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錢塘區政府組成部門,負責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杭州市生態環境局錢塘分局
- 辦公地址:青六北路769號綜合北樓四樓
主要職責
領導分工
職務 | 姓名 | 分管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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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長 | 盛春靈 | 主持生態環境分局全面工作 |
副局長 | 阮順良 | 協助局長分管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輻射環境監管等工作,分管環境執法、環境信訪、環境安全、環境應急等工作。 |
副局長(政務公開負責人) | 李希芝 | 分管黨建、人事、財務、法治、環保宣教等綜合事務,以及環評審批、排污許可綜合協調管理等工作。 |
副局長 | 協助局長分管生態保護規劃、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協調、大氣和噪聲污染防治、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綜合協調、生態環境科技等工作,分管環境質量、環境應急、污染源監督等監測工作。 | |
四級調研員 | 金建光 | 協助阮順良同志分管水污染防治工作,協調區“五水共治”(河長制)辦公室工作。 |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名稱 | 科(處)室職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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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審批科 | 1.承擔綜合協調工作。牽頭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政務公開、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後勤等工作。組織起草和修改綜合性材料、重要檔案。牽頭分局綜合考評工作。承擔重要事項催辦督辦工作。組織指導全區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承擔重大決策、規範性檔案等合法性審核工作。 2.牽頭黨的建設工作。負責組織落實黨的政治、思想、組織、作風、紀律、制度建設和黨風廉政、意識形態、統戰等工作。協助分局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工作。管理和指導分局系統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民眾組織工作。 3.承擔組織人事工作。牽頭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組織人事管理工作。承擔全區環境保護專業職稱評審管理工作。 4.承擔機關財務工作。牽頭部門預決算、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管理、績效評價和內部審計工作。牽頭分局內部控制管理工作。 5.承擔生態環境行政審批工作。按許可權承擔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工作。牽頭環境功能區劃(“三線一單”)編制、調整工作。承擔排污許可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牽頭“最多跑一次”改革相關工作,承擔生態環境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6.承擔與本科室工作職責相關的黨風廉政、安全生產、依法行政、調研、信息公開、宣傳、統計、監督、檢查、指導和業務培訓、考核工作。 7.完成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生態與大氣科 | 1.組織擬訂和實施生態保護規劃,開展全區生態狀況評估與生態環境形勢分析。組織協調全區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負責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協調工作。承擔生態保護紅線相關監管工作。組織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相關工作。 2.牽頭全區大氣污染防治監管工作,組織協調大氣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擔大氣、噪聲污染防治監管工作。擬訂並監督實施大氣和聲環境功能區劃。牽頭負責涉大氣污染物排放的行業綜合整治提升工作。組織實施重污染天氣應對政策措施。組織協調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承擔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以及排污權交易綜合協調工作。承擔應對氣候變化和溫室氣體減排工作。 3.承擔工業污染源綜合管理,組織開展生態環境統計、污染源普查。承擔生態環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牽頭企業環境行為評價和環境信用等級評定工作。 4.承擔生態環境科技工作。承擔生態環境領域政府數位化改革工作。參與、組織生態環境科技攻關,推進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生態環保產業發展等工作。協調配合擁江發展、健康城市、文明城市、衛生城市、國內最清潔城市、質量強市等相關工作。承擔生態環境保護區域合作工作。 5.承擔與本科室工作職責相關的黨風廉政、安全生產、依法行政、調研、信息公開、宣傳、統計、監督、檢查、指導和業務培訓、考核工作。 6.完成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水與土壤固廢科(掛輻射管理科) | 1.牽頭全區水污染防治監管工作。承擔地表水、海洋生態環境監管工作。擬訂並監督實施水功能區劃和水環境功能區劃。牽頭負責涉水污染物排放的行業綜合整治提升工作。承擔重點行業企業水污染防治和清潔生產審核。監督指導入河排污口整治。承擔分局內部“五水共治”(河長制)相關工作。 2.牽頭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牽頭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管工作。承擔土壤污染重點監管行業企業治理具體工作。牽頭落實土壤污染和危險廢物第三方治理(處置)相關工作。牽頭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組織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和農村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牽頭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3.牽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承擔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和廢棄化學品等污染防治工作。組織實施危險廢物經營許可、固體廢物轉移許可、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登記、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和進口廢物申報初審等環境管理制度。 4.承擔輻射環境監管工作。承擔輻射環境監管、核技術套用、電磁電離輻射和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監管工作。指導、協調輻射環境質量監測和監督性監測。牽頭協調和組織輻射環境事件應急工作。 5.承擔與本科室工作職責相關的黨風廉政、安全生產、依法行政、調研、信息公開、宣傳、統計、監督、檢查、指導和業務培訓、考核工作。 6.完成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下屬單位
下屬機構名稱 | 下屬機構職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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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錢塘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 | (一)貫徹執行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生態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制度及其他規範性檔案。 (二)負責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污染防治、生態保護、核與輻射安全的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查處錢塘區生態環境保護違法案件。 (三)負責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承擔中央和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及信訪件整改情況指導督促工作。 (四)負責生態環境信訪工作。受理錢塘區生態環境污染的舉報並督促辦理,參與重要舉報問題的現場調查處理。協調解決有關環境污染糾紛。 (五)負責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工作。牽頭協調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應急處置、調查處理等工作。 (六)負責監督檢查杭州市生態環境局錢塘分局審批的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制度的執行情況。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保護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 (七)負責錢塘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體系規範化、制度化建設工作。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與司法機關的聯合協作機制。 (八)承辦區委、區政府及杭州市生態環境局錢塘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
杭州市錢塘生態環境監測站 | (一)組織開展轄區水、氣、土壤、噪聲等環境質量監測。 (二)組織開展轄區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和溫室氣體監測。 (三)擬訂轄區突發生態環境事件應急監測預案,保障重大突發生態環境事件應急監測工作。 (四)承擔轄區環境自動監測系統的建設和運維工作。組織開展環境和污染源自動線上監測系統的比對監測。 (五)收集、整理、儲存本地區環境監測數據、資料、對本地區環境質量和排污狀況進行綜合分析、編制環境質量報告書、年鑑、環境質量報告書、為政府的環境狀況公報提供監測數據。 (六)完成區委、區政府和杭州市生態環境局錢塘分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