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分工
1.關於劃轉承接事項。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有關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交接前,由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批、監管;交接後,由市行政審批局負責集中審批,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事中事後監管,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2.關於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和政務服務便民化。市政府辦公室負責統籌研究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牽頭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工作;承擔市推進政府職能轉變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對取消、下放、調整的行政審批、政務服務等事項進行審核,按程式向社會公布;負責編制公布政務服務事項目錄並進行動態調整;協調、指導全市政務服務投訴舉報平台建設,開展電子監察,對投訴舉報進行督辦。市行政審批局負責協調指導全市政務服務體系建設,組織擬訂、實施政務服務標準規範;組織推進政務服務事項上網辦理,壓縮審批時限,規範審批流程、精減申請材料等,負責市級行政權力網路運行系統和政務服務網上“中介超市”管理。市委編辦負責按照市政府調整行政權力事項檔案,動態調整權責清單,推進權責清單與“三定”規定有機結合,推動各部門依清單履職,對職能運行進行監管。市司法局負責行政審批事項和政務服務事項調整的合法性審查工作。
3.關於建立審管互動和信息雙向反饋機制。市行政審批局要及時將行政審批信息推送到監管部門和執法機構,監管部門和執法機構要及時將監管和執法信息推送到市行政審批局,建立信息推送與接收跟蹤落實制度,明確推送時間、頻次、方式和交接人員,確保審批和監管無縫對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關於深化行政審批服務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擬訂本系統最佳化營商環境和深入推進行政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審批劃轉承接的行政許可事項,編制權力清單並及時動態調整,提供相關政務服務和便民服務。
(三)負責管理市政務服務大廳,制定市政務服務大廳工作規範、管理制度和進駐方案,對進駐市政務服務大廳的各部門審批服務工作及人員進行業務指導和管理考核。
(四)負責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編制和完善審批服務事項標準化規程和辦事指南,組織對進駐市政務服務大廳辦理事項進行流程再造、環節最佳化、時限壓縮,並對辦理情況進行跟蹤督辦。
(五)負責協調推進全市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建立相應考核評價機制,對縣區政務服務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考核。
(六)負責推進全市政務服務信息化建設,承擔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的開發建設和運行管理,負責政務服務網上“中介超市”管理,完善提升政務服務平台功能;負責推進平台套用和政務服務事項上網運行、監管工作。
(七)負責擬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制度、交易規則建議方案;統籌協調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建設,建設和管理本級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推進公共資源交易信用體系建設。
(八)按照授權或受委託實施公共資源交易目錄範圍內的交易工作,負責市級政府採購中的專家抽取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人事科牌子)。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安全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宣傳和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建議提案辦理等有關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負責局機關規章制度建設;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教育培訓和幹部人事檔案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負責行政審批、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方面相關政策法規的研究工作;研究提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對策建議,承擔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提出職責範圍內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的調整、承接意見建議;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相關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組織局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設工作。
(三)投資項目科。負責辦理政府投資和企業投資建設項目立項、用地審批、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審批合作和業務銜接、協調工作;承擔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有關工作。
(四)市場服務科。負責辦理市場準入方面的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審批合作和業務銜接、協調工作;承擔“最佳化企業開辦”方面的有關工作。
(五)環保交通科。負責辦理涉及環境保護、交通運輸等領域的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審批合作和業務銜接、協調工作。
(六)社會事務科。負責辦理涉及教育、衛生健康、民生保障、法律服務、文化旅遊(
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領域的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審批合作和業務銜接、協調工作。
(七)政務服務管理科。負責組織協調推進全市政務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和監督考核縣區政務服務、便民服務工作;負責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探索標準化管理運行模式;負責指導制定市政務服務大廳工作規範、管理制度、進駐方案和政務服務事項流程再造工作,並監督落實;負責監督管理政務服務工作。
(八)政務信息化科。負責擬訂政務服務信息化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政務服務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和管理工作;負責一體化線上市政務服務平台的開發建設和運行管理,政務服務網上“中介超市”的管理,推進政務服務信息化建設;研究推進政務服務“一網通辦”等網上審批工作;負責建設、維護、管理部門網站及信息化系統、設備;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電子政務技術規範,協調與市級相關部門的系統對接;指導縣區政務服務信息化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劉明君
副局長:郇九湘
進駐部門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