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光縣主事跡編入國史詔》是唐代李顯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東光縣主事跡編入國史詔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顯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東光縣主事跡編入國史詔
故紀王女東光縣主,忠性純孝,雅操貞烈。感興運之方啟,痛亡靈之不追。休戚是同,悲喜交集,發言鯁塞,因致殂謝。聞之傷惋,震於予懷。忠孝之情,深可嘉尚。宜命史官,編入國史。
作者簡介
李顯(656—710)唐朝皇帝。683—684年、705—710年在位。唐高宗第七子。高宗死,即帝位。武則天臨朝稱制,廢他為廬陵王。聖歷二年(699年)召還。神龍元年(705年),宰相張柬之等率羽林軍入宮,迫武則天退位,擁他復辟。在位期間,信用皇后韋氏及其女安樂公主,刑政錯亂,官員冗濫,;宮庭生活奢侈淫靡。景龍四年(710年)為韋後毒死。廟號中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