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錢塘區應急管理局

杭州市錢塘區應急管理局

杭州市錢塘區應急管理局,是杭州市錢塘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杭州市錢塘區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迎康路28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有關部門、街道(單位)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實施相關法律法規,組織編制全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擬訂相關政策、規程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指導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並指導預案演練。檢查指導區各有關部門、街道(單位)應急預案的制定和落實,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生產安全事故、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組織開展一般及以上事故和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有關單位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全區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消防、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並推動全區各級各部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監督管理消防工作,指導全區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水旱災害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指導防震減災綜合管理工作,指導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根據需要作出救災款物動用指令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各有關部門、街道(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配合相關部門監督檢查生產、存儲危險化學品單位在關停或搬遷過程中的危險化學品及儲存設施和生產裝置處置情況。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指導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制定全區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區商務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協調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以及信息化建設工作。
組織執行上級災害指揮部的指示、命令。承擔區應急指揮機構日常工作,協調各指揮機構成員單位的相關工作。指導各有關部門、街道(單位)指揮機構的工作。
(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加強、最佳化、統籌全區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區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與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錢塘分局、農業農村局、綜合行政執法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應急管理局負責統一組織、統一指揮、統一協調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統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各行業領域主管部門承擔相關行業的災害監測、預警預報、防治及保障工作。
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指導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並指導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凍等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一般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協助區委、區政府組織開展一般及以上事故和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做好水旱災害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錢塘分局、農業農村局、綜合行政執法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
(2)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錢塘分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負責地質災害潛在危險點防治的監管工作,負責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監管工作。參與全區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協助調度相關專業應急救援力量,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農業農村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水利防汛防台、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區本級並指導堤壩除險加固工作。承擔區本級並指導全區堤防、水閘、泵站等水利工程設施及河道安全的監督管理。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及時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和水文預報信息。組織編制全區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颱風暴潮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組織指導水毀水利工程修復。指導開展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指導全區水利工程建設及其物資裝備建設,指導、負責水利工程防汛抗洪工作。
(4)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管理範圍內防汛防台、抗雪防凍等工作規劃和防護標準的編制和實施,承擔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按要求組建應急隊伍,準備必要的機具設備和物資的落實,組織管理範圍內防汛防台、抗雪防凍等的應急搶險工作。
(5)必要時,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錢塘分局、農業農村局、綜合行政執法局等部門可以提請應急管理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與區商務局、區農業農村局在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全區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作出動用中央、省、市調撥的救災物資和區救災物資的決策。組織編制全區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區商務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區商務局根據全區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上級調撥救災物資、全區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區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3)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協調全區糧食儲備相關工作。
3.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分工。
區應急管理局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責,負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各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責任體系要求,依法具體負責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黨建、紀檢監察、組織人事、文秘、信息、宣傳、政務公開、制度建設、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後勤、財務等工作。協調實施局年度工作目標任務。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檔案。承擔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工作。承擔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
政策法規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
組織起草相關政策性檔案,擬訂相關政策、規程和標準,承擔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推進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承擔局集中審批項目的審批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健全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應急救援科(掛應急值守中心牌子)
承擔局應急值守工作。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承擔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組織指導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綜合防災減災以及其他專項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統籌各類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承擔一般及以上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現場協調與應急救援工作。銜接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應急業務信息系統建設和日常運行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應急管理系統隊伍建設工作。承擔應急救援宣傳培訓。
綜合協調科
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各級各部門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工作。組織協調全區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協調實施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部門指數和街道指數信息化建設和日常運行管理工作。承擔信訪工作。承擔部門、街道安全生產宣傳培訓。
危化安全監管科
承擔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石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登記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危化信息系統建設和日常運行管理工作。承擔危化企業安全生產宣傳培訓。
安全生產基礎科
承擔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擬訂相關行業安全生產地方性規程、標準。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宣傳培訓等工作。承擔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相關工作。
減災防治科
減災防治科。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各級各部門履行自然災害防治工作。指導協調水旱、颱風、雪凍和地質等災害防治工作。承擔防震減災綜合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消防工作,指導全區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減災能力以及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組織指導協調應急重點工程、避難設施建設和管理工作。承擔防災減災宣傳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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