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錢塘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杭州市錢塘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杭州市錢塘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杭州市錢塘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杭州市錢塘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杭州市錢塘區江東大道3899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有關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擬訂有關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措施,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組織推進質量發展工作,組織實施食品藥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指導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扶持個體、民營經濟發展。負責食品、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計量、特種設備等相關行政審批工作。
(三)負責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建設。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四)負責組織和實施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關於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相關檔案精神,負責推進區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負責本級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根據法律法規及有關事權劃分等規定,組織查處違法案件。
(五)負責反壟斷相關工作。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根據授權,承擔相關反壟斷執法工作。
(六)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商務領域違法、鹽業違法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規範商品交易市場、農貿市場交易秩序。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涉及市場監管行政審批的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消費維權工作和消費環境建設。負責市場監督管理領域的投訴和舉報工作。
(七)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協調推進區域品牌建設,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參與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落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八)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組織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九)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許可權組織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按許可權組織指導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落實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督促檢查區級有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負責食品安全信息發布。
(十一)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實施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行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負責特殊食品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計量監督管理。組織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三)負責標準化監督管理。組織協調並指導推動各部門、各行業的標準化工作。依法組織制定地方標準。依法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開展標準化工作的交流和合作。
(十四)負責檢驗檢測、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和綜合協調。落實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組織實施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十五)負責智慧財產權監督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創造、管理和保護的政策、規劃,建設完善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公共服務體系,組織商標、專利執法,保護智慧財產權。
(十六)負責綜合協調智慧財產權發展工作。擬訂建設智慧財產權強區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發展規劃,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和轉移轉化。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體系發展與監管工作。
(十七)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國家和地方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的標準、技術規範和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新技術新產品管理和服務政策。配合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環節的日常監管,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日常監管工作。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經營的許可備案、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工作。實施執業藥師註冊工作。推進專業化、職業化檢查員隊伍建設。
(十八)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及處置工作。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抽查檢驗,監督實施產品召回制度。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推進全區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配合有關部門督促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十九)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交流與合作。按照規定承擔應對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二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一)職能轉變。
1.深化簡政放權。突出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引領,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進簡政放權,改革市場主體準入、退出等制度,營造寬鬆便利的準入環境,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不斷最佳化營商環境。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
2.轉變監管方式。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在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基礎上,推進分類監管。對新產業、新業態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對人民民眾反映問題突出或者公眾關注的領域實施重點監管,對涉及人民民眾生命安全的食品、藥品、特種設備等特殊領域實施全過程監管。著力創新監管手段,注重依據標準監管,全面推行“網際網路+監管”、數字監管,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標準為指引、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不斷提升監管效能,推動監管到位。
3.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堅持多管齊下、綜合施策、社會共治,大力推進全主體、全鏈條、全品種監管,不斷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和風險點位排查,及時有效掌握苗頭性問題,消除風險隱患,嚴懲違法違規行為,全力防範化解市場監管領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牢牢守住安全底線。
4.推進放心消費。加大打擊力度,堅決破除阻礙市場活力發揮的各種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深入整治影響市場秩序的突出問題,確保全區市場秩序持續良好。全面推行線上線下無理由退貨承諾,有序推進放心示範單位創建,深入實施“放心消費在浙江”行動,加快構建並不斷鞏固安全放心的市場環境和消費環境,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5.推進優質發展。統籌推進標準強區、質量強區、品牌強區和智慧財產權強區建設,充分發揮標準引領作用,大力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廣泛推行質量認證,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和保護,不斷打響“品字標”品牌。整合運用市場監管職能中的要素資源,主動服務新技術新業態模式發展,積極服務市場主體,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6.有效提升服務水平。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最佳化工作程式,營造激勵創新、保護合法權益環境。
(二十二)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公安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市場監管局與區公安分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2.與區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區市場監管局監督管理。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動物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與區社會發展局(區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社會發展局(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會同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制定、調整、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區社會發展局(區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向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通報,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應當組織開展進一步調查。區社會發展局(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的衛生監督,區市場監管局通過檢測發現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提供不合格產品的,及時通報區社會發展局(區衛生健康局),由區社會發展局(區衛生健康局)依法處理。區市場監管局會同區社會發展局(區衛生健康局)健全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完善相互通報和聯合處置機制。對須由衛生行政部門許可的“無證無照”“有照無證”行為,由區社會發展局(區衛生健康局)負責查處。對無須許可的“無照經營”及“有證無照”行為由區市場監管局查處。
4.與區發展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發展改革局負責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價格備案等管理工作。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價格監督、檢查、投訴舉報處理、違法行為查處、指導公平競爭審查等職能。
5.與區商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市場監管局承擔農貿市場、商品專業市場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區商務局主要承擔統籌規劃區商品市場體系,培育發展商品交易市場,牽頭實施商品專業市場的整合改造提升等職責。商務領域執法納入市場監管綜合執法範圍,相關領域日常監管職責仍由商務主管部門承擔,市場監管部門承擔上級授權的行政處罰權以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職責。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全局日常運轉。承辦文秘、信息、政務公開、政務督查、制度建設、信訪、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統計、提案議案、安全、後勤等工作。協調實施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承擔綜合性檔案、文稿起草工作。承擔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牽頭組織重大安全信息發布,指導輿情監測和應急信息發布工作。承擔預決算編制、執行和監督,以及財務、資產管理、政府採購、非稅收收入、績效評價、基本建設和各類資金、專用基金及制裝管理等工作。統籌市場監督管理裝備配備工作。負責財務審計和轉移支付資金審計工作。
組織人事科
承擔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基層基礎建設和系統隊伍規範化建設。承擔系統思想政治、教育培訓工作。承擔黨建、宣傳、統戰、效能監察、群團等工作。承擔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政策法規科
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與綜合分析。承擔規範性檔案、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規範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等相關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覆核、聽證工作。組織推進依法行政和普法宣傳、教育工作。管理本單位公職律師。
信用監管科(外資審批監管科)
依法承擔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工作。承擔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規定範圍內市場主體名稱審核和股權出質登記工作。承擔本部門集中行政審批項目的審批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承擔本轄區註冊登記的各類市場主體註冊登記事項的監管工作。承擔外商投資企業註冊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相關市場主體年度報告和信息公示,牽頭組織實施本級及系統“雙隨機”監督抽查工作,組織開展對年度報告和登記註冊行為的“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承擔市場主體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指導區個體與民營企業聯合會開展工作。
小微企業管理辦公室
組織扶持個體民營經濟發展,促進小微企業成長。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建工作。承擔對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管理的調查研究、問題協調、制定管理措施等工作。負責市場主體統計分析工作。
公平競爭和價格監管科
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反不正當競爭的制度措施和規則指南。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協調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承擔並指導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及稽查辦案的制度措施,指導市場監管領域案件查辦工作。
消費者權益保護分局(投訴舉報指揮中心)
承擔指導消費維權工作和消費環境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區市場監管系統舉報投訴網路的規劃、建設和運行工作。承擔市場監督管理領域的投訴、申訴和舉報調查處理工作。記錄、受理、分流、反饋與市場監管職能相關的舉報、投訴案件。負責舉報投訴信息的數據分析和套用工作。指導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開展工作。
智慧財產權監管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規劃、政策,以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創造及質量提升工作。依法保護專利權。指導和規範專利運用。開展智慧財產權公共信息分析和風險預警工作。組織推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和人才隊伍建設。組織指導智慧財產權代理行業監管。組織調處專利糾紛。擬訂並組織實施商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指導商標專用權的運用工作。組織調處商標糾紛,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使用管理和保護工作。在授權範圍內開展專利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區智慧財產權發展中心開展工作。
市場廣告契約監管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規範商品交易市場、農貿市場秩序的制度措施。依法承擔契約備案工作。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登記。擬訂並組織實施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監督管理制度。承擔規定範圍廣告單位的監督管理。組織監測媒介廣告的發布情況。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特種設備監察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制度措施。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口,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
標準計量科(合格評定監管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標準化戰略、規劃、政策和管理制度。依法承擔地方標準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技術性貿易措施評議和預警工作。承擔企業標準、團體標準自我聲明公開的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計量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進法定計量單位。監督管理計量標準及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組織實施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規範計量數據使用。監督管理產業計量、能源資源計量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認證認可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管理、監督、協調部門和行業認證認可工作。承擔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認證和檢驗檢測行業發展,規範認證與檢驗檢測活動。
質量監督管理科
組織實施質量強區建設,制定實施質量激勵制度,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加強全面質量管理,推進品牌建設,構建“品字標”品牌制度體系。組織實施產品及服務質量提升。配合上級部門開展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缺陷產品召回和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產品防偽監管工作。配合上級部門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重大質量事故調查。擬訂並組織實施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承擔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發布區域產品質量安全預警通報。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纖維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質量違法行為。指導區質量技術監督協會開展工作。
藥品及醫療器械監管科(化妝品監管科)
組織開展上級部門委託下放的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生產環節的檢查,配合開展安全風險監測和處置。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和化妝品經營環節的檢查,配合開展安全風險監測和處置。組織開展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藥源性興奮劑經營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質量抽檢。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及處置工作。監督實施藥品流通領域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的法定標準和產品分類管理目錄及產品技術要求。配合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協調科(餐飲服務監管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政策措施。統籌協調食品安全監管重大問題,按規定組織開展食品安全事故調查。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指導街道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開展工作,協調推進社會共治。擬訂並組織實施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組織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承擔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制度,監督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標準。指導區食品安全監督協會開展工作。
食品生產流通監管科
組織實施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監督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食品生產和特殊食品監督管理、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開展食鹽生產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組織實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食品流通、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監督管理和食品流通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開展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食品生產加工環節、流通環節和特殊食品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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