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森

李雪森

李雪森,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北京市問天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雪森
  • 國籍:中國
  • 職業:北京市問天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
  • 畢業院校:中國政法大學
教育背景,工作經歷,理念,業務領域,新聞事件,舉報房地產開發商牟取暴利 ,南方基金違約不分紅事件,大龍地產信息披露涉嫌違規事件,

教育背景

1985年-1989年 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學習
1991年-1994年 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民商法專業學習 獲法學碩士學位

工作經歷

1989年-1991年 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刑庭 書記員
1995年-2004年 北京市明仁律師事務所 律師 合伙人
2004年-2007年 北京市致新律師事務所 合伙人
2007年8月至今 北京市問天律師事務所 合伙人

理念

1、訴訟乃當事人之大事,需要律師以最大的認真、謹慎、誠心與勇氣去對待。
2、只有具備最專業的知識,才能提供最優質的法律服務。

業務領域

工程建設 招投標、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相關問題、工程總承包、FIDIC契約條件理解與運用,建設工程的融資、擔保、保險等領域有深入的理論研究和豐富的實踐經驗。
刑事辯護
重大疑難刑事案件的辯護
公司法律事務
改制 破產 併購

新聞事件

舉報房地產開發商牟取暴利 

2010年5月25日,北京市問天律師事務所李雪森、劉汝忠兩位律師向國家發改委和北京市發改委舉報北京首開天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涉嫌暴利行為。舉報理由是該樓盤從2009年11月到2010年4月,首開常青藤項目均價從14690元/平方米暴漲到36000元/平方米,價格上漲了220%。“涉嫌存在違法牟取暴利行為”。李雪森表示,舉報首開是因為“對其印象深刻”。“土地成本沒有增加,鋼材、水泥成本沒有大幅增加,房價就從9000多元的開盤價一直漲到3萬多元,讓人難以相信這是正常合理的經營行為。”該舉報行為引起了社會普遍關注。

南方基金違約不分紅事件

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張遠忠、李雪森、劉汝忠等七位律師,作為北京基民袁近秋的代理人曾於去年6月3日就南方基金管理公司違約不分紅一事,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申請的理由是:這位北京基民於2006年6月29日簽訂《南方穩健成長貳號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契約》(以下簡稱《基金契約》),花5萬元購買了南方穩健貳號基金,申請人選擇的分紅方式為現金分紅。但是,南方基金公司違反了《基金契約》第十五部分的約定: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90%。
2010年3月25日,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認定南方基金公司不分紅行為構成違約,退回違法收取的管理費並承擔案件80%的仲裁費。

大龍地產信息披露涉嫌違規事件

2010年2月23日,律師張遠忠、李雪森作為大龍投資者的代理律師,向證監會提出《關於請求證監會查處大龍地產及其相關責任人虛假陳述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申請書》,請求證監會立案調查大龍地產信息披露違規,並對其作出行政處罰。張遠忠、李雪森兩位代理律師查閱了大龍地產相當一段時間的公告後認為,大龍地產存在嚴重的信息披露違規行為,主要是信息披露不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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