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陽市規劃局

東陽市規劃局

東陽市規劃局,人民防空辦公室掛民防局牌子,與規劃局合署辦公。規劃局掛測繪與地理信息局牌子。市規劃局(人民防空辦公室)是主管全市城鄉規劃、測繪與地理信息、人民防空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陽市規劃局(人防辦)
  • 地址:市行政中心七樓
  • 郵編:322100
  • 局長:顧在響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直屬機構,領導班子,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鄉規劃、測繪與地理信息、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各項方針、政策;擬訂城鄉規劃、測繪與地理信息和人民防空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擬訂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各監督檢查。
(二)組織編制、修改城鄉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各類專項規劃,負責城鄉規劃的審查、報批和管理。
(三)負責全市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管理和建設用地、建設工程的規劃管理和出讓土地的規劃安排工作,核發各類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四)負責全市城鄉編制、審批、實施、修改的監督檢查,糾正或撤銷違反城鄉規劃法律、法規和城鄉規劃作出的行政行為;負責涉及城鄉規劃不定管理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
(五)負責基礎測繪規劃的編制與實施;負責測繪與地理信息相關項目的審核、備案與管理;負責地理空間數據交換和共享,負責“數字東陽”地理空間框架建設與管理;負責測繪與地理信息財政資金的監督管理。
(六)負責全市城鄉規劃、測繪與地理信息行業管理;負責設計市場管理;負責城鄉規劃設計單位、測繪單位資質不定管理;負責全市註冊規劃師、註冊測繪師執業資格管理。
(七)負責查處除南市街道和橫店鎮、南馬鎮、巍山鎮、歌山鎮以外其他鎮的鎮規劃區範圍內違反規劃違法建設行為的執法主體工作。
(八)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國防建設需要,負責編制人民防空規劃和計畫;負責民防工作規劃、計畫及實施工作,利用人民防空指揮、通信和民眾防空組織,參與城市平時搶險救災、應急救援工作,完成市政府賦予的在關搶險救災任務。
(九)負責人防工程的建設和監督管理;負責人防易地建設項目審批與人防工程改造、拆除、報廢的審批;負責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指導、協調、監督;指導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平時開發利用、戰時平戰轉換工作。
(十)負責人民防空組織指揮的相關工作。指導重要經濟目標單位制訂防護措施和搶險修方案並實施監督檢查;指導相關單位組建及訓練通信、防化防疫、醫療救護、搶險搶修、消防、治安、運輸等民眾防空組織;指導人民防空志願者隊伍奸建設。
(十一)負責人民防空宣傳教育的相關工作。負責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管理。依法籌集人民防空建設經費,編制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負責人民防空國有資產管理和科學技術管理工作。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和學術交流,推廣套用科研成果。
(十二)戰時根據市委、市政府和軍事指揮機構決定,發布人民防空的有關命令和指示。適時開設指揮所、實施有效指揮。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法規監察科)
負責機關黨務、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督查和對外聯絡接待工作;負責重要文稿、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和檔案的審核修改工作;負責文秘、制度建設、建議提案、政務公開、電子政務、信息、信訪、宣傳、保密、檔案、安全、重要會務工作;負責財務管理、行政後勤、機構編制、人事和勞動工資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工作人員和直屬單位領導幹部的考核和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負責規劃、測繪與地理信息、人民防空規範性檔案的制定、起草、審查、報批;負責規劃、測繪與地理信息、人民防空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工作;負責各類建設工程的開工放樣、驗線和竣工規劃核實,作出對違反規劃編制資質、規劃竣工核實和竣工資料報送管理行為的行政處罰;參與城市規劃方案的論證及建設單位提交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建築設計方案評審;協助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查處城市規劃區內各類違法建設行為;協助市城鄉規劃監察大隊、鎮、鄉人民政府做好鎮、鄉、村莊規劃區內的規劃執法管理;監督檢查城市勘察、測繪法律、法規的實施,查處違法測繪行為;組織召開聽證會;負責涉及城鄉規劃、測繪與地理信息管理、人民防空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二)規劃編審科
負責制訂城鄉規劃編制、管理的相關政策及規範性檔案;負責制定城鄉規劃區內規劃編制計畫,提出年度規劃編制任務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修改城市總體規劃、市域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城市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及重要地塊的修建性詳細規劃;指導歷史文化保護區和風景名勝區規劃編制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各類專項規劃;負責規劃項目的批前公示、批後公布;負責城鄉規劃的審查、報批和管理;負責城市規劃區內新增用地的項目審核;組織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選址並提供規劃設計條件;負責出讓地塊的規劃安排,提供國土出讓規劃條件;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用地土地用途、建築物用途以及用途改變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和利用的規劃管理工作;參與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工作;參與建設單位提交的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建築設計方案評審;負責規劃設計招標工作;負責全市規划行業管理和全市規劃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負責城市規劃檔案的收集、利用和管理工作;負責承辦市規劃管理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行政審批科
1.承擔本部門的全部行政審批職能。
負責辦理本局行政許可項目:
(1)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選址審批;(2)建設用地(含臨時)規劃許可;(3)建設工程(含臨時)規劃許可;(4)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5)文保單位及控制地帶工程設計方案批准;(6)城市綠化工程設計方案及改變城市綠化用地使用性質審批;(7)工程設計初步檔案審核;(8)改變土地和建築物用途審批;(9)使用基礎測繪成果審批;(10)永久性測量標誌拆遷的審批;(11)永久性測量標誌保護範圍內大功率無線電發射源建設選址的審批;(12)地圖的審批;(13)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規劃認可;(14)依附於城市道路建設各種管線、幹線等設施審批;(15)人防工程改造、拆遷許可;(16)人防工程項目建設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17)人防工程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審批;(18)地下空間開發兼顧人防要求審批;(19)人防工程竣工驗收許可;(20)公用人防工程平時利用許可;(21)人防警報設施拆除、遷移許可。
負責辦理本局非行政許可項目:
(1)城市地下管線竣工測繪資料及測繪項目實施前備案;(2)勘察、規劃設計單位資質審查及外省規劃編制單位承擔規劃編制任務,合作承擔規劃編制任務的備案;(3)建設工程驗線;(4)使用財政資金的測繪項目立項審核;(5)戶外廣告規劃審核;(6)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條件變更審批;(7)人防工程易地建設審批。
2.負責建設單位提交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建築設計方案聯合會審和建設項目選址聯合審批工作,依法核准項目建設圖紙;參與城市規劃技術規定的制訂、城鄉規劃管理政策的制訂、城鄉規劃編制與論證,參與建設工程初步設計聯合審查,政府性投資項目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的聯合審查和建設項目的工程竣工規劃核實、綜合驗收;負責行政許可項目的批前公告和批扣公布;負責行政許可項目的審批檔案管理。
(四)人防綜合科
負責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管理,編制市人防經費預決算,貫徹執行人防財務政策和規定;負責人防建設資金籌措、人防工程建設經費的使用管理和財務收支管理;負責人防宣傳、人防結建工程修建情況、財務報表等綜合統計工作。
負責編制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參與編制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地下空間規劃;督促檢查城市建設、基本建設中貫徹執行人防要求情況;制定全市年度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計畫;對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民用建築修建的防空地下室、人防資金投資建設的人員疏散場所)建設實施技術和質量管理;負責公共人民防空工程維修改造計畫編制並組織實施;負責人民防空工程平戰結合開發利用計畫編制;指導各單位做好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和平戰功能轉換工作;監督、檢查人防工程維護管理和安全工作;負責人民防空工程技術人員的培訓、學術交流、先進技術科研成果推廣套用工作。
組織制訂、實施防空行動方案和各項保障計畫;配合有關部門制訂重要經濟目標單位的防護方案;組織人民防空演練;負責0603人民防空指揮所的運行與管理;負責指導疏散場所的建設與管理;負責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系統的建設與管理;組織實施人民防空警報試鳴工作;負責組建、訓練防空專業隊伍;組織人防民防知識宣傳、教育;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組織指揮、通信警報、民防建設學術研究、交流和人員業務培訓;負責編制民防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利用人民防空指揮、通信和民眾防空組織,參與城市平時搶險救災、應急救援工作,完成市政府賦予的有關搶險救災任務;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人民防空工作的日常聯絡及落實工作。

直屬機構

東陽市規劃建築設計院
東陽市測繪管理處
東陽市村鎮規劃管理處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村鎮規劃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本市鄉鎮規劃、村莊建設規劃的編制和審批,並檢查督促其實施。指導村鎮規劃區範圍內土地的合理使用。負責核發村鎮規劃建設“一書兩證”以及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負責鎮規劃區範圍內的違章,違法建設項目的查處工作。組織村鎮規劃編制和管理的科學研究培訓人才,傳播鄉鎮規劃、村莊規劃的科學技術知識。

領導班子

顧在響(黨組書記、局長):主持規劃局(人防辦)黨政全面工作。聯繫人防綜合科。
占向紅(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分管村鎮規劃編制、管理和村鎮違法建設查處工作。聯繫城鄉規劃管理處(村鎮規劃管理科)、城鄉規劃監察大隊。主持經濟開發區規劃分局全面工作。
李中軍(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行政審批、市區規劃編審、測繪、信息檔案、工程建設、信訪、維穩工作。聯繫行政審批科、規劃編審科、測繪管理處、規劃與地理信息中心
李國華(副局長):協助局長做好“兩美東陽”規劃相關工作。
陳 糧(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協助黨組書記分管黨風廉政建設、隊伍建設。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任明強(黨組成員、總規劃師):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對重要規劃(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城市成片控規編制等)、重大項目(城市標誌性建築、面積大於1萬㎡的沿街建築、2萬㎡以上的公共建築、重大公建項目、房地產開發項目等)、經營性國有土地出讓條件等事項的技術把關。分管法制、規劃確認、橫店鎮規劃、業務培訓工作。聯繫法規監察科、橫店規劃(人防)管理處。
吳震陽(黨組成員、規劃建築設計院院長):主持規劃建築設計院全面工作,局內不作分工。
胡向陽(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分管財務、政務公開、安全生產、物資採購、工青婦、文明單位、五城同創等工作。主持局辦公室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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