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陽市水務局

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水利發展規劃、水資源開發利用規劃及有關政策,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全市重要流域(區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和有關專業規劃。擬訂有關水行政管理的政府規範性檔案。負責提出水務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初步意見,提出水務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陽市水務局
  • 地址:東陽市行政中心五樓
  • 郵編:322100
  • 局長:邢方錦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領導班子,

主要職責

1、統一管理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漁業資源。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擬訂全市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重要區域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漁業捕撈許可證、水產養殖使用證制度及水資源費、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徵收制度,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和有關專項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論證和防洪的論證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指導、監督黃土丘陵、低丘紅壤的治理與開發。
3、負責水資源和漁業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擬訂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意見,指導入河排污口設定工作。組織指導漁業水域生態環境的監測、保護與修復和漁業資源增殖工作。負責漁業資源、水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
4、負責水旱災害的防治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組織編制市防汛防台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對重要流域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汛防台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承擔市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5、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重要河道、水庫的治理和開發,制定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的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有關涉河涉堤建設項目審批(含占用水域審批)並監督實施。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和江堤的安全監管,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河道采砂許可。
6、組織、指導水政、漁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漁業行政執法,負責重大涉水、涉漁違法案件的查處,協調、指導水事糾紛處理。依法行使漁政監督管理、漁業船舶及船用產品的監督檢驗。
7、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在職責範圍內負責水能資源開發利用管理、組織開展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工作,擬訂水能資源開發利用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
8、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負責有關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指導市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承擔市水土保持委員會日常工作。
9、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及有關標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發布節約用水情況通報,組織監督全市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10、指導水文工作。負責水文水資源監測、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對江河水庫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質實施監測,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和全市水資源公報。
11、負責漁業行業管理。組織實施漁業生產經營許可制度,指導全市水產養殖、捕撈、加工、流通和新興漁業發展工作。指導漁業經濟體制改革、漁業產業結構調整、產品品質改善和漁業產業化。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水產原(良)種場、現代漁業示範基地的規劃,組織制訂水產養殖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水產養殖病害防治和水生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
12、開展水務、漁業科技工作和隊伍建設。組織水務與漁業科技、技術推廣及對外合作交流工作,組織開展水務行業質量監督工作,指導全市水務隊伍建設。
13、指導、監督市級水務、漁業資金的管理。提出有關水務、漁業的價格、收費、信貸的建議。
14、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
1、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承辦文秘、檔案、會議、信息、紀檢信訪、保密、保衛、宣傳等工作;負責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及督查考核等工作。
2、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工作;指導本系統內部的人才規劃、培訓、隊伍建設和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後勤管理和工團婦等民眾組織的協調工作。
3、管理全市水利(水務)、水電、漁業資金;監督全市水利(水務)、水電、漁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監督下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對下屬單位經濟活動的內部審計;指導和監督局屬單位的財務工作;承辦局機關財務和內審工作。
行政審批科
1、負責全市水政監察、水政、漁政執法和水土保持執法工作;承辦市內鄉鎮及部門之間的水事、漁事、水土流失防治、黃土丘陵和"四荒"開發等糾紛調處,參與市(縣)際間水、漁事糾紛調處;承辦水利(水務)執法培訓、執法檢查、行政訴訟、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水法規宣傳和普法教育工作。
2、統一管理和保護水資源,擬定管理和保護河道、水庫等水域、岸線、河堤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制度;管理河道采砂,核發河道采砂許可證,編撰全市水資源公報;負責飲用水源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飲用水源保護區建設和管理;負責水功能區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江河湖庫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的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
3、負責制訂有關水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檔案。
規劃建設科
1、制定水利(水務)、水電發展中長期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水中長期供求計畫;編制和審查市內河流和重點水利(水務)、水電綜合規劃及其他水利(水務)專業規劃,協調流域開發工作;承辦水利(水務)、水電基建項目審查、審批項目、重點補助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審查工作;負責涉水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的編制工作;組織協調水利(水務)、水電工程項目建設、負責本市項目初步設計審查、審批和其他項目的審查、報批工作。
2、組織實施指導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及城鄉防洪工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河道及小流域治理工程建設(負責白雲商貿園區和江北高新產業園區的小流域治理、河道整治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本市水利(水務)工程和農村水電電氣化的建設和驗收;安排全市水利(水務)、水電年度投資計畫;負責指導水庫、水工程、河道、小水電的安全運行管理及局屬單位的防汛防旱工作;負責水利(水務)系統的安全生產工作。
3、監督實施水利(水務)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水務)、水電工程的規程、規範;管理水利(水務)設計、工程招標、監理、施工及施工安全、質量監督、工程造價等工作;負責水利(水務)設計、監理、施工、諮詢等單位和人員的資質管理。
4、承辦水利(水務)綜合統計工作;負責水利(水務)水電科研、教育、技術合作和套用推廣工作。
經濟水產科
1、負責編制全市水利(水務)經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2、指導局屬企事業單位的水利(水務)經濟和綜合經營等工作。
3、負責調研提出水利(水務)、水電、漁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和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巨觀調節意見;管理水利(水務)、水電、漁業學會、協會;制訂重點課題調研和水利(水務)水電、漁業改革計畫,並組織實施。
4、負責編制全市漁業資源和水面開發利用、保護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水產養殖、捕撈、加工、流通等工作;負責全市漁業資源的管理和水產種苗監督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物的保護工作;負責全市水產技術推廣工作和漁業對外合作與交流。
水務科
1、負責城市供水、排水和排污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2、負責鄉鎮供水的管理工作。
3、指導全市計畫用水、節約用水。
市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
1、組織協調全市防汛防旱工作,承辦市防汛防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部署全市汛前、汛後水利工程的安全檢查,組織對全市水利工程的安全檢查。
2、有關防汛抗旱物資的儲備、管理、調度。
3、制定並組織實施防禦洪水和抗旱方案;掌握汛情、雨情、旱情、災情;掌握主要水利工程的運行狀況,及時向指揮部提出決策意見,減少水旱災損失。
4、做好汛期值班、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數據資料的收集、匯總、上報工作。
市機電排灌站
1、負責全市的節水灌溉、鄉鎮供水等工程項目建設的申報、規劃、管理及實施工作。
2、負責小型農田灌溉工程、節水灌溉技術的推廣套用、機電排灌、抗早服務及物資儲備、鄉鎮供水及解決農村人畜飲水困難的工作。
3、承擔職能範圍工程項目的技術指導、規劃、施工安裝工作。
市水利水電勘測設計所
負責市內水利、水電工程的規劃、勘測、設計工作。
市水文站
1、負責按部頒發的各類水文規範要求,做好本站和所屬的各項水文測報、水文資料收集、整理、整編和水資源的分析、計算工作。
2、負責將全部水文資料整編成果和原始水文資料報送上級並參加上級整編匯總審查。
3、負責所轄水文測站和代辦站水文業務管理。
4、負責其他水文業務管理。
市水利站
1、負責全市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
2、負責全市小(2)型水庫的除險加固和標準化建設工作;組織全市小(2)型以下水庫的安全鑑定;審批小型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的建設方案;審查山塘的維修方案;提供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測量、設計、放樣、施工等技術服務。
3、負責小型水利工程的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工作。
4、負責水利員的業務培訓和業務技術指導;承辦水利綜合統計工作。
市河道管理所
1、負責全市境內的砂資源和河道采砂管理,核發河道采砂的單位和個人采砂許可證的發放、年審和采砂管理費和堤防保證金收取工作。
2、負責東陽市境內涉河建設項目的審批,如建橋樑、堰壩、排污口、建房、河道覆蓋、建造水庫大壩等占用水域的單位和個人發放《浙江省河道管埋範圍內建設項目申請和審查意見書》,同時收取水域占用費。
3、負責全市河道疏浚和小流域治理,並及時上報金華和省水利廳的河道疏浚和小流域治埋的報表。
4、負責全市河道執法、巡查、處理違章。
市水土保持監督管理站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水土保持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全市水土流失案件的查處。
2、組織審查全市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及省級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市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工作;負責全市黃土丘陵、荒山開發項目的規劃、實施和驗收工作。
3、組織編制全市水土保持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水土流失的綜合治理及驗收工作;並組織重大水土保持工程的勘測設計工作。
4、負責全市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水土流失防治費的徵收和管理工作。
市水政監察直屬中隊
1、負責對全市取水單位和個人用水情況監督管理、計量設施安裝和取水許可的申請、審查工作。
2、負責全市水政監察工作。
3、徵收全市水資源費等。
4、負責地下水開採管理工作。
市漁政管理站
1、依法查處電、毒、炸魚違法行為,調處漁業水域污染事故及糾紛依法查處、保護漁業資源和漁業生態環境,保護漁業生產者的合法權益。。
2、負責水生野生動物的保護工作;做好水生野生動物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利用及許可證的審核、報批和漁業捕撈許可證審批與發放工作,嚴厲打擊非法捕撈和經營利用水生野生動物。
3、做好漁場、休閒漁業船舶的管理檢驗、登記以及證書的發放和水域灘涂養殖證的登記、審查工作。
4、依法徵收養殖水域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
橫錦水庫管理局
橫錦水庫是以防洪、灌溉為主,結合發電、供水、養魚等綜合利用的大型水庫。水庫總庫容2.81億立方米,正常庫容1.87億立方米。控制東陽江上游378平方公里的流域面積。水庫工程於1958年動工,1964年基本完成。水庫防洪標準為百年一遇洪水設計,可能最大暴雨校核。水庫灌溉面積10萬畝。一級電站裝機4000千瓦機組2台,500千瓦機組1台,1250千瓦機組1台;二級電站裝機1800千瓦。水庫通過引水工程向東陽城區供水,日供水能力10萬噸。
南江水庫管理局
南江水庫是一座以防洪、灌溉為主,結合發電、供水、養魚等綜合利用的大型水庫。水庫總庫容1.17億立方米,正常庫容0.9億立方米。水庫控制南江上游210平方公里的流域面積。水庫工程於1969年12月興建,1972年12月竣工。水庫灌溉面積10.7萬畝。一級電站裝機1250千瓦機組2台,2000千瓦機組1台,500千瓦機組1台;二級電站裝機500千瓦機組2台。在建南江水庫向橫店供水工程,日供水能力8萬噸。
東方紅水庫管理所
東方紅水庫是一座以防洪、灌溉為主,結合發電、供水、養魚等綜合利用的中型水庫。水庫總庫容1404萬立方米,興利庫容947萬立方米。水庫集雨面積59.3平方公里。水庫於1958年動工建設,1979年竣工。水庫灌溉面積2萬畝。電站裝機1590千瓦。
市水利水電建築工程公司
承建水利水電工程和其他相關工程。
市供水公司
市供水公司是一家向東陽市區及有關鎮鄉供應自來水原水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公司成立於1995年2月。日供水能力為10萬噸。
市節水辦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節約用水的方針、政策和法令。
2、考核用水單位和個人用水定額,下達用水計畫。
3、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和督促落實節水措施。
4、制定本市計畫用水和節約用水發展規劃。
5、組織交流節約用水的先進經驗,推廣和監督節水設施和器具的套用。
景山水庫管理所
景山水庫是一座以灌溉為主,結合防洪、發電、養魚等綜合利用的小(1)型水庫。水庫總庫容270.4萬立方米,正常庫容234.9萬立方米。水庫集雨面積7.94平方公里。水庫於1958年動工建設,1962年竣工。水庫灌溉面積6800餘畝。電站裝機260千瓦。
洋坑水庫管理所
洋坑水庫是一座以灌溉為主,結合防洪、發電、養魚等綜合利用的小(1)型水庫。水庫總庫容187.2萬立方米,正常庫容162萬立方米。水庫集雨面積5.67平方公里。水庫於1958年動工建設,1964年竣工。水庫灌溉面積5400餘畝。建有三級電站,共裝機360千瓦。
沈嶺坑水庫管理所
沈嶺坑水庫是一座以灌溉為主,結合防洪、發電、養魚等綜合利用的小(1)型水庫。水庫總庫容930萬立方米,正常庫容854萬立方米。水庫集雨面積7.4平方公里。水庫於1980年動工建設,1984年竣工。水庫設計灌溉面積1.57萬畝。建有二級電站,裝機640千瓦。
小水電管理站
1、負責全市小水電站的電力生產運行、用電管理和經營管理,推廣水電新技術及技術改造工作。
2、負責全市水利系統水電職工的技術業務培訓工作。
3、負責全市新建、技改裝機500千瓦以下小水電站的規劃、施工、安裝及維修工作;
4、負責全市小水電管理費的徵收和直屬水電站的安全運行、經營管理及新電站的建設工作。
大江勘測站
1、負責全市水利水電工程的規劃勘測和測繪工作;
2、負責水利工程、涉河、跨河工程的放樣覆核和資料整理工作;
3、負責沿主要江河布設國家控制坐標點和控制紅線工作。
4、做好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的服務指導工作。
自來水公司
1、負責市區制供水工作。
2、承擔總管安裝搶修的重任。
3、執行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污水處理有限公司
1、承擔市區城市生活污水的集中處理。
2、負責對污水進行處理後按標準排放。
3、及時向環保部門反映進廠污水的水質變化,並上報有關水質檢測化驗數據。

領導班子

局長:滕恩良:主持局全面工作。
副局長、黨委副書記:盧建華:協助局長分管政工 ,供水、自來水、污水處理等工作。聯繫:橫錦水庫管理局、自來水公司、供水公司、污水處理有限公司。
副局長、黨委委員,張護國:協助局長分管防汛防台抗旱、水庫除險加固、安全生產、村莊整治等工作。聯繫:防汛辦、規劃建設科、水利站、水文站、東方紅水庫管理處。
副局長、黨委委員:王加明:協助局長分管水資源管理、水環境保護,水行政執法、清水河道建設等工作。聯繫:水政監察直屬中隊、水土保持監督管理站、河道管理所、城防辦、地下水開發利用協會。
紀委書記、黨委委員,陸飛龍“主持局紀委工作。協助局長分管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督查考核評比、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建、行政服務中心視窗、提案議案、離退休幹部等工作。聯繫:法制與水政水資源科、行政服務中心視窗。
黨委委員,舒國慶:協助局長分管水利經濟、水產、漁政、小水電、系統工會等工作。聯繫:經濟水產科、漁政管理站、小水電管理站、水產協會、直屬小(1)型水庫、水電建築工程公司。
黨委委員,宗學文:主持水利站工作。
總工程師,徐海飛:協助局長分管規劃、設計、質監和勘測等工作。聯繫:水電勘測設計所、大江勘測站、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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