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平縣科學技術局

擬定促進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政策;組織制定全縣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統籌協調全縣科普工作;負責管理全縣軟科學研究、科技宣傳和科技信息、國防科技動員、科技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相關科技評估和科技統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指導全縣科技培訓工作。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平縣科學技術局
  • 局長:孫培冉
  • 工作:科技計畫、科技開發
  • 職能科室:6個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縣知識產權局,縣地震局,縣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縣生產力促進中心),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擬訂全縣科學技術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
(二)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縣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科技攻關計畫、火炬計畫、星火計畫、科技成果推廣計畫、農業良種產業化開發計畫、科技創新工程和社會發展科技計畫等;制定政策引導類科技計畫並指導實施。
(三)合理配置科技經費;負責歸口管理的縣級科學事業費、“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等有關經費的預、決算。
(四)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相關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創新型服務企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申報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和高新技術風險投資基金項目。
(五)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村、社會發展規劃,制定相關措施和辦法,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新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農業科技園區、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和先進示範區的管理工作;指導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相關業務工作。
(六)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和科技信息市場;負責技術契約管理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設立的科學技術獎的登記管理工作;承擔縣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七)制定科技成果推廣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區域和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設及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八)研究制定全縣智慧財產權政策、措施和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組織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
(九)指導編制我縣防震減災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監督開展地震監測預報、抗震設防、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地震災區重建規劃、防震減災宣傳等工作。
(十)參與編制縣級重大科學工程等科技基地的建設規劃;編制實施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的計畫;負責技術貿易機構的登記和管理工作;負責科技型中小企業、民營科技企業和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認定、審核、申報及創新基金的歸口管理工作。
(十一)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議;推進科技創新體系建設;負責新建和調整科研機構的審核、申報工作。
(十二)組織開展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協調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出口和重大技術引進、消化、創新工作,歸口管理全縣科技外事工作。

領導分工

縣政府黨組成員、科技局黨組書記、局長:孫培冉
主持科技局全面工作,分管人秘科、財務等方面的工作。
科技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士華
協助孫培冉同志分管人秘科、財務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縣知識產權局及智慧財產權科、政策法規科、農社科等方面的工作。
科技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張德坤
分管地震局、科技成果科、科技情報所、生產力促進中心等方面的工作。
科技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魏翊學
分管高新科、科技計畫、科技開發中心等方面的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科學技術局設6個職能科室。
(一)人秘科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綜合性文稿的起草以及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機關黨建、信訪穩定、安全保密、計畫生育、招商引資、車輛管理等工作;組織指導全縣科技管理人員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研究提出科技財務管理的規定;負責編制歸口管理的縣科學事業費的預、決算,監督經費使用情況;負責局機關和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及國有資產管理。
(二)政策法規與管理科
擬定全縣科技工作、科技與經濟結合的規範性檔案;監督檢查科技政策、法律法規貫徹執行情況;擬定全縣科技體制改革的總體規劃和實施辦法;負責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負責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科技信息宣傳工作;協調組織科技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超前預測;編制並組織實施軟科學科技計畫;承辦相關科研機構組建和調整的審核、申報事宜;承擔區域和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設工作;承擔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團的審核和業務指導工作;承擔科技進步考核工作;擬訂全縣科普工作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三)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
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規劃和政策;組織申報、實施相關領域高技術研究發展計畫、科技支撐計畫、政策引導類科技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運用高新技術嫁接改造傳統產業,參與推動企業技術進步;會同有關部門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創新型服務企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申報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和高新技術風險投資基金;組織擬訂全縣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科技經費配置建議,綜合協調規劃和各類科技計畫的實施、管理;編制縣“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預決算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國家、省、市各類科技計畫的項目申報、執行監督、驗收管理工作;承擔相關科技統計、科技評估管理工作;編制重點實驗室、中試基地、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的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基礎研究、科技條件建設規劃和政策;參與編制縣重大科學工程建設規劃;組織科技創新方法研究、套用與推廣;擬訂國內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辦有關科技團組出國事項的審核、報批;組織實施國內外科技合作計畫,建設國內外科技合作平台,推進產學研合作;承擔縣政府與國內高校、科研機構科技合作的有關具體工作;承辦政府雙邊和多邊及有關國際組織的科技合作與交流事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出口、技術引進及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再創新工作;承擔與港、澳、台地區的科技交流工作。
(四)農村與社會發展科
擬定科技促進農村與社會發展的規範性檔案;編制並組織實施農村與社會發展方面的重大科技攻關計畫和重大科技工程,組織申報、實施相關領域高技術研究發展計畫、科技支撐計畫和政策引導類計畫;組織實施農業良種產業化開發、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科技富民強縣專項行動、科技特派員基層創業行動、新農村建設科技示範、農村科技信息服務等工作;負責縣級星火計畫指南的制定並指導實施;推進農村與社會科技支撐體系建設;指導相關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套用與示範;監督管理農業良種專項資金;參與管理農業科技示範區(基地),指導農村重大科技產業的示範與開發;指導涉及人口、資源、環境、醫藥衛生等項科技工作。
(五)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全面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管理全縣範圍內的專利工作,並進行業務指導,引導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積極開展技術創新研究並申請智慧財產權保護;調處關於專利侵權、轉讓專利權或專利申請權、專利申請實施許可契約等方面的爭議和糾紛;組織查處冒充和假冒專利;管理全縣技術進出口中有關專利的工作;負責全縣智慧財產權的巨觀管理與統籌指導;研究提出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組織全縣智慧財產權執法統一行動,維護專利市場秩序;宣傳智慧財產權法規,提高全社會智慧財產權意識,引導企事業單位運用好智慧財產權策略;為全縣企事業單位及自然人提供專利法律諮詢服務。
(六)科技成果科
擬訂科技成果評價、獎勵、轉化及科技保密、查新、技術市場管理等政策措施;承擔科技成果登記、評價等工作;負責全縣科學技術獎勵評審和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的審批、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國家、省、市級科學技術獎的推薦申報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科技成果推廣計畫,負責省、市級科技成果技術研究推廣中心的推薦與管理工作;負責技術市場的管理工作;負責科技信息庫、科技專家庫和科技信息網路建設,組織收集和發布科技成果信息;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負責技術出口的審核和科技保密工作;承擔縣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直屬單位

縣知識產權局

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全面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主要管理全縣的專利工作,統籌協調智慧財產權方面的涉外事務;參與編制並實施全縣智慧財產權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制定智慧財產權工作規章制度;負責對全縣貫徹智慧財產權法規情況監督檢查以及專利行政執法工作;協調指導全縣企事業單位的專利工作;指導全縣專利技術的實施;負責專利信息資源的開發與運用。

縣地震局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監督、編制全縣防震減災總體規劃,並負責監督檢查規劃落實;負責建立地震監測工作體系,負責地震監測台站建設及管護;組織和管理群測群防工作;會同公安等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負責震情速報和災情速報;協同上級業務部門進行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擬定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和綜合防禦措施,並監督落實;承辦縣人民政府防震減災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全縣地震小區化及地震危險性分析,根據小區化數據對區內建設工程進行安全性評價和前置審批;組織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震減災科學知識,提高全民防震減災意識。

縣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縣生產力促進中心)

為東平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科技公益服務;科技信息的收集、加工、分析、研究以及諮詢服務、科技查新等;為企業提供科技政策諮詢、項目策劃申報、成果轉化、科技培訓、科技評估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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