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富陽區農業農村局

杭州市富陽區農業農村局

杭州市富陽區農業農村局,是杭州市富陽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局長是錢江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杭州市富陽區農業農村局
  • 辦公地址:杭州市富陽區體育館路471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有關“三農”、林業、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組織擬訂“三農”、林業、水利工作的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並監督實施。參與涉農的金融保險等政策制定。
(二)組織實施“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參與發展全區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參與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三)擬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村宅基地改革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管理、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
(四)負責推進林業和水利改革工作。擬訂深化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指導林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協同調處林權權屬糾紛。組織開展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五)負責高效生態農業產業體系建設。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農家樂(民宿)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指導農產品行銷管理工作和農業國際國內展示展銷活動。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負責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工作。
(六)擬訂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及利用政策,並監督實施林業產業相關標準。負責林業種苗、生物種質資源監督管理。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開展良種選育推廣,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和興林富民相關工作。
(七)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場修復振興、漁政漁港監督管理。落實農業農村領域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參與農業生態環境污染的調查處理工作。
(八)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指導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 
(九)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監督實施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負責獸醫醫政、獸藥藥政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開展獸醫器械和有關肥料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農業、林業、水利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農業機械、農藥使用和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農家樂(民宿)安全管理工作,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林業行業、水利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農業資源管理和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十二)負責林業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擬訂林業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林業生態保護修復和國土綠化工作。指導森林資源的培育,組織實施森林、濕地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負責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
(十三)擬訂森林資源保護髮展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濕地保護利用規劃和相關標準。承擔森林資源、濕地資源和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森林、濕地、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動態監測與評估。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負責全區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全區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實施。承擔公益林、天然林、商品林劃定、建設、保護和利用工作。指導國有林場建設和發展。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保護和恢復、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經營利用。負責古樹名木保護。負責生物多樣性相關工作。負責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地質公園和自然遺產等的管理。
(十四)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和水文工作。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統一監督管理水資源,統籌和保障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擬訂全區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資源保護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區級重要河湖、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承擔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工作。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水資源評價。指導水文工作。負責水文水資源監測。
(十五)負責節約用水和水土保持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組織、監督全區節約用水工作,組織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負責基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工作。
(十六)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監測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監測動植物疫情病情並組織撲滅。
(十七)負責全區森林公安工作。負責全區涉林刑事案件的偵辦和涉林治安案件的查處。擬訂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森林防火巡護、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設施建設、宣傳教育、監測預警和督促檢查等工作。
(十八)負責水旱災害防禦相關工作。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制定水旱災害防禦水利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區級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十九)組織指導全區重要水利工程和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的建設與運行管理。制定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的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組織指導區本級已建水庫、堤防、水閘、泵站、水電站等水利工程設施及河道安全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全區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負責重要江河、水庫、湖泊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組織實施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指導節水灌溉和小水電改造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水利建設與運行管理市場的監督管理。
(二十)負責農業、林業、水利綜合執法。依法開展農業、林業、水利行政許可及其監督管理。
(二十一)負責農業、林業、水利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區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擬訂全區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審核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水利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財政性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指導、監督區級農業、林業、水利資金的管理工作。
(二十二)推動農業、林業、水利科技體制改革和技術推廣隊伍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林業、水利領域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監督管理農業、林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和農業、林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二十三)指導農業農村、林業水利人才隊伍建設。擬訂農業農村、林業水利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相關領域的教育和職業技能開發工作,組織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和農業農村、林業、水利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組織指導農業農村、林業水利有關科技、宣傳、信息化工作。
(二十四)擬訂扶貧開發工作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督促扶貧開發工作。完成上級扶貧機構交辦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銜接重點幫扶工作。
(二十五)區農業農村局(區林業水利局)的林業管理工作由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富陽分局統一領導和管理。
(二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宣傳、政務公開、制度建設、信訪、會務、接待、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後勤等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檔案。承擔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承擔信息化建設工作。
組織人事科
承擔機關和下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教育培訓等工作。承擔紀檢聯絡、統戰工作。承擔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計畫財務科
提出扶持農業農村、林業水利發展的財政政策和資金項目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林業水利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參與農村金融政策制定。承擔機關和部門預決算編制、執行和監督,以及財務、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小額公共資源交易、非稅收收入、內部審計和績效評價等工作。指導、監督下屬單位的財務工作。參與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管理工作。
科技教育科
指導推動農業林業科技體制改革及相關體系建設、技術研發、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組織協調水利科研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監督管理農業、林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承擔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負責農業教育和職業農民培育。指導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
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指導水產健康養殖和水產品加工流通。組織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監督管理捕撈業,組織實施禁漁期(區)制度。組織實施漁港建設,負責漁船漁港監督管理。指導漁業互助保險。牽頭組織漁場修復振興工作。
行政許可科
承擔本部門“最多跑一次”改革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組織擬訂行政審批工作依據、辦理程式、業務流程、審核標準和規則。承擔農業、林業、水利等行政審批工作,承擔審批文書的制定、送達、歸檔工作。綜合協調本部門有關科室規範開展行政審批的相關延續工作。參與行政審批服務過程中出現的各類投訴的調查工作。
社會發展科(合作經濟科)
參與區縣協作工作。提出幫扶工作的重大政策和項目建議並組織實施。銜接其他重點幫扶工作。承擔農村工作指導員有關工作。承擔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區聯鄉結村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承擔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農業農村改革試驗區有關工作。指導農村宅基地改革有關工作。管理、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和財務管理。 
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指導水產健康養殖和水產品加工流通。組織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監督管理捕撈業,組織實施禁漁期(區)制度。組織實施漁港建設,負責漁船漁港監督管理。指導漁業互助保險。牽頭組織漁場修復振興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錢江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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