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餘杭區教育局

杭州市餘杭區教育局

杭州市餘杭區教育局是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杭州市餘杭區教育局
  • 辦公地址:餘杭區餘杭街道瑞鴻大廈11-13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定和實施全區教育政策。
(二)負責全區教育的統籌規劃,承擔教育改革和發展重大問題調研、政策研究,擬訂全區教育改革和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指導全區教育系統黨的建設,負責全區學校(單位)領導班子、幹部隊伍建設和黨的建設工作,全面履行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指導全區教育系統意識形態工作;配合區委統戰部做好教育系統統戰工作。
(四)指導全區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安全監督管理,督促教育系統相關主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組織或配合查處學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職或違法行為。
(五)統籌管理全區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統籌全區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定工作;監督、指導全區民辦學校的管理工作;牽頭負責全區中國小、幼稚園布局調整、基本建設、教育教學改革、教育科學研究和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全區學籍管理工作。
(六)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區公辦中國小、幼稚園的收費;負責直屬學校(單位)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七)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勞動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
(八)統籌指導和管理全區教師工作和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全區師德師風建設;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制定師資管理規章制度。
(九)統籌管理全區學歷教育及其招生考試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全區中國小、幼稚園招生計畫;指導成人自學考試。
(十)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教育合作與交流。
(十一)負責全區語言文字工作,指導語言文字規範化建設。
(十二)負責全區教育督導工作,依法組織實施教育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檢測等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四)職能轉變。履行對學校黨建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職責,指導和督促全區教育系統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提升黨建工作水平。加強對各級各類學校教材的使用管理,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深入推進全區教育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強化教育督導職責,做好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管理。加強教育領域綜合改革,推進教育現代化。

內設機構

辦公室(行政審批科)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後勤、政務公開、制度建設、教育宣傳、事業統計、節能減排等工作。協調實施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承擔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統籌指導全區教育國際化工作。指導推進全區教育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協調教育信用建設工作。承擔集中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批以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牽頭教育對口支援、結對幫扶工作。
秘書科
根據工作需要承擔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相關工作,接受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的統籌協調,負責處理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的日常事務。
高中與成人教育科
擬訂全區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教育和繼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管理全區普(職)高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承擔全區普(職)高的招生和學籍管理工作;統籌管理全區普(職)高課程、教學和評價改革;指導管理全區普(職)高學校和社區教育中心學校教育教學等管理工作;統籌全區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定與調整;指導全區教育系統普法宣傳教育工作和中國小德育工作,牽頭負責紅十字會、文明辦、禁毒辦、人防辦等單位開展的青少年相關工作;指導學校心理健康、家庭和校外教育工作;指導學校國防教育和高中學校軍訓工作;指導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全區中國小教材、教輔資料征訂工作。
義務教育科
擬訂全區義務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管理全區義務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指導全區義務教育學校的招生和學籍管理工作;統籌管理全區義務教育課程、教學和評價改革。指導管理國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與中考體育工作;指導管理全區義務教育學校、特殊學校的教育教學等工作;指導全區中國小體育、美育、勞動、科技、衛生與健康教育等工作;指導全區學校體育競賽、藝術活動;承擔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學前教育科
擬訂全區學前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管理全區學前教育工作;統籌管理、指導全區幼稚園招生和學籍管理工作;指導、管理全區幼稚園等級評估工作;統籌管理全區學前教育課程、教學和評價改革。指導、管理全區幼稚園體育、藝術活動。
民辦教育科
擬訂全區民辦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民辦學校的設立、分立、合併、變更、終止等審批工作;協調民辦教育各項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民辦中國小(幼稚園)收費工作;指導和監督民辦培訓學校日常工作;負責對非法辦學行為的查處工作。
組織宣傳科(退休教師管理科)
指導全區教育系統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承擔教育系統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的宣傳工作;負責全區各級各類學校領導班子、幹部隊伍建設和教師隊伍職業道德建設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黨建工作和人才工作;指導教育系統幹部培訓工作;負責全區各級各類學校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的統戰工作;統籌指導全區教育系統黨外知識分子工作。
人事科
擬訂教師隊伍建設規劃。指導全區中國小、幼稚園教師隊伍建設、教師培訓工作。負責全區學校(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承擔全區中國小、幼稚園(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評聘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和註冊工作;指導相關社團開展工作;指導直屬學校(單位)計畫生育工作。
計畫基建財務科
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布局規劃工作,指導教育基建、教育裝備配備、學校資助以及學校後勤服務工作;監測全區教育經費籌措和使用情況,承擔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籌措、使用和管理工作;承擔直屬學校(單位)政府投資項目預決算、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監管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公辦中國小(幼稚園)收費工作;協調推進全區教育信息化工作。參與人民教育基金的管理。
安全保衛科
指導協調全區中國小、幼稚園校園安全工作,組織開展反恐、交通、消防、防溺水、實驗室等相關安全教育工作;指導、督促落實全區教育系統校園安全監管職責和突發事件處置。組織、協調校園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協調校園周邊綜合治理工作。負責信訪工作。
教育督導科
承擔全區貫徹教育方針、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情況的督導工作;承擔全區學校(幼稚園)工作的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負責督學隊伍和督學責任區建設管理工作;牽頭負責全區教育創建、教育科學和諧發展業績考核和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創建工作;牽頭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承擔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徐偉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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