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語言文字工作的意見

為加強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使用管理,實現語言文字工作規範化的目標,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語言文字工作的意見》(魯政辦發〔2010〕57號)精神,2011年6月29日,東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東政辦發〔2011〕25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語言文字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任務目標、主要措施、加強組織領導4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語言文字工作的意見
  • 國家:中國
  • 地址:東營市
  • 性質:政府檔案
基本信息,指導思想,任務目標,主要措施,加強組織領導,

基本信息

東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語言文字工作的意見
東政辦發〔2011〕25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單位:
為加強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使用管理,實現全市語言文字工作規範化的目標,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語言文字工作的意見》(魯政辦發〔2010〕57號)精神,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市語言文字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以下簡稱《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堅持以城市為中心,以學校為基礎,以黨政機關為龍頭,以新聞媒體為主體,以公共服務行業為視窗,提高全社會語言文字規範化水平。堅持目標管理、量化評估,以國語水平測試、漢字套用水平測試、經典詩文誦讀和推廣國語宣傳周活動等為載體,完善行政推動、部門協同、社會參與、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做好語言文字工作,提高全市公民素質,為加快推進黃藍經濟區建設作出積極貢獻。

任務目標

(一)完成城市語言文字評估工作。各級各部門、單位高度重視城市語言文字評估驗收工作,把評估工作與城市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結合起來。各級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統籌規劃,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共同推動,努力做到以評促建,以評促改,以評促管。認真開展自查自評工作,確保2012年前通過省對我市市區(東營區、河口區)國家二類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驗收工作,2015年前各縣通過國家三類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驗收工作。
(二)推廣普及國語。各級國家機關、學校、新聞媒體、公共服務行業把普及國語納入本部門單位、本行業的管理內容,作為對工作人員的工作要求。在國家機關的公務活動、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教育教學、廣播電視、影視作品、有聲電子出版物、各類會展及大型活動、公共服務行業中把國語作為基本用語推廣普及。
(三)推廣使用規範漢字。各級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組織及公民樹立依法使用規範漢字的觀念,增強自覺使用規範漢字的意識。在國家機關的公務活動、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教育教學、漢語出版物、影視螢幕、機構名稱、招牌和廣告等公共設施、中文信息技術產品和在本地註冊網站的網頁、商品包裝及說明、各類會展及大型活動中要使用規範漢字。
(四)按期實現學校語言文字套用規範化的目標。城市各級各類學校及幼稚園繼續鞏固提高語言文字套用規範化水平。縣城區各級各類學校及幼稚園到2012年年底實現國語成為校園語言的目標,鄉村學校及幼稚園2012年年底基本實現國語成為教學語言的目標。

主要措施

(一)大力宣傳貫徹《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和《實施辦法》。市語言文字工作部門要與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宣傳、經濟和信息化、工商管理等部門加強協調與合作,精心組織每一年度的全國推廣國語宣傳周系列活動,把宣傳《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依法推進語言文字規範化作為重要內容,不斷豐富活動內容,創新活動形式和載體,擴大社會參與面和影響面,提高市民的語言文字規範化水平,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增強全社會語言文字的規範化意識。制定完善與《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實施辦法》相配套的政策措施。
(二)加強語言文字工作隊伍建設。有計畫地加強幹部培訓工作,提高語言文字工作隊伍的整體水平。繼續開展對國語水平測試員和漢字套用水平測試骨幹隊伍的培訓,充分發揮語言文字學術團體的作用,共同做好語言文字工作。
(三)認真開展國語和規範用字培訓測試工作。按照“1954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教師、播音員、節目主持人、影視話劇演員、公共服務行業及其他以國語為工作語言(服務用語)的相關人員,要在城市語言文字評估達標前達到國家規定的等級標準,對仍達不到國家規定的國語等級標準的,分別視情況進行培訓”的要求,認真落實國語水平達標制度,有計畫地組織開展培訓測試工作。自2011年起,高等院校、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要按《實施辦法》的規定,參加國語水平測試,並達到國家規定的等級標準。自2011年開始,逐步對教師、編輯、記者、校對、中文字幕機操作錄入人員、廣告和牌匾製作從業人員以及普通高等學校和職業學校的學生等與文字套用相關行業人員進行漢字套用水平培訓和測試。
(四)實施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進一步發揮城市的中心作用,使城市率先達到“國語初步普及”、“漢字的社會套用基本規範”的目標,進而帶動和輻射鄉鎮和廣大農村地區。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要本著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的原則,依據相應的評估標準、實施細則制定具體的操作辦法,劃分好職責,提出切實可行的分層次、分階段達標要求。要積極開展評估工作,規範評估程式,有針對性地制訂改進措施,不斷推動城市語言文字工作進程,提高語言文字規範化水平,保質保量完成城市評估達標任務。
(五)廣泛開展經典詩文誦讀活動。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要把經典詩文誦讀活動作為素質教育和對青少年進行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內容來抓,適時組織誦讀展示與比賽,做好誦讀輔導人員培訓,提高誦讀水平,弘揚中華民族的優秀歷史文化。

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語言文字工作的領導,將推廣國語和推行規範漢字工作納入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實行統一領導、統籌規劃、分級管理、條塊結合、齊抓共管的語言文字工作管理體制。各級各部門、單位要進一步提高對語言文字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重視語言文字規範化制度建設和規劃管理工作,切實抓好本地區、本部門單位和本系統的語言文字工作。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切實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進一步協同做好全市語言文字工作。語言文字工作部門負責管理和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使用,負責實施語言文字法律、法規,統籌指導監督檢查語言文字工作;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做好教育系統的語言文字規範化、標準化工作,要將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列入教育督導和學校評估的內容;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要將普及國語和漢字規範化工作納入教育教學基本內容和常規管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把講國語、用規範字作為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基本要求之一,加強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國語和漢字套用水平培訓,協助語言文字工作部門做好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國語水平測試和漢字套用水平測試的組織報名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企業名稱及廣告的用語用字進行管理和監督,加強對涉及企業名稱、商標標識及使用說明、廣告、招牌用語用字的監管,依法審批,依法管理,堵源截流,從根本上治理視窗行業用字不規範現象,提高社會用字規範化整體水平;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部門對廣播影視節目、劇目、廣告等用語用字的規範化、標準化進行嚴格監督管理,對播音員、節目主持人、影視話劇演員實行持國語等級證書上崗制度,組織編輯、記者、中文字幕機操作人員進行漢字套用水平培訓和測試;電台、電視台、報刊等有關媒體要加強對語言文字法律、法規的宣傳,做好推廣國語宣傳周活動,發布公益性宣傳廣告,及時報導語言文字工作新動態,為實現全市語言文字規範化目標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東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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