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雨闐

李雨闐

李雨闐(1989年3月-2020年10月8日),男,漢族,四川蒼溪人,中共預備黨員,2007年12月參加工作,生前系四川廣元蒼溪縣公安局東城派出所一級警員,二級警司警銜。

2020年10月8日,李雨闐在出警時,為救墜江女孩,縱身躍入冰冷的嘉陵江中奮力施救。因江水湍急,李雨闐不幸失聯。10月12日早上,李雨闐的遺體被找到,年僅31歲。2020年10月15日上午10時,李雨闐的遺體送別儀式在蒼溪縣殯儀館舉行。

2021年2月,李雨闐被四川省人民政府評為烈士。

2021年2月26日,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給予李雨闐同志追記一等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雨闐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89年3月
  • 逝世日期:2020年10月8日
  • 警號:035225
人物生平,人物事件,所獲榮譽,人物紀念,人物評價,

人物生平

李雨闐不會游泳,曾當兵5年,後考入老家的公安局當了一名民警。
生前系四川廣元蒼溪縣公安局東城派出所民警。

人物事件

2020年10月8日15時40分左右,四川廣元蒼溪縣城彩虹橋發生一起落水事故,一名女孩掉入嘉陵江中。接到報警的蒼溪縣公安局東城派出所民警李雨闐、歐皓等人在處警過程中,跳入嘉陵江對墜江女士施救。因江水湍急,李雨闐與墜江女子被沖走。當日16時25分,墜江女子李某某被打撈上岸,已無生命體徵,民警李雨闐失蹤。10月12日早上,李雨闐的遺體被找到,他年僅31歲。
2020年10月15日上午10時,李雨闐的遺體送別儀式在蒼溪縣殯儀館舉行。

所獲榮譽

2021年2月1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發布《關於評定李雨闐同志為烈士的批覆》,評定救墜江女孩犧牲的蒼溪民警李雨闐為烈士。
2021年2月26日,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給予李雨闐同志追記一等功。

人物紀念

為更好地傳承李雨闐同志精神,廣元市公安局黨委決定,將李雨闐同志生前使用的“035225”警號作為特殊警號永久封存,讓李雨闐同志的身影永遠定格在廣元公安,讓李雨闐同志的精神永遠傳承在廣元大地。

人物評價

李雨闐同志信念堅定、一心為民,不怕犧牲、恪盡職守,始終牢記黨和人民賦予的職責使命,在人民民眾危難時刻挺身而出,用寶貴生命踐行了人民公安為人民的錚錚誓言。為弘揚正氣,激勵全省廣大公務員銳意進取、奮發有為,省委、省政府決定,給予李雨闐同志追記一等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