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知識產權局

東莞市知識產權局主要職能貫徹執行國家、省科技與專利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莞市知識產權局
  • 主要職能:組織實施全市重點基礎研究
  • 地點:東莞市
  • 內設機構:辦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規科)
領導班子,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領導班子

黨組書記、局長: 吳世文 職責:主持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吳美良 職責:分管科技與智慧財產權服務管理科、智慧財產權促進科、智慧財產權法務科 (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中心)。
黨組成員、副局長: 沈海邑 職責:分管辦公室(黨務辦公室)、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聯繫東莞市 科學技術博物館。
黨組成員、副局長: 吳貽昀 職責:分管產學研結合科、科技交流與社會發展科。
黨組成員、副局長: 肖錚勇 職責:分管政策調研科、規劃財務科(科技重大專項辦公室),聯繫東莞市 電子計算中心。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朱寶玉 職責:分管紀檢組、監察室。
副調研員:楊靜 職責:分管監督審計科。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科技與專利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全市科技發展重大布局、優先領域政策性建議,編制和實施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全市重點基礎研究、套用研究、開發研究等科技規劃,負責統籌協調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重大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及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牽頭組織經濟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共性技術攻關。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科技重大專項實施中的方案論證、綜合平衡、評估驗收和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對科技重大專項中的重大調整提出意見。
(四)承擔推進全市創新體系建設的責任。負責組織協調“科技東莞”工程的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創新體系建設規劃,擬訂促進全市知識創新、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制定科研條件保障規劃和提出相關政策,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實驗室體系和重點科研基地、產業創新平台、重大創新基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擬訂科技促進企業自主創新的政策措施,協助認定創新型企業和自主創新產品,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擬訂科技促進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專業鎮科技創新示範試點建設。
(五)擬訂高新技術及其產業化和新興產業培育發展政策,指導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協助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各類科技示範推廣基地的建設。
(六)牽頭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和軍民結合的相關政策,組織實施深化產學研結合和軍民結合行動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科技成果推廣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
(七)擬訂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政策措施,組織開展對外科技交流與合作活動,組織實施政府間及有關國際組織間的科技合作項目,促進國(境)外研究開發機構的引進和發展。
(八)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議、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對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提出意見,培育發展民辦科研機構,最佳化科研機構布局。
(九)擬訂科技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和規劃,擬訂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的指導和監督管理,制定科普規劃和政策,負責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工作,推進民營科技工作,負責東莞國防科技裝備動員相關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推動科技金融結合工作,組織推廣新型科技金融產品,推進科技企業上市工作,加強對風險投資企業的備案和管理。
(十一)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投入、“科技東莞”工程專項資金使用以及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
(十二)負責科學技術獎評審的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設,指導和協調鎮街科技工作。
(十三)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智慧財產權發展戰略和工作規劃,統籌協調全市專利工作,承擔市智慧財產權辦公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和牽頭實施全市智慧財產權戰略,組織實施重大智慧財產權項目,組織建立全市智慧財產權預警、援助、統計、考核制度。牽頭協調智慧財產權展示交易、技術轉移和質押融資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宣傳和培訓工作。
(十四)負責落實國家、省、市專利政策,管理專利項目及相關專項經費。指導企事業單位專利工作,指導專利代理機構和相關服務機構開展業務。組織開展全市專利行政執法及市場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實施專利保護、處理專利糾紛、查處專利違法行為。
(十五)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科學技術廳、省知識產權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黨務辦公室)
主要職責:綜合協調本局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接待、機要、檔案等行政事務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督查、計畫生育、政務公開、機關財務和財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黨群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負責科技進步考核;承擔"科技東莞"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監督審計科
主要職責:擬定科技經費管理相關制度;組織開展科技項目審計、評估管理及績效評價工作;監督檢查預算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專項經費使用;承擔本部門財政科技投入績效評價;開展科研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負責科技檔案管理;承擔內部審計職能;負責信訪和對科技項目、科技企業投訴的處理。
政策調研科
主要職責:擬訂科技政策和規範性檔案;負責宣傳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科技體制改革;擬訂全市創新體系建設規劃和科普工作規劃;負責國家、省科技科普基地申報與管理;負責組織開展科技調研工作;負責科技金融結合工作;組織實施創業風險投資機構資助計畫以及組織軟科學項目研究;會同有關部門認定自主創新產品;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促進科技智慧財產權創造的政策措施;負責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規劃財務科(科技重大專項辦公室)
主要職責:組織開展科技戰略研究及發展規劃、年度計畫;負責提出科技(專利)計畫項目經費配置建議,統籌項目發布、立項規則、資助標準,協助有關科室確定立項方案和資助金額;對接上級部門重大科技專項工作,擬訂市級科技重大專項實施辦法;編制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預決算;負責東莞市配套國家、省科技計畫項目業務;承擔科技計畫業務制度建設和科技業務系統管理。
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
主要職責:負責第二產業(以工業為主)的技術創新和產業化;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及其產業化和新興產業培育發展的政策措施和規劃方案;指導、協調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民營科技園等園區、產業基地、孵化器的建設;組織申報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企業、高新技術項目和產品;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相關技術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國家火炬計畫、863計畫、科技支撐計畫、製造業信息化計畫;組織實施戰略性新興產業LED;組織實施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培育民營科技經濟。
產學研結合科
主要職責:負責完善國內科技合作機制和產學研合作機制;擬訂產學研合作的政策措施;推動國內區域科技合作和產學研協同創新;編制產學研結合專項資金項目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產學研創新聯盟、產學研結合示範基地、產業創新平台建設;組織實施企業科技特派員行動計畫;負責新型研發機構組建和服務工作;指導專業鎮建設,組織推薦和管理專業鎮技術創新平台;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認定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負責重點實驗室的組織申報、審核和認定。
科技合作與社會發展科
主要職責:負責完善國際科技合作機制;擬訂國際科技合作的政策措施;推動國際科技合作;編制國際科技合作專項資金項目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建設;組織實施政府間及有關國際組織間的科技合作項目;承辦涉港澳台地區科技合作與交流事宜;開展對國際科技發展的信息跟蹤與分析工作,促進國(境)外研究開發機構的引進和發展;負責組織科技外事與接洽以及組織參加境內外科技展覽會、國際科技學術會議;負責中國(東莞)國際科技合作周的籌辦;負責第一產業(以農業為主)和社會民生事業的科技創新,促進民生科技及資源環境等科技工作,推動農業和農村科技進步;;擬訂社會發展領域和促進農業、農村科技發展政策和規劃;組織擬訂基礎研究及科研條件保障相關政策措施和規劃方案;組織實施全市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規劃和重大科學研究規劃;組織實施市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醫療衛生單位經費資助計畫;組織實施涉及民生科技、社會事業、資源環境、可持續發展實驗區等科技工作;組織申報973計畫、星火計畫、國家重點新產品計畫、技術標準研製、社會發展領域科技計畫、農業科技攻關計畫、農業科技專項計畫、科技強警計畫等;負責科技興貿相關工作;負責市國防科技裝備動員相關工作。
科技與智慧財產權服務管理科
主要職責:負責第三產業(以科技服務業為主)技術攻關及產業化工作;擬訂科技服務業發展專項規劃和相關政策;擬訂科技成果評價、登記、獎勵、技術保密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管理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承擔科技評估、科技諮詢、技術轉移等科技服務行業管理工作;承擔技術契約認定登記以及科技成果展覽、技術交易會的組織工作;負責創新方法推廣套用和科技創新券工作;負責科技統計(R&D統計)工作;負責組織企業研發投入加計扣除獎勵工作;負責推進科技招商工作。
智慧財產權促進科
主要職責:負責擬訂智慧財產權政策措施、擬訂和實施全市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全市專利發展規劃;管理專利項目及相關專項經費;負責實施落實專利申請資助、費用減緩、申請加快等優惠政策;負責組織申報和實施國家、省、市專利項目;指導全市企事業單位的專利工作;組織專利獎評審、推薦;負責全市專利統計分析、信息發布等工作;負責有關智慧財產權宣傳、教育及培訓工作;牽頭開展智慧財產權對外聯絡合作與交流活動;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網路平台建設、負責專利信息運用以及平台的建設與維護;負責開展專利質押融資和智慧財產權交易;指導專利中介機構;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
智慧財產權法務科(東莞市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中心)
主要職責:指導智慧財產權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承擔組織協調全市智慧財產權的有關工作,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承擔牽頭建立智慧財產權執法協作機制的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全市重大經濟活動智慧財產權特別審查;負責智慧財產權預警機制的建立和研究分析工作;組織開展專利行政執法及市場監督管理工作,處理和調解專利糾紛案件,查處假冒專利行為;承辦專利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工作;協調有關機構研究重大涉外智慧財產權糾紛與爭端合理解決的方案;負責維權援助中心有關工作。
紀檢監察室(派駐機構)
主要職責:市紀委派駐科技局紀檢組與市監察局派駐經貿局監督室合署,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和授權管理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業務受理大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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