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松谿縣住房保障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 釋義:政府部門
- 地點:松谿縣
- 國家:中國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指導城市客運管理職責劃給縣交通運輸局;
(三)增加人民防空管理工作的管理職責;
(四)增加住房保障管理職責;
(五)增加散裝水泥、新型材料行業管理職責。
主要職責
松谿縣住房保障和城鄉規劃建設局主要職責:
(一)松谿縣住房保障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的有關住房保障、城鄉規劃管理、基本建設、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住宅與房地產業、市政公用事業、勘察設計行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相關的發展戰略、產業政策、中長期發展規劃,並指導檢查督促實施;指導和管理全縣城鄉規劃編制工作;指導和管理全縣建設行業行政執法、執法監督以及建設監察工作,進行行業管理。
(二)松谿縣住房保障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負責制定全縣基本建設實施全過程的有關規定、程式、實施意見,協調全縣基本建設實施過程中的各方面關係,並監督檢查實施情況;制定並落實保重點的措施;參與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的巨觀調控和大中型項目及重點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負責建設工程初步設計檔案的報批,建設工程的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施工許可證發放和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指導和管理全縣建設項目檔案工作。
(三)松谿縣住房保障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負責制定各類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規範;指導人民防空部門做好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負責全縣重點項目、小型生產性項目和重要紀念性建築及房屋建築和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的初步設計審查、概算調整和修編審定工作。
(四)松谿縣住房保障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指導和管理全縣城市市政設施(道路、橋樑、排水、路燈、污水、垃圾處理)、公用事業(供水節水、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城鄉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指導和管理全縣風景名勝區保護、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城市規劃區和風景名勝區內生物多樣性工作,指導和管理城市規劃區內地下水開發利用與保護;指導和管理城鄉環境衛生整潔工作。
(五)松谿縣住房保障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指導和管理全縣住宅建設與房地產業;主管全縣城鎮房地產(二級、三級)交易市場工作,指導和規範房地產市場行為;指導房地產綜合開發、經營、房屋徵收、房地產權屬、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導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六)松谿縣住房保障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指導和管理全縣村鎮建設和村鎮公用設施、村鎮容貌、環境衛生及園林綠化工作;編制推廣民房通用設計圖;組織村鎮建設試點、推行村鎮建設綜合開發和配套建設。
(七)松谿縣住房保障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組織編制和管理全縣建設工程估算指標、概預算定額、工期定額,負責對工程建設造價的指導和管理工作。
(八)松谿縣住房保障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負責工程建設過程中勘察設計諮詢、建築安裝、室內外裝飾裝修、工程質量監督與檢測、城鄉建設、房地產開發和物業的企事業單位資質審查與管理;負責建築行業的企業單位資質的審查與管理。
(九)松谿縣住房保障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指導和管理全縣建築市場,規範建築市場行為,負責全縣勘察設計諮詢、建築施工、工程監理的行業管理;指導和管理全縣有形建築市場;指導和監督全縣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指導和管理全縣工程建設監理工作;指導和管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測工作;管理建設行業安全生產,組織參與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松谿縣住房保障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負責制定全縣建設系統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成果推廣,指導重大技術引進和創新工作;負責新型建築材料、建築新技術、新工藝和散裝水泥的推廣套用。
(十一)松谿縣住房保障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綜合管理全縣建設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外事工作,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外、境外工程承包和建築市場勞務合作。
(十二)松谿縣住房保障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制定全縣建設系統各類人才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和管理全縣建設職工隊伍的培訓和繼續教育;負責建設行業的各類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資格從業和執業資格管理工作;管理直屬企事業單位的人才、機構編制工作;指導全縣建設行業財務會計、勞動工資、社會保險、勞保費用統收統支和勞動標準工作;負責全縣土建環保中級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組織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松谿縣住房保障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設6個職能股(室)。
(一)松谿縣住房保障和城鄉規劃建設局黨政辦公室(監察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文電處理和對外聯絡、新聞宣傳報導工作;負責起草局重要文稿;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負責督辦工作,組織辦理人大議案與政協提案;負責機關文書檔案管理、信息、信訪和接待工作;組織開展機關效能建設活動;負責機關財產、房產和保衛、保密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系統人事、勞資、離退休管理、年度目標責任制的考核、專業技術職稱考評工作。負責黨務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黨員的培養、發展工作,黨的組織生活;負責宣傳工作、統戰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紀檢、監察日常工作。
(二)松谿縣住房保障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規劃管理股
貫徹實施國家、省有關城鄉規劃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相關的發展戰略、產業政策、中長期發展規劃,制定貫徹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管理全縣城市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開發區規劃。受縣政府委託,組織編制縣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市政工程規劃、城市設計和法定圖則。指導鄉(鎮、街道)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專業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指導編制與城市建設有關的各項專業規劃,並負責各項專業規劃的報批工作。參與研究制定城市發展戰備規劃、年度城市建設計畫;參與編制城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計畫,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審批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擴建和改建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地下空間和其它工程設施建設,以及建築使用功能、土地使用性質變更,提出規劃設計條件,審查規劃設計方案、建築設計方案和施工圖件,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範許可證》;負責臨時建設用地、臨時建設工程、城市雕塑和戶外廣告的規劃管理審批工作,參與基本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的前期論證和選址工作;負責對城市地下空間實施統一的規劃管理,指導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組織編制城市地下空間發展規劃、城市地下管廊建設規劃,並做好報批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全縣城市規劃的實施情況,組織開展城市規劃區內建設工程規劃批後跟蹤管理和竣工驗收等核實工作,協助查處違法建設行為,受理行政區內有關規劃的行政複議申訴。
(三)松谿縣住房保障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城市建設股
組織編制全縣房地產業和市政公用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產業政策實施和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城市建設維護資金計畫和年度建設項目計畫;負責市政公用設施建設項目的設計審查和實施工作;負責城市建設的統計工作;指導和管理全縣供水節水、供熱、市政設施(道路、橋樑、排水、路燈、垃圾處理、污水處理)、園林綠化、市容環境衛生工作;指導和管理城市規劃區的綠化工作;指導和管理城市管線工程建設;負責對全縣風景名勝區的保護、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城市規劃區和風景名勝區內的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負責市政、公用事業、園林綠化企事業單位資質管理工作;指導和管理城鄉環境衛生整潔工作;指導和管理全縣住宅建設與房地產業;綜合管理建設行業招商引資、國外貸款、贈款及有限經營權轉讓工作。
(四)松谿縣住房保障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工程建設管理股
負責全縣工程建設程式的規範和管理;指導和規範全縣建築市場,管理有形建築市場;指導和管理全縣工程建設工作;負責業主發包資格管理;負責招投標監督管理;負責建築施工、建築安裝、建築製品、室內外裝飾裝修、招標代理、建築金屬結構、建築幕牆、設備安裝、工程造價諮詢等單位資質管理。負責建築工程勘察成果施工圖設計的備案,參與基本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事務;負責施工許可審批、工程質量監督,參與建設行業縣管項目的竣工驗收管理;管理建設監理工作,負責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負責全縣工程質量監督、檢測機構資質的審查與管理。綜合管理全縣工程建設和城鄉建設勘察設計市場,對勘察設計實行行業管理;綜合管理全縣工程質量與行業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建築施工企業管理人員與特殊工種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安全年審及統計上報工作。
(五)松谿縣住房保障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財務審計股
負責建設系統會計核算中心全面工作;負責局屬企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和內審工作,指導建設行業的財務會計工作;負責局機關預算內和預算外資金的管理;組織編制行業技術引進規劃、年度固定資產計畫及企業技術改造計畫、利用外資計畫並辦理有關立項的申報;負責行業技術改造項目的可行性論證,參與行業固定資產投資基建項目、技改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負責直屬企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指導全縣建設行業在建立現代化企業制度中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落實督促應上繳的管理費收支工作。
(六)松谿縣住房保障和城鄉規劃建設局住房保障辦公室
負責制定縣內住房保障的相關規定;對廉租住房家庭申請進行受理、登記,對廉租住房戶進行入戶核實、定期複查、審核、公示、補貼發放及廉租房出租工作;負責廉租住房家庭檔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經濟適用房建設和住房解困戶解困工作;指導和管理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和住房資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工作;指導和管理林區棚戶區、墾區棚戶區改造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松谿縣住房保障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行政編制8名,其中:局長1名,黨委書記1名,副局長2名,副書記兼紀委書記1名;股級職數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