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明縣鹽務局

東明縣鹽務局是東明縣人民政府的鹽業主管部門,正科級建制,負責轄區內的鹽業行政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工作,隸屬於菏澤市鹽務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明縣鹽務局
  • 職責:轄區內的鹽業行政管理
  • 建制:正科級
  • 隸屬菏澤市鹽務局
單位簡介,主要職責,組織機構,領導班子,

單位簡介

菏澤鹽業公司東明分公司原系菏澤鹽業公司的直屬分公司,負責轄區內各類鹽產品的供應工作。局司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2008年6月,菏澤鹽業公司對縣級公司進行整合,決定打破牡丹區、開發區和東明縣的行政區域,按經濟區劃重新設立菏澤鹽業公司一分公司(一分局)和菏澤鹽業公司二分公司(二分局),以東明鹽業分公司為基礎組建了菏澤鹽業公司二分公司菏澤市鹽務局直屬二分局),依法從事本行政區域(東明縣、開發區部分區域)的鹽資源開發、利用和鹽產品生產、加工、儲運、批發經營業務,同時保留東明縣鹽務局牌子,與二分局合署辦公。
東明縣鹽務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鹽業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章;據以制定具體實施意見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轄區鹽政管理工作,對轄區鹽政執法實行統一領導,管理並實施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各類鹽業違法案件,履行鹽業行政執法職責;培訓,管理鹽政執法人員,為行業和社會提供有關鹽業的法律諮詢服務。
三、根據省、市計畫安排和市場要求,統一平衡轄區的銷、存,安排協調運、銷、存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
四、負責轄區食鹽專營工作。承擔轄區鹽業專營業務,按國家政策,法規要求組織經行銷售,保證食鹽“三率”的完成,保證市場供應。

組織機構

辦公室、財務科、業務科、監銷站、鹽政稽查隊。

領導班子

高進賢:東明縣鹽務局局長,東明鹽業公司經理。
附註:東明鹽業分公司最後一任領導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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