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平縣農業局

東平縣農業局成立於1956年,為縣政府行政工作部門。內設人秘科、政策法規科、財務科、農村經濟發展計畫科、市場與經濟信息科、生產指導科及生態農業科8個科室。下屬22個事業單位。其中2個正科級事業單位,2個副科級事業單位,1個差額事業單位,5個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局設有黨委,黨委下屬有6個黨支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平縣農業局
  • 成立:1956年
  • 黨支部數目:六個
  • 局設有:黨委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縣農業局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政策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涉農的財稅、價格、金融保險等政策,提出農業生產保護的政策建議;推進農業依法行政。
(二)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研究提出深化農村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市安排的農村改革試驗區工作,指導農村改革試點;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負責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
(三)指導農產品生產,組織實施扶持和促進農業生產發展的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化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革;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
(四)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負責縣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重點企業篩選上報和認定工作;組織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研究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政策建議和主要農產品的進出口建議;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五)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擬訂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規模並組織實施;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提出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的建議;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監測和農業環境監測;擬訂農業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依法實施符合農產品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
(六)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農業生產資料的國家標準;指導、協調全縣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依法實施農作物種子(種苗)、農藥、肥料的許可監督管理。
(七)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監測、發布農業災情;協調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質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負責縣內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和農業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組織實施政策性農業保險。
(八)收集、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開展有關農業統計工作,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指導農業信息服務。
(九)擬訂全縣農業科研、技術推廣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和建設;組織引進農業先進技術,組織實施農業領域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開展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承擔農民科技培訓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負責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的有關工作;指導農業教育有關工作。
(十一)組織農業資源區化工作;指導農業生態環境、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依法負責有關野生植物的監督管理工作;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運用工程設施、農藝、農機、生物等措施發展節水農業。
(十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生態農業建設規劃;指導農村可再生資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承擔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的有關工作;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的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十三)承辦農業涉外事務,參與擬定外向型農業發展規劃,指導農業外向型經濟發展;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工作和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外援項目。
(十四)根據有關規定,組織指導扶貧工作,負責全縣畜牧獸醫、農業機械管理工作。
(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交通運輸局設5個職能科室。
(一)人秘科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秘、督查、調研、保密、檔案、信息、信訪等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組織、宣傳、接待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基層站所後勤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人事和勞動工資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局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組織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幹部職工教育和從業人員培訓工作。
(二)規劃基建科
綜合分析預測交通運輸行業經濟運行情況,引導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組織編制全縣交通運輸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組織實施交通運輸重點工程建設,負責指導運輸場站、港航設施、地方道路及其附屬設施的建設、養護和管理;負責監督、指導管理交通運輸建設市場和工程質量監督;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工作;負責全縣交通運輸戰備工作;負責國防運力動員、運力徵用和交通運輸戰備器材管理;組織協調縣內軍事行動等重大活動的交通運輸保障工作;承辦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的有關工作;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
(三)財務審計科
負責擬定全縣交通運輸行業財務管理規章制度、交通運輸規費徵收的規範性檔案和全縣交通運輸投融資管理工作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管理和監督機關及所屬單位國有、集體資產;負責交通運輸專項資金、預決算、外匯、信貸等方面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交通運輸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計監督;負責重點建設項目和專項財務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收支、預決算的審計評議工作;承擔有關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工作。
(四)安全監督科
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和指導;制定行業內部安全管理規定,擬定年度安全生產計畫;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組織或參與處理有關事故調查工作;指導公路、水路工程建設和維護的安全生產監督工作;指導公路、水路道路運輸行業節能減排工作。
(五)綜合運輸科
組織指導全縣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貫徹實施交通運輸法律法規,擬定、審核交通運輸行業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監管交通運輸行業路政、運政、航政等行政執法和交通稽查工作;負責交通運輸執法隊伍的教育、培訓、考核、監督和辦理執法人員的證件等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綜合治理工作。
負責全縣公路、水路道路運輸市場監管工作,指導城市客運管理工作,擬定相關制度、標準並組織實施;協調道路、水路運輸及城市客運與其他運輸方式的銜接;負責全縣機動車維修行業監管工作;承擔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有關工作,擬定有關交通運輸物流的配套政策;指導全縣交通運輸科技工作,擬定交通運輸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科研項目計畫;負責技術改造項目的立項審查;組織指導交通科研項目攻關、科技交流、成果鑑定和推廣套用;負責交通運輸環境保護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山東省泰安市東平縣
東平縣農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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