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餘杭區環境保護局

杭州市餘杭區環境保護局

杭州市餘杭區環境保護局(簡稱區環保局)。區環保局為主管環境保護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地址:杭州市餘杭區臨平星火南路23號。

基本信息,主要職責,

基本信息

根據中共杭州市餘杭區委、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區委〔2012〕25號)精神,設立杭州市餘杭區環境保護局(簡稱區環保局)。區環保局為主管環境保護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環境保護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參與制定與環境保護相關的經濟、技術、資源配置和產業政策。
(二)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全區環境保護規劃及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治規劃,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
(三)負責落實國家和省、市、區減排目標。根據國家和省、市、區核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排目標,組織擬定並監督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監督、核查各鎮(街道、開發區)和有關單位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全區污染源普查,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排考核、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並公布考核結果。
(四)負責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受區政府委託組織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開展有關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審查;按規定審批區域內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監督實施建設項目污染防治“三同時”制度。
(五)負責全區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對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固體廢物、有毒有害化學品以及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進行監管,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和協調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工作;負責排污總量控制、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管理和排污收費管理和污染限期治理工作,組織開展主要污染物排放交易工作。
(六)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區生態保護工作。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全區生態保護規劃;組織分析、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管理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推動和完善全區生態補償機制建設,指導、協調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和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組織開展各類生態創建工作。
(七)負責輻射環境安全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輻射等的安全和防護工作及電磁輻射環境保護工作;牽頭協調一般輻射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八)負責環境監察與稽查工作。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執法監督檢查;牽頭協調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協調解決環境污染糾紛。
(十)負責環境監測和信息發布工作。監督實施環境監測制度和相關規範;組織開展環境質量狀況的調查評估和預測預報;負責建設和管理全區環境監測網及信息系統;建立和實行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組織編制環境質量報告書,發布環境狀況公報和重大環境信息。
(十一)負責環境保護科技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基礎性科學研究;推廣污染物(源)治理新技術、生態環保技術,推動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區域合作和交流。
(十二)組織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三)負責提出環境保護政府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初步意見;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監督生態環保專項資金的使用。
(十四)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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