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區住房和城市建設局

杭州市上城區住房和城市建設局

杭州市上城區住房和城市建設局,是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杭州市上城區住房和城市建設局
  • 所屬部門: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杭州市上城區
  • 現任領導:魯軍(黨委書記、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住房保障、房產管理、城市建設、園林文物、人民防空(民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及決策部署。組織擬訂相關政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
(二)組織擬訂並實施住房保障、房地產市場管理和房產管理的相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並實施房產市場管理、物業管理、房屋管理、住房租賃等專項規劃和行業發展規劃。研究建立全區住房供給體系。
(三)負責建立和完善全區住房保障體系。統籌推進全區各類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會同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擬訂保障性住房年度需求計畫。負責區級各類保障性住房準入資格審核認定、房源調配管理、房源交付驗收、房屋使用管理、補貼資金管理和退出管理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落實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安排等相關工作。
(四)負責全區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組織實施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負責住房資金管理。配合市級部門做好私房、代管房產、宗教房產等各類房產政策落實工作。組織實施直管公房管理有關政策。
(五)指導和監督管理全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行為,負責以區政府為徵收主體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除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監督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區物業管理的監督工作。負責全區物業服務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運作。組織實施物業管理改善工作。
(七)負責全區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統籌既有房屋功能提升與綜合改造,統籌全區危房治理改造。負責城市房屋修繕管理和利用工作。按分工負責相關領域安全生產、防汛防台(雪)工作。指導、監督住宅、非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工作。參與住房租賃管理。
(八)統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工作。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按許可權組織編制城市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重大基礎設施、市政公用設施建設發展計畫。參與編制國土空間規劃。參與有關詳細規劃編制和專項規劃審核工作。組織擬訂城市重大基礎設施和市政公用設施、保障性住房等建設計畫,並牽頭協調推進、監督實施。
(九)統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城中村改造工作,牽頭制定全區老舊小區改造計畫。按許可權負責城建項目工程概算的審批。會同財政等部門管理區級財政城建資金,對區級政府出資城建項目投資和工程價款結算進行監督。參與區級政府出資城建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核、批覆。
(十)負責推進城市建設領域科技進步工作。負責綠色建築和建築節能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綠色建築與建築節能設計標準和技術規範。統籌城市建設信息化工作。
(十一)組織擬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地下綜合管廊(管線)建設管理相關政策和制度。統籌推進地下空間開發利用、重大地下綜合利用工程、地下綜合管廊、電網、公共停車場(庫)、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等建設工作。
(十二)參與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管理和市場監管。牽頭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按許可權負責建築工程和市政公用建設項目的審批和監管。參與全區建設項目工程設計方案的審核。
(十三)負責建築業行業管理和市場監管。指導並按許可權負責建築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監督執行建築市場制度和信用標準。組織推進建築工業化、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諮詢,指導建築業企業對外承包工程。組織執行建築業各項標準和定額,指導和管理建築工程造價工作。按許可權負責建築企業、工程監理、造價諮詢等中介機構資質及從業人員管理。
(十四)指導並按許可權負責建築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監督管理。牽頭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的有關保障工作。落實建築活動監管中的生態環境保護要求,指導協調城市建築工程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組織推進工程質量安全標準化管理。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按許可權負責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許可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十五)負責全區人民防空管理工作。參與編制人民防空專項規劃(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並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參與編制城市地下空間相關規劃。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備戰工作。負責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編制重要經濟目標防護目錄。組織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參與軍民融合建設。負責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管理。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民防)宣傳教育。負責人民防空(民防)科學技術管理工作,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民防)科學技術研究和學術交流活動,推廣套用科研成果。戰時根據區委、區政府和軍事指揮機構決定,發布人民防空的有關命令和指示。
(十六)組織編制或參與擬訂園林綠化、文物、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等有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專項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起草相關政策,貫徹執行相關技術標準和規範。按許可權負責綠化工程建設的審批和招投標管理。負責城區綠化養護的招投標管理,負責城區綠化養護和綠化工程建設的質量及安全及文明施工監督管理。按許可權負責園林綠化行政審批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區園林綠化建設和養護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區園林綠化行業管理。指導、監督、協調全區綠化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區義務植樹工作。
(十七)負責組織、協調、監督全區各級文物保護單位(點)和其他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與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保護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文物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人事科
財務管理科
建設管理科
建築業管理科
住房保障科
行政審批科
物業監管科
園林文保科
人防管理科

直屬單位

湖濱房管站
區內的房屋管理、房屋及其設備維護修繕、房地產經營管理、房地產交易服務、房屋拆遷等(相關社會服務)。
城南房管站
區內的房屋管理、房屋及其設備維護修繕、房地產經營管理、房地產交易服務、房屋拆遷等(相關社會服務)。
區綠化辦
城市園林綠地系統規劃,城市園林綠地建設,城市園林地管理與維護,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設計。
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監督站(區建築業管理站)
受區建設局委託,負責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監督管理,負責建築行業、建築市場管理和建築行業職工的技術培訓。
區房產監察大隊
據國家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全區住宅、非住宅裝潢裝修房屋租賃進行管理,規範租賃市場,保障房屋安全。

現任領導

楊文科
副調研員
俞開君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樓土新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鄭社來
調研員
魯軍
局黨委書記、局長
楊文科
副局長
楊平文
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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