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婚姻登記指南

杭州婚姻登記是由男女雙方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區(縣、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杭州婚姻登記指南
  • 所屬地區:杭州市
辦事機構,受理條件,所需材料,辦事流程,提交材料,辦理時限,工作時間,相關政策,常見問題,

辦事機構

男女雙方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區(縣、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受理條件

1、雙方當事人必須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即: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
2、雙方當事人必須是自願和無配偶;
3、雙方當事人必須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4、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5、當事人一方必須是本市常住戶口的居民;
6、男女雙方必須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結婚申請。

所需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戶籍證明)
2、3張大2寸(6cm*4cm)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辦事流程

當事人出示證件、證明→當事人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婚姻登記機關審查→登記(頒發《結婚證》)。

提交材料

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辦理時限

承諾時限:當場辦理

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相關政策

《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範

常見問題

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1、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2、非自願結婚的;3、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4、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5、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當事人無法提交居民身份證,可提交有效臨時身份證辦理登記。
戶口簿與身份證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等內容不一致的,先到戶籍所在公安派出所進行變更後再辦理婚姻登記。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