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制定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民政工作。
(二)負責全區社會團體、基金會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監督管理。
(三)落實上級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指導、監督和實施全區特困人員供養、城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工作。負責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認定核對工作。
(四)指導城區基層政權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的建設。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推進社區建設,組織開展社區治理有關工作。
(五)負責全區地名管理工作。承擔行政區劃和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及日常管理工作。
(六)擬訂全區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牽頭孤兒及其他困境兒童的福利與救助工作。參與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的權益保障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
(七)擬訂全區養老服務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參與推動養老服務業發展。指導和管理養老機構建設,指導居家養老服務工作。
(八)負責收養登記、殯葬管理和婚姻登記管理工作。
(九)擬訂全區社會工作發展規劃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區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擬訂慈善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主管慈善工作。
(十一)負責區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及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民政事業計畫財務和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管理。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完善社會治理方式,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與區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區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查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內設機構
社會組織管理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 |
辦公室 |
基層政權與社區治理科 |
社會事務科 |
社會救助和養老服務科 |
直屬單位
杭州市上城區地名辦 | 一、主要職責:負責行政區劃工作。監督管理全區地名工作。負責區地名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二、具體職責:指導和審核地名命名、更名、註銷工作。負責門牌號的編制和確認。負責地名標誌(門牌、幢牌、單元牌、巷弄牌)的設定工作;指導有關部門對立桿式路牌的設定工作。擬訂本區地名規劃,負責地名資料的收集和地名檔案管理。負責區政府交辦的行政區劃工作。提出街道辦事處的設立、撤併、更名、界線變更、駐地遷移,社區的設立、撤併、更名的建議。會同毗鄰城區對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聯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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