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市鹽務局

東營市鹽務局

東營市鹽務局是市政府授權行使鹽政管理的職能部門,正處級建制事業單位,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鹽業行業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的行政管理工作,垂直管理單位,隸屬於山東省鹽務局東營鹽業公司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的直屬企業,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是國有法人經濟實體組織。負責全市城鄉食鹽、生產用鹽、小工業鹽及特種用鹽等的供應。局司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營市鹽務局
  • 外文名:Dongying salt affairs bureau of Shandong
  • 主要職責:鹽行業管理、鹽政執法、食鹽專營
  • 機構建制:正處級建制事業單位
  • 管轄方式:垂直管理
  • 單位地址:山東省東營市東城曹州路6號
  • 法定代表人:李茂輝
歷史沿革,東營鹽業,主要職責,組織機構,領導班子,

歷史沿革

東營市鹽務局(鹽業公司)成立於1989年11月。
1990年12月,市政府將市鹽務局列為市屬管理機關。
1993年,市政府明確市鹽務局為市政府的鹽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鹽業行政管理。
1996年9月,市編委會確定“市鹽務局掛鹽業公司的牌子”,既行使行政管理職能,又承擔經營管理任務。
1997年7月,市政府確定市鹽務局為市政府的鹽業主管機構,統一負責全市的鹽業行業管理、鹽政執法、食鹽專營和小工業鹽的行政管理工作。市鹽務局協助上級鹽業主管部門做好全市食鹽定點企業的管理、食鹽分配調撥計畫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市《食鹽批發許可證》的審查、報批工作。各縣區鹽務局為縣區人民政府的鹽業主管機構,負責本縣區內的鹽業管理、鹽政執法、食鹽專營和小工業鹽的行政管理工作。各縣區鹽業公司負責轄區內的食鹽批發銷售工作。
1999年9月,市政府同意,將市及各縣區鹽業公司整體上劃為省鹽業公司(現為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下同)的直屬企業。
2004年6月,市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東營市鹽業公司破產終結。
2006年11月,省國資委同意設立東營鹽業公司,省鹽業公司作為其出資人。

東營鹽業

東營市海岸線421千米,沿海灘涂面積1159平方千米,淺層地下滷水儲量約11.6億立方米,鹽礦地質儲量估算達6000億噸,鹽業發展前景廣闊。
全市原鹽生產能力由建市初的7萬噸/年發展到2011年的362萬噸/年,原鹽產量由5萬噸/年增加到2011年的207.7萬噸/年;食鹽計畫完成率連年名列全省前茅,為保障廣大人民民眾的身體健康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截至2011年底,共有職工853人,註冊資本7357.8萬元,資產總額4.8億元,年營業收入5億元,年創利潤2020萬元,實現稅金5385萬元。2009年至2011年,各項經濟指標每年遞增幅度達30%以上。2010和2011年度在全省鹽業系統綜合考核中分別榮獲第二名和第一名,在2011年度市委市政府對全市垂直管理部門領導班子考核中榮獲第一名。
2013年,全年購進食鹽18459噸,其中,小包裝食鹽7720噸,分別完成年計畫的159.13%和122.54%,食鹽計畫完成率增幅和小包裝食鹽計畫完成率均居全省第一。公司建築業務全年中標價9300多萬元,實現建築業收入1.2億元;實現非鹽商品銷售額721.4萬元,利潤166.5萬元。全年非鹽產業利潤增幅排名全省第一,被省集團公司授予發展進步獎。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鹽業工作的法規、政策,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
2、制定全市鹽業行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向省鹽業主管部門提報年度計畫、計畫執行情況;
3、執行國家計畫,平衡下達全市鹽產品產銷計畫,並組織鹽產品的調配、供應;
4、負責對全市鹽業企業的鹽政、鹽務管理工作,依法對全市鹽的生產、流通和市場進行管理,制止和糾正鹽業違法行為,查處鹽業違法案件,並受理下級處罰案件的行政複議工作;
5、負責對鹽業批發、零售許可證及運輸準運證的核發和驗審工作;
6、承擔全市鹽行業的綜合統計工作;
7、完成市政府和省鹽務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機構

東營市鹽務局下轄6個全職能縣區鹽務局,內設6個職能科室。
直屬單位
廣饒縣鹽務局廣饒縣鹽化工業集團總公司)、東營區鹽務局(東營城區鹽業公司)、河口區鹽務局(河口鹽業公司)、墾利縣鹽務局(墾利鹽業公司)、利津縣鹽務局(利津鹽業公司)、東營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務局(鹽業分公司),廣饒鹽化工業建築安裝公司(雙重領導,以市為主)。
職能部門
辦公室、財務科、勞動人事科(紀檢監察室)、生產經營科、鹽政科(東營市鹽政稽查支隊)、行業管理科。

領導班子

李傳明:黨委書記、局長
張欽河:局長,黨委書記。
於學真:經理,黨委副書記。
門玉江:副局長,紀委書記,工會主席。
郭德先:副局長,黨委委員。
孫乃東:副局長,黨委委員。
李茂輝:調研員。
薄其增:副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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