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一心為公
杜恕於太和年間(227—232年)任散騎黃門侍郎。杜恕為人誠懇樸質,不善於表現自己,所以從小就沒有什麼名聲。等到在朝中作官,也不結黨營私,一心辦公事。每當政策有失誤,他總是引用綱紀法度來規諫,因此很受侍中辛毗等人的器重。當時自公卿以下,官吏們都在議論制度的增減,杜恕認為“古代的刺史,奉行宣示朝廷的六條規則,以清淨無為為名譽,威風顯著,為人稱道。現在可以不讓刺史掌握兵權,專心去管理民政”。
上書勸諫
不久,鎮北將軍呂昭又擔任冀州刺史,杜恕便上書說:“帝王之道,沒有比安民更崇高的。安民的辦法,在於財富的積累;而積累財富,就是專務根本,節約用度。當今吳、蜀二賊還沒有消滅,戰車急需駕馭,這正是英雄豪傑努力奮鬥的時機。但是朝中的儒臣士大夫,也意外地推崇羨慕武力,握著手腕而爭論,以孫子吳起為第一。國庫一年比一年空虛,民力一年比一年衰弱。現在吳、蜀僭位稱帝,與我們作對,北方的胡人也沒有壓服,三個地方的邊境發生變亂,全國都不會太平。現在邊疆的荊州、揚州、青州、徐州、幽州、并州、雍州、涼州都有軍隊,而能夠憑藉在內部充實府庫扼制外族入侵的,只有兗州、豫州、司州、冀州而已。一個國家就如同人的身體,心腹充實了,四肢即使生了病,終究不會有大的妨害。現在兗州、豫州、司州、冀州也是國家的心腹,所以愚臣懷著懇切恭謹的心情,希望四州的長官,專心地從事根本的事業,來承擔四肢的重任。但孤論難以堅持,觸犯大家的欲望難以取得成效,眾人的不滿難以積累到一塊兒,是非難以分清,所以年復一年也沒有被英明的君主察覺。凡是說這種話的,都是疏遠或卑賤的人,這類人說的話,確實不容易被採納。如果讓好的政策從親信貴族口裡說出來,親信貴族本來就用不著冒犯我所說的四難來求取忠愛,這正是古往今來的人們所常常擔憂的問題。”
當時朝中對官吏考核制度展開大規模的議論,朝廷內外的官吏都要考核。杜恕認為用人而不能讓他盡力發揮才能,那么即便有才的人也沒有多大用。保全的不是致力要達到的東西,而所致力的事又不是當前最重要的。杜恕在朝中八年,議論剛勁率直。
出任地方
杜恕出任弘農郡大守,幾年後轉任趙王曹乾的輔相,因病離職。又從家裡出任河東郡太守,過了一年多,改任淮北都督護軍,又因病離職。他在任職的地方,致力於維護國家的大體,樹立恩惠仁愛,因此更加得到百姓的愛戴,只是不如杜畿。不久,朝廷任命他為御史中丞。杜恕在朝廷,因為與朝中的官員不和睦,所以,屢次在外面任職。後來又出任幽州刺史,加建威將軍的官銜,朝廷讓他持節,護烏丸校尉。當時,征北將軍程喜在薊縣屯紮,尚書袁侃等人告誡杜恕說:“程喜曾在先帝那一朝任職,在青州排擠了田國讓。現在足下拿著朝廷的節杖,讓你們共同駐屯在一座城裡,應該周密地考慮對策。”但杜恕沒有在意。
慘遭陷害
他到官不滿一個月,有鮮卑族首領的兒子,帶領幾十人馬,沒有經由關口擅自來到州城,州里殺死了其中一名鮮卑人,卻沒有寫表章上報。於是程喜上書彈劾杜恕,杜恕入獄,由廷尉審理,依法應當處死。因為他父親杜畿為國事勤勞死在水中,得以減刑,被免官為平民。他遷居章武郡,那一年是嘉平元年(249年)。先前杜恕曾給程喜的司馬宋權回信稱“然以年五十二,不見廢棄”,可見杜恕這一年五十二歲,即生於197年。
杜恕為人豪邁任性,想不到要防備別人,終於導致這次挫折。當初杜恕從趙郡還朝,陳留郡的阮武也從清河太守的職位上被徵召,兩人都鄙薄廷尉。阮武對杜恕說:“我看您的才質性情可以經歷公正之道,但把持得不夠努力,素質能力可以擔任大官但追求不夠順利,才學可以記敘古今但不夠專一,這就是人們所說的有才而沒有得到適當的任用。近來有了空閒,可以深思這個問題,寫出自己的獨立見解。”杜恕在章武郡,便撰寫了《體論》八節,又寫出《興性論》一篇,是為探討個人修養的。嘉平四年(252年)死在遷移的住所。
甘露二年(266年),河東郡九十多歲的樂祥上書頌揚杜畿遺留下來的功績,朝廷受到感動,下詔封杜恕的兒子杜預為豐樂亭侯,食邑一百戶。杜恕的奏議論文都很可觀,選取他和當時政治緊密相關的幾件大事寫在傳記里。
性格特徵
杜恕為人真誠務實,行事不作修飾,所以自少都沒有什麼名譽,為人雖然不交朋黨,專心公事,正言說政而被
辛毗賞識,但自己不拘人事,不對人作出防範,最終不理會
袁侃的規勸,最終被程喜加害,令自己幾乎被殺。
政治主張
魏明帝時,大議考課之法,杜恕上書:“若使法可專任,則唐、虞可不須稷、契之佐,殷、周無貴伊、呂之輔矣。”杜恕其實是搬出了歷史的證據,以明德治的必要性。
針對當時“以儒家為迂闊”的社會思潮,尚儒的士人還展開了對重法思想的批判。杜恕在其著述《體論》中,批評了重法之人關注點狹隘的弊端,“今之為法者,不平公私之分,而辯輕重之文;不本百姓之心,而謹奏當之書。”即重法之人不平衡公私利益,只關注用法的輕重;不以民心為出發點,只關注法律文書的規定。杜恕還著重駁斥了重法之人對儒家思想的謬解:“是以為法參之人情也……而世俗拘愚苛刻之吏,以為情也者,取貨賂者也,立愛憎者也,視親戚者也,陷恕仇者也。何世俗小吏之情,與夫古人之懸遠乎。”即重法之人片面地論斷,只要考慮了人情,就一定與貪贓枉法、個人喜好、裙帶關係、挾私報復有關。很明顯,這些正是漢末弊政的表現。應該說,儒家重倫理人情本身自有其不可忽視的社會合理性,其在實踐中產生流弊,是另一層面的問題,不能因此就將其合理性與其流弊混為一談,所以杜恕認為,這是世俗小吏對古人思想的理解差之太遠所致。
杜恕認為考課法不利於官員最大限度發揮個人的主動性積極性,“且布衣之交,猶有務信誓而蹈水火,感知己而披肝膽,徇聲名而立節義者,況於束帶立朝,致位卿相,所務者非特匹夫之信,所感者非徒知己之惠,所徇者豈聲明而已乎!”另外,對官員僅用檢驗政績和賞罰來管理和監督,實際上是一種實用主義、功利主義的價值導向,而對國家的統治而言,移風易俗才是更為根本的,杜恕就認為考課之法無益於“崇揖讓之風,興濟濟之治”。
杜恕以禮為萬物的法式和規矩,並賦予禮以道德價值和政治價值的權威,進而論述了禮對協調政治關係和倫理關係的功用。杜恕的
禮治主張切中曹魏名法之治的流弊,是魏晉之際
治國方略由“以刑為先"向"以禮為首”轉化期間的產物,在哲學論證上的不足又為魏晉玄學“名教自然之辨”、“體用之辯”留下了發展空間。
歷史評價
陳壽:“恕推誠以質,不治飾,少無名譽”、“恕倜儻任意,而思不防患,終致此敗”、“恕屢陳時政,經論治體,蓋有可觀焉。”
葉適:“杜恕峭峻,特立之意長者。自達之言,於魏極少其比。雖兩漢人,亦難之。”
郝經:“始司馬朗建議,令州縣領兵,杜恕以為非。卒成晉氏瓜裂之亂,恕之意慮遠矣哉。”
家族成員
父
弟
杜理,年少時觀察力強,早死;
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