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臨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杭州市臨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杭州市臨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杭州市臨平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杭州市臨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杭州市臨平區南大街265號 
  • 現任領導:陳堅(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編制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相應的政策及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領域的統計工作。
(二)負責促進就業創業工作。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和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和大學生創業政策,負責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創業指導和服務工作,推進大學生創業實訓和見習工作。建立健全就業失業的預測預警、監測分析制度。
(三)承擔人才開發有關工作。協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人才發展戰略、規劃和人才工作有關重要政策措施,指導和協調全區人才選拔、培養、引進等人才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和技能人才隊伍的綜合管理。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實施專業技術職業資格制度。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政策。完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負責人才國際交流合作有關工作。歸口管理博士後工作和留學人員來臨平工作。
(四)負責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管理工作。依法對其基金進行監督,組織實施預測預警分析,擬訂應對措施,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完善經辦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各類補充保險相關內容的審核和備案;負責全區企業退休人員社會管理工作。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企事業人員、機關工勤人員、其他人員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綜合管理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人事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負責政府表彰獎勵和評比達標工作。
(六)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貫徹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以及工時制度和職工休息休假制度;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勞動違法案件。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外來務工人員、家庭服務業發展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的落實。
(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八)職能轉變。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大力實施就業優先戰略,以創業帶動就業,完善收入分配體制機制,努力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實現更高質量就業和更體面勞動。進一步破除人力資源開發體制機制障礙,充分發揮市場在人力資源配置中的主導作用。按照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加強整體謀劃、系統設計和改革落地,提供優質公共服務,提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牽頭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實施年度工作目標任務並負責督查督辦;承擔文秘、信息、宣傳、黨建、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群團、老幹部、統戰、政務公開、財務、統計、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後勤等工作。
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
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指導,推進和監督局系統行政執法;承辦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處罰聽證等工作;承擔局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報備和清理工作;負責局系統業務標準制定工作;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黨代表建議提案的交辦、督辦工作;負責全局信訪工作,牽頭處理各類信訪事項;開展系統平安創建工作;依法承擔局集中審批項目的審批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
人才開發科
綜合管理全區人才開發工作和專業技術人員、技能人才隊伍;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人才引進培育、公共服務政策和發展規劃;會同推進全區高層次人才、技能人才選拔培養工作;綜合管理全區博士後工作,會同推進留學回國人員工作、創業;組織開展區域各類人才資源開發交流與合作;實施和監督全區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價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全區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競賽管理指導工作,承擔職業技能培訓、鑑定機構的管理工作。
事業人事管理科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政策和規定;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承擔區屬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和人員交流、公開招聘、政策性安置對象的管理工作;會同做好其他人員管理工作;綜合管理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的工資福利、離退休等工作;擬訂其他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政策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全區行政獎勵、評比表彰工作;組織實施各類執業(職業)資格、專業技術人員任職資格、事業單位招考、編外人員招考等各類政策性人事考試的考務工作。
勞動仲裁科
擬訂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建設具體的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制定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制度實施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實施勞動標準和勞務派遣工作,擬定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政策;指導企業建立用工管理、內部分配、集體協商等制度;實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假政策;實施企業工資指導線、最低工資標準、人力資源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制度;承擔區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會議、國企工資分配製度改革、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等辦公室職責;負責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隊伍建設。負責日常工傷事故的受理、調查、認定工作。
社會保障科(基金監督科)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社會保險(醫保、生育除外)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負責國家關於企業職工退休(職)政策,承擔全區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的指導工作;處理有關企業職工、知青、精減退職職工的工齡、待遇等歷史遺留問題;組織實施企業年金政策;負責全區人力社保專項資金監督管理,依法對基金的支付管理和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督。

現任領導

局長:陳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