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顯東(法學專家)

李顯東(法學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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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顯東,男,1964年10月生,法學專家,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民商經濟法學院 民法研究所 副所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顯冬
  • 出生日期:1964年10月生
  • 職業:教授,法學專家
  • 主要成就:入北京“百人工程”培養人選
  • 代表作品:《我國法上真的不存在物權行為嗎?》
  • 職稱:教授
  • 最後學歷:博士
  • 專業方向:民商法
人物經歷,主要貢獻,獲獎情況,

人物經歷

李顯東,男,1964年10月生,法學專家,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民商經濟法學院 民法研究所 副所長。1988年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破產法起草小組成員,自1994年至今一直從事法律起草工作。

主要貢獻

1、《我國法上真的不存在物權行為嗎?》,載《法律科學》,1998年第四期;
2、《契約效力的根源及其正當化說明理論》,載《比較法研究》,1998年第3期;
3、《我國契約法是否需要獨立的預期違約制度》,載《政法論壇》,1998年第6期;
4、《格式契約及其規制》,載《中國工商管理研究》,1996年第10期;
5、《破產、和解與重整制度比較研究》,載《中國博士後文集》,經濟科學出版社,1997年版。
6、《論破產原因》,載《政法論壇》,1995年第6期;
7、《破產犯罪的比較研究》,載《中國法學》,1995年第2期;8、《論破產程式中的取回權》,載《比較法研究》,1995年第3期。
9、《論破產法上的免責制度》,載《政法論壇》,2000年第一期。
10、《中國新破產法起草中的主要問題》,載《中國法律》,2000年8月第4期。
11、《重申破產法的私法精神》,載《政法論壇》,2002年6月第3期。
12、《私法中的人文主義及其衰落》,載《中國法學》2002年8月第4期。
13、《論商法的傳統與理性基礎》,載《法制與社會的發展》2002年12月第6期
14、《論商事合夥的特質與法律地位》,載《行政與法》2002年2月第1期
15、《從契約自由的基礎看其在現代契約法上的地位》,載《比較法研究》2002年10月第4期。
16、《論和解與重整的差異與價值考量》,載《私法》,2002年第2期。
1、《契約法原理》,公安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56萬字。個人獨著。
2、《破產法律制度》,中國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36.3萬字。個人獨著。李顯東任副主編,並撰寫10萬字(全卷約30萬字)。
3、《契約法學》,(《中國現代科學全書》中的一卷),民眾出版社,2000年版,35萬字。
4、《破產重整制度研究》,公安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36萬字
5、《票據法理論與實務》,經濟科學出版社,1996年版,35萬字。
6、《商法》,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70萬字。
7、《民法學》,楊振山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本人撰寫15萬字。
8、《民法學》(法務部組織編寫的14門主幹課教材之一),江平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任副主編並撰寫25萬字。
9、《民商法學》,民眾出版社,1999年版,
10、《俄羅斯聯邦民法典》,1999年由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出版,李顯東為合作譯者,翻譯約12萬字。

獲獎情況

1、1995年獲得國家博士後優秀研究獎;
2、1995年獲得國家教委對優秀回國留學生科研啟動資助;
3、1995年獲得政法大學曾憲梓教學獎;
4、1996-1998年參加了由美國福特基金會資助的《中國司法制度改革》課題;
5、1998年獲得霍英東科研基金資助;
6、1997年到1998年連續被評為政法大學優秀教師。
7、2000年6月被政法大學評為曾憲梓教學獎一等獎。
8、2001年被列入北京“百人工程”培養人選
9、2002年被政法大學本科生評為“最受學生歡迎的教師”。
10、 2002年被政法大學評為“傑出青年教師”並獲得“傑出青年教師基金”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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