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平縣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一、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開展基本情況概述
2014年,東平縣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4〕12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政辦發〔2014〕8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當前全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魯政辦發〔2014〕22號)等相關要求,以規範權力運行、促進依法行政、服務人民民眾為目標,不斷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細化分解任務,加大督導力度,全面推進組織建設、平台建設、制度建設,全縣各級機關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的廣度和深度不斷增強,進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權,為全縣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環境。
二、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情況
(一)建立健全組織機構。成立了以縣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其他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東平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辦公室具體負責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日常事務,明確有關部門協作配合的工作職責,並明確專人負責具體工作,實現了政府信息發布、更新、諮詢等工作一體化,確保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
(二)完善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東平縣政府信息公開制度以及一系列配套制度,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管理,細化責任目標,加強考核力度,通過縣長信箱、縣政府網站公開信箱、網路問政以及民意徵集等渠道,認真聽取民眾意見和建議。強化政府信息公開監督檢查制度,落實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制度。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失職瀆職的,依法追究責任。
(三)加大信息公開內容保障。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除涉及國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護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之外的信息外,如實及時公開。一是按照要求編制並公開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及時發布和更新機構職能、規範性檔案、服務事項、發展規劃、項目建設、審批收費、民生改善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二是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在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三是屬於依申請公開範圍的,能當場答覆的當場答覆,不能當場答覆的一般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四是按照上級要求編制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及時上報並在縣政府網站公開發布。
三、發布解讀、回應社會關切以及互動交流情況
2014年,東平縣進一步加強政府網站建設和管理,綜合運用多種方式,及時全面公開各類政府信息。針對公眾關切,主動、及時、全面、準確地發布權威政府信息,特別是重要會議、重要活動、重要決策部署,經濟運行和社會發展重要動態,重大突發事件及其應對處置情況等方面的信息,以增進公眾對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加強縣政府網站網路問政平台管理,積極做好社會關切事項回應工作,認真受理民眾來信,及時將來信轉交相關部門進行答覆,對不能按時辦結答覆的單位進行督辦通報。同時,加強與東平縣廣播電視台《東平民生》欄目合作,將網路問政平台的熱點信件在《東平民生》欄目中播報解讀,實現了網路媒體與傳統媒體之間的“網台互動”。2014年,網路問政平台共收到有效來信960餘件,辦結率在98%以上。
四、推進和完成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
根據上級要求,及時召開會議,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將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工作擺上重要日程,按照部門職能,細化任務,明確責任,督促落實。推進行政權力運行信息公開,加強行政審批項目清理確認工作,及時調整信息公開內容,向社會公布取消、下放、承接的行政審批目錄。推進財政預算決算公開,縣直22家單位2013年收支決算情況和2014年“三公”經費預算及收支預算均已及時公開。加強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公開,對食品藥品領域安全熱點問題進行全面、細緻梳理,及時客觀準確發布有關信息。推進環境保護信息公開,在各景區景點公開空氣品質指數、首要污染物、空氣品質指數級別、PM2.5等,及時公開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公示。加快推進安生生產信息公開安全生產領域調查處理信息、安全生產應對處置信息、安全生產預警及預報信息有待加快推進公開。推進價格和收費信息公開,實行價格聽證制度,對民生領域的部分商品信息進行監測並及時公開。
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平台、載體建設情況
(一)政府信息公開的主要內容。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妥善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係,嚴格界定信息公開範圍,做到積極穩妥,及時準確,公開、公正、便民。2014年,全縣各級各部門共公開政府信息16970條,全部為主動公開。其中,縣政府入口網站更新東平新聞1629條,政務信息3152條,政府採購231條,其他各類信息1608條,各子站發布各類信息4000餘條,有效滿足了人民民眾的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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