。
林偕春

大里永隆宮

大里永隆宮位於台灣台中市大里區,乾隆年間由大里林開公第十六世祖從福建雲霄縣奉請林太師公(林偕春)神像渡台祀奉,建廟於台中永隆里大明路旁,並命名該廟為永隆宮,永隆宮主要供奉林太師公(林偕春)神像,配祀魁星。
林偕春

雲山宮(林太師廟)

林偕春
雲山宮位於新加坡武吉知馬區,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由旅居武吉知馬的福建雲霄籍華僑林崇德募資建廟,祀奉林太師公(林偕春)神位,並請新加坡著名詩人邱菽園撰寫建廟經過,立碑為紀。民國九年(1920年),因廟經十多年風吹雨打,廟宇建築結構逐漸傾頹損壞,當地鄉紳募資重修雲山宮。

林偕春家族世系

林偕春曾祖父:林崇器—— 處士。
林偕春祖父:林琥——處士,早逝。
林偕春祖母:王氏,以孫偕春貴,誥封太孺人。
林偕春父:林文貢,邑庠生,以子偕春貴,贈翰林檢討、征仕郎。
林偕春母:謝氏,贈孺人。
林偕春妻:方氏,誥封孺人。
林偕春側室:沈氏。
林偕春原有一子,幼年得天花早逝,林偕春弟弘春將子毓榛過繼於偕春為子,毓榛為邑生員,娶廩生方誌寶長女。
林偕春妻方氏生一女,嫁邑庠生王爾拔,王爾拔生平不詳。
林偕春側室沈氏生一女,嫁刑部主事胡賓墀之子胡鋌,胡鋌為邑庠生。
林偕春外孫王端時,邑庠生。
林偕春祖母王氏:林琥妻,年二十七夫亡,慟不欲生,姑止之曰:高堂垂白,遺孤未育,死可置此,豈曰慈孝?乃惟命堅守,婦姑食貧,艱苦萬狀,以葭洲近海多盜,左劍伯氏,右樹暘谷,避寇轉徙數十里,胥宇卜築,為百世基,子文貢博士,孫偕春翰林編修,上其事於朝,詔建坊,年八十三卒。  

作品一覽

林偕春除參與校勘《永樂大典》外,著作有《武宗世宗實錄》、《承天大志》、《漳浦縣誌》、《三國志摘》、《晉書北史鈔略》、《雲山居士集》(載入《明史藝文志》著錄)等。其文章氣節,深受同僚及世人崇敬,民間尊稱其為“林太師公”,雲山書院也稱太師公廟。今漳浦、南靖、詔安、平和、龍海、東山以及台灣和東南亞一些國家也有其廟宇,每年都有海內外香客前來謁拜。雲山書院、林偕春墓和南屏書院等,均被列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雲山居士集
太師公林偕春一生著述甚富。他在翰林院任史職時,常神疲案牘,詞章撰述頗多。兩次家居,“夙懷素志,郁不得伸,則每篇章焉發之”。有人勸他著書立說,以成一家之言。林偕春感慨說:“三蘇文章,至今人猶厭讀,何有於我?”林偕春逝世後,其弟林弘春於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搜諸荒管所遺”,“參與傳兒所抄,副平日所誦記,前後湊集,詳加檢閱,文以匯而集,集以時而次,編輯成書,厘為八卷”,編印了《雲山居士集》流傳於世,《明史·藝文志》有述及此事。
林偕春
萬曆版《雲山居士集》傳至清代末年,歲月久遠,已散佚無存。光緒十四年(1888年),雲霄進士張綱組織當時雲霄的一批文士在莆美秀才張履庵家藏抄本的基礎上,搜羅補輯,編印成光緒版《雲山居士集》。該集重刻之後,流傳頗廣,但經百年兵火,十年“動亂”,該集已蕩然無存。
1985年,雲霄民間重修雲山書院,並訪得私藏的光緒年間刊印的《雲山居士集》孤本,於是借出,交由縣方誌辦謄影複印,林偕春手澤終於重呈異彩。1999年,雲山書院重刊《雲山居士集》,據光緒版刊印本,增編入林太史像一幀、照片一組、改直行為橫行,一律使用簡體字並加標點,以便廣大民眾閱讀。編校工作雖未能盡善盡美,也算是表達了後人對前賢的崇敬。
光緒版《雲山居士集》共五卷,卷首有明萬曆年間序文三篇,一為林偕春胞弟林弘春的《家伯子云山居士集序》(萬曆三十四年);一為中憲大夫、天津兵備副使、雲霄進士張佐治的《林太史警庸先生文集序》(萬曆三十五年);一為中憲大夫、南京太僕寺少卿、錢塘進士姚文蔚的《林太史先生雲山居士集序》(萬曆四十一年),應該是原萬曆版的原序。另有光緒版序文三篇,一為內閣中書。漳州楊浚的《重刊雲山居士集序》(光緒十四年);一為雲霄進士張綱的《重編雲山居士集序》(光緒十四年);一為翰林院庶吉士、四川資陽縣令、龍溪施調賡的《重訂雲山居士集序》。另收入明崇禎七年翰林院編修、學者黃道周撰寫的《旌表節即婦林母王太孺人墓碣》全文(該碣石現存於雲山書院),是光緒年間重編時錄入的。
卷首標有《雲山居士集》總目,分為文集、詩集、集例三款。文集下註:遵依舊本體裁,遺失俟查續刻。可見萬曆版《雲山居士集》的編排體例與光緒版大抵相同。文集收集表、疏、議、賦、頌、論、考、記、引、傳共33篇,另有書信76篇、啟9篇、行狀1篇、志銘6篇、祭文24篇、文疏7篇、編為1-4卷。而文集中的序、說、贈言等部分注“缺”字,可見這些文章早已遺失在歷史的煙雲中,恐怕很難再“俟查續刻”了。詩集編為第五卷,依詩歌體裁分類,計有各體詩歌401首。後附“兩浙學約”,但下注“缺”字,想來當年林偕春任浙江學政時,曾用詩歌的形式為學生制定學習條例,可惜現在已無法讀到了。集例分為4項:一是館集,收的是林偕春在翰林院庶場館讀書時所寫的詩文;二是京集,收的是他任職翰林院時所寫的詩文;三是家集,分前後兩部分,前家集收任職浙江之前鄉居九年的詩文,後家集收湖廣辭官之後的詩文;四是宦集,收外出為官階段的詩文,又分為宦浙集、宦虔集和宦楚集。
《雲山居士集》的卷一、卷二中的文章多是他在翰林院任職時所寫。內容多數涉及到明末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軍事等狀況,這些文章最能體現林偕春的政治抱負和學識才華。如他在《安攘要論》中針對當時安內攘外的國家大計,提出“安內在息民,息民在擇吏;攘外在練兵,練兵在選將”的主張。他強調實事求是的作風,明確指出“天下之事,實則立,不實則廢”的道理。《邊防議》一文精闢地分析了當時邊防事務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在對待邊防事務中要“來即懲而御之,去則備而守之”,並從五個方面來議論邊防事務。一曰“任將”。林偕春提出“無專一之權,則勘亂乏責成之實”,因此對“勇智兼資、威望夙著、仁義自守、誠慎不欺”的人要“懸之以大將之印,授之以總制之權”。一曰“保眾”。他認為“當閒暇之時,相度民居之便,或百十餘家,則築一大城;或五六十家,則築一小堡”。這樣就可以“令百里之內,雖不同鎮,遇有警報,互相求援”,發動民眾積極參與。一曰“實屯”。要使民眾自食其力,“盡驅在邊之民,耕於沿邊之空地,牛具種子,官為貸之,歲之所入,十一取之”,來鼓勵民眾發展生產,這樣就可以做到“游手之人無所容,久廢之地無不墾”。一曰“敕法”。“申飭治邊之將,體賞罰之公,旌賞有功,必以其實;拿戮有罪,勿循乎情。”提出要嚴肅軍紀,賞罰分明。一曰“恤士”。“視士如嬰兒,可使赴深溪,視卒如愛子,可與同生死”,這樣愛護士兵,鼓舞軍心,就可以赴湯蹈火聽指揮。
早期的林偕春有著十分強烈的改革願望和揭露腐敗的勇氣。《宗藩祿糧議》一文甚至把改革的矛頭直指皇族,直指朝廷,要求朝廷取消宗藩祿糧,對於宗藩後裔,“但登其名,不錫其爵,但存其籍,不授之祿”,讓他們“農工商賈,各開其自生之路”。並指出朝廷“帶俸之徒太多,土木之功太煩,賞賜之恩太濫”,“百冗並出”,才導致國家財政虧缺。我們從文中讀到他的剛直,讀到他初生牛犢不怕虎的大無畏精神。《擬條陳銓衡事宜疏》一文,則筆鋒指向吏治的腐敗:“賢者未必用,用者未必賢。”原因是“以虛名取人”,導致“循資擢用者,未必有震世才”,“破格提升者,未必能卓然自立”。《邑志兵防論》則揭露地方駐軍存在的大量問題。所謂海防則“苟且虛名,全無實用”,官兵則“虛蹈名色,權襲爵級”。而且軍紀渙散,給百姓帶來莫大的禍害,軍隊“所過之處,雞犬為虛;所止之處,門戶為碎”,甚至連“賊所棄置不取者,兵盡收拾而賤鬻之矣”,令人毛骨聳然!
卷三的書信除了《回習豫南書》和《與唐麓陽太守書》外,一般篇幅不長。收信人多是林偕春的親友,不乏推心置腹的文字交談。(當然也有一些客套)由於是私人來往的信函,作者也勇於打開心扉,讓自己的喜怒哀樂盡情傾瀉。因此,這部分文章最能體現林偕春的個性。《回習豫南書》中陳述了他因在翰林院得罪當途者而辭官的實情,表現了他不願拋棄自身的尊嚴而隨便附和、曲意順從別人的堅強意志。林偕春堅守信念,不向邪惡低頭的鮮明形象躍然紙上。由於山寇作亂,福建總兵計議要用“屠戮遷徙之計”來對付閩南民眾,並計畫置福建南路參將駐紮於雲霄鎮,以控扼汀潮盜賊出沒。林偕春以舉人身份上書漳州太守唐麓陽,提出民眾之所以成為盜賊,是因為“屢經殘擾之後,或出萬死一生之計,苟存旦夕耳,非其性慾如是”,對民眾充滿了同情之心。並進一步指出,“頑民習盜”現象雖然存在,但為數極少,即使是號稱“盜藪”的“月港、梅嶺”,其“為盜者也僅二三而其為善者尚有七八”,因此把廣大百姓都當成盜賊對待,加以“屠戮遷徙”是不合情理的。言詞懇切,理直氣壯,最後當局收回成命,一方百姓也因此得到保全。
卷四中有啟、行狀、墓志銘和祭文,其中許多是珍貴的明代史料,可供我們研究。祭文中的人物大多涉及到林偕春的親朋好友,如岳父方谷泉、堂伯父後林公,母舅謝公、姑母湯孺人等,我們可以從這些祭文中進一步認識和了解林偕春的生平。文疏中有兩篇《上樑文》是林偕春建造葭州祖祠堂和前塗家祖祠堂所作的。文中表達了作者對祖宗的崇敬之心,這也可以幫助我們從側面了解林偕春的家族歷史淵源。
卷五為詩集,律絕古風,各體兼備,諷詠比興,意味深長。林偕春志存高遠,顯志通篇,表現了他直道行世、憂國憂民的高尚情操。“一局棋聲消永日,千章樹色足閒居。”林偕春借《荊西歸家漫題畫幅》抒發了他憤世歸隱的心聲。他在《擬此日不可再得》和《勖王婿》兩首詩中寫到,“春秋倏代序,寒暑互變遷”,“悔予學無及,望爾意匪輕”,告誡後人要愛惜光陰,勤奮苦學才能有所作為。語重心長,催人奮進。
在《詠菊》、《詠秋》、《桂花十詠》和《月下飲對茉莉花》等詩篇中,林偕春借詩文抒發了他在宦海沉浮中的無限憤悶和憂思,在逆境中尋找生活樂趣,使生活充滿了歡愉和活力,表達了其厭棄塵俗、嚮往自然的意趣。林偕春生於農家,以民為本,在《種槐》、《種柳》、《種荔枝》、《庭瓜雙實喜作》、《題芥菜畫圖》等詩篇中抒發了濃厚的鄉土情結,淋漓盡致地表達了他同農家共悲喜憂歡。在《望夫石》詩中,謳歌了中國婦女的傳統美德,並同情其悲慘命運,感人至深。
林偕春一生剛直立朝,為政清廉,愛民如子,是本地區歷史上重要的人物,為後世尊崇敬仰。他的遺著《雲山居士集》,內容豐富,或議論朝政得失,或評價歷史人物,或針砭社會弊端,或描述自然景物。涉及政治、經濟、軍事、教育、自然等各個方面,具有重要史料價值,是我們研究明代歷史的一份重要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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