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本行政區的人民防空工作的規章和措施。編制本行政區的人民防空建設規劃和計畫。擬定防空方案和各項保障方案。

主要領導,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領導

辦公室主任:於占武

主要職責

(四)組織人民防空工程和通信、警報的建設與管理。
(五)組織本行政區人民防空無線電戰時管制。
(六)監督檢查和指導城市建設、基本建設和城市開發利用地下空間貫徹人民防空規定的執行情況。
(七)檢查督促戰時醫療救護、物資儲備、水電供應和其它保障方案的落實。
(八)組織民眾防空隊伍建設和訓練。
(九)組織人民防空演習。
(十)組織人民防空宣傳教育。
(十一)組織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
(十二)管理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
(十三)戰時:負責發放空襲警報和組織實施燈火管制,組織指揮人民防空疏散和掩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衛作戰,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生活供應和其它保障工作,組織消除空襲後果,協助有關部門恢復正常的生產和生活秩序。
(十四)承擔新建民用建築,修建與不修建防空地下室審批職能。
(十五)承擔修建防空地下室,防護工程質量監督和工程竣工質量驗收職能。
(十六)承擔上級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和本級人民政府賦予的其它職責。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市人民防空辦公室設2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行政審批辦公室)。負責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勞動工資、行政監察、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機關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人防建設計畫、統計、財務、審計、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新建、擴建民用建築防空地下室建設的審批工作;確定新建、改建、擴建的單建人防工程及防空地下室的面積、防護等級、戰地功能;會同工程處現場勘查擬建位置是否有人防設施,並提出處理意見;對擬建防空地下室項目,確定是否符合防空地下室的面積、防護等級、戰時功能;負責與施工圖紙審查單位、建設單位聯繫,覆核施工圖紙面積;負責全市人防工程報廢拆除勘察申報工作。
(二)指揮宣傳科。負責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和人民防空宣傳教育;負責人民防空通信建設、警報建設與管理;負責組織人民防空專業隊伍訓練;負責組織制定城市防空襲預案,戰時人民防空的人口疏散計畫、醫療救護、物資和水電供應以及其它各項保障方案等;組織人民防空演習;訓練人民防空幹部和技術人員,組織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

人員編制

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級領導職數2名,機關工勤編制1名。
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 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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