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鼎先

李鼎先 字澗木,號夢登,清福建上杭勝運里(今廬豐畲族鄉安鄉村)人。生卒年不詳。清乾隆十八年(1753年),鄉試中第三名舉人。

基本介紹

  • 本名:李鼎先
  • 別稱:夢登
  • 字號:澗木
  • 所處時代:清乾隆十八年
  • 出生地:清福建上杭勝運里
  • 研究領域:《大清律例》的分類
個人簡介,個人經歷,

個人簡介

李鼎先 字澗木,號夢登,清福建上杭勝運里(今廬豐畲族鄉安鄉村)人。生卒年不詳。清乾隆十八年(1753年),鄉試中第三名舉人。他天資遲鈍,記性差,詩文沒讀上百遍背誦不出,但他刻苦自勵,常說:“義理歸於融。眾數(指事物的象和數量)精於辨。”由於能融會貫通,弄清詩文實質,成績大有長進。二十二年中進士。平素還精研《大清律例》的分類,並把分部和總類合為一書,以分部為序,總類所分的全部歸分部,這樣檢索就方便得多了。

個人經歷

乾隆三十五年,任浙江孝豐知縣,他不攜眷屬,只隨行數人,自帶絮袍、布衣前往就職。到任後,發現飲水困難,即在院右側挖一水井,解決衙內和周圍百姓的飲水問題,人們把此井稱為“李公井”。在任期間,縣衙不設門吏,出門不帶儀仗衛隊,衙門裡不設一個閒官、聽差。他說:“知縣是民之父母,子弟前來陳述事由,哪還需由第三者傳達的道理?”百姓入衙門告狀,可直達辦事廳。辦案中,他認真聽取雙方陳述,細心剖析是非曲直,做到以理服人。政事空餘,還獨自深入農舍、田間,詢問老農有關農桑及鄉里情況,與百姓一起商談興利除弊的事。遇到青年學子,即同其談論文章,坐談終日無倦色。
一次,外出走訪途中,他遇見一個婦女在路旁哭得異常悲傷,便親自前去問清緣故,知其丈夫死後子小家貧,日子過不下去,即送她二千文,助其度日。
任職三個月後,巡撫以所謂公文不合款式為藉口將其罷職。按規定新舊移接期限為兩個月,但新任知縣一到他即辦理移交手續。
卸任後,他窮得連回家的路費也沒有,借住縣城一民宅。百姓對其異常同情,清晨人們爭著把蔬菜、糧食送至門口,從各方面給予支持。新知縣前來造訪他也從不回訪。一年後,百姓湊集資金送他回鄉,並製作有萬人簽名的一把青布雨傘為其送行,曾受其接濟的婦女,曾讓孩子徒步挑擔送其返回故里。
回鄉後,他在家鄉執教,舉人包有芑、江乾達、李並楷,副貢藍文潤、張仲華,歲貢楊登治、楊登豪、羅印峰,都是在他教育下成才的。著有《井觀集》,惜已失傳。70餘歲病逝於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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