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開周

李開周

李開周,男,(1980—)河南開封人,專欄作家。2003年畢業於河南農業大學,做過測量和預算,2006年從事職業寫作,先後在世界新聞報、中國財經報、半島都市報、金陵晚報、西安晚報、杭州日報、中國烹飪、萬科周刊、新京報、深圳商報等媒體開設專欄,兼為文史題材專題片撰寫解說詞。已出版專欄結集:《祖宗的生活》(齊魯書社)、《千年樓市:穿越時空去古代置業》(花城出版社)、《食在宋朝:舌尖上的大宋風華》(花城出版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開周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河南開封
  • 出生日期:1980年
  • 職業:專欄作家
  • 性別:男
閱讀,作品,

閱讀

(問)三十年悅讀史中,對您影響最大的書是什麼?
我七歲上學,八歲識字,所以確切地說,應該是二十年悅讀史。二十年也是往大里吹,切掉決不買書的那些年,剩下的讀書史至多十年而已。
但是這十年讀書很密集,尤其最近三年,堪稱筆不停揮,手不釋卷,做了十幾本筆記和一大盒子卡片。如果把所有讀過的書都拿來生爐子,恐怕夠燒幾個冬天的了。
說來奇怪,把這十年讀過的書捋了一遍,發現印象最深的,或者說對我影響最大的,居然是一本教材,而且還是數學教材。那教材叫《數學建模》,高教出版社出版,專講怎樣用數學來解決現實問題,很實用。畢業前後,我做土地規劃,做工程預算,包括後來做CI導入,都在或直接或間接地使用這本書裡面的思想,努力用簡單模型來模擬複雜問題,受益匪淺。
這裡給準備早戀的小孩子一戀櫃棗組個建議:你們先去讀讀《數學建模》,然後把早戀可能帶來的快感、可能支付的成本、最終分手的幾率當成三個指標,用相關係數給定權重,用貝葉斯法則預估機率,用加權平均打分。如果得分為正,就跳進愛河;如果得分為負,就專心上課;如果得分為零,那就再算一遍。
也給性生活不和諧的朋友一個建永膠犁議:你們同樣可以去讀讀《數學建模》,然後試著構建一個性愛模型,以幸福程度為目標函式,以單位時間內的做愛次數為約束變數,以個人的生理極限為輸入值,應該能求出最優的**時間表。您按這張時間表做愛就行了。
還有兩本書對我影響也挺大,一本是羅素的《西方哲學史》,另一本是吳思的《血酬定律》。事實上它們也是數學模型拔愉:《西方哲學史》是一組離散模型,用來模擬人類思想;《血酬定律》是一個線性模型,用來模擬專制社會。
(問)除了《數學建模》,您認為還有什麼書最值得推薦?
我覺得南宋俞文豹的《吹劍錄》非常好看。從這本書里,你能讀到北宋縣尉怎樣暴力拆遷,南宋縣令怎樣暴力征地,以及皇帝視察之前,開封府尹怎樣把貧兒乞丐和民工兄弟逐出城外。
俞文豹這廝文筆生動,你讀這本書的時候,會覺得不像讀歷史,倒像讀小說。當然,考慮到古今事件的相似性,讀這本書更像讀新聞。
《吹劍錄》版本很多,這裡推薦張宗詳先生校訂的《吹劍錄全集》,古典文學出版社1958年版,豎排繁體標點本。

作品

有多少編輯都成了劍客(摘自《祖宗的生活》)
晚明軍政高層,國防搞得贈酷嬸轎最好的當數袁崇煥,其次是熊廷弼,再其次是孫承宗。袁崇煥在崇禎朝,熊廷弼在萬曆朝,孫承宗夾在中間,後來又做袁崇煥的替補。這三位,並稱遼東三傑。
三傑都是進士出身,都掛名當過國防部長,都有一些軍事才幹,都號稱文武雙全。其實,袁崇煥、孫承宗根本不懂武功,真正稱得上文武雙全的,大概只有熊廷弼一個。
熊廷弼好劍,早年練過些基本套路,據說是戚繼光所創,訓練官兵用的,相當於現在軍體拳一類。光靠這種入門功夫,當然還不配叫武功,幸虧熊廷弼在只灶檔萬曆三十去殃循九年到萬曆四十一年這段時間,憑藉一個絕好的機緣,在劍術一門登堂入室。
彼時熊廷弼主抓江蘇、安徽兩省的教育工作,每回院試的時候都要參與評卷。科舉考試嘛,考的就是文章,熊廷弼把一份份糊了名字的試卷放到長條書案上,又在書案下面放了兩壇酒,在身後牆上掛了一把劍,然後院淚灶一篇篇地讀,讀到好文章,就從罈子里倒出半碗酒,咕嘟嘟狂喝兩口,以表達內心的喜悅;讀到壞文章,就從牆上取下那把劍,刷刷刷練上一趟,以排遣內心的鬱悶。兩三年下來,酒沒喝多少,劍術卻陡然大進——由此可見,壞文章是相當之多。萬曆四十一年之後,熊廷弼離開了教育系統,重新主持國防工作,如果再讓他評上幾十年卷子,這位終將成為明末清初不世出的大劍客,遠邁令狐沖,近趕呂四娘,達到獨孤求敗那般境界。
壞文章永遠比好文章要多,這個道理人所共知。看了好文章會高興,看了壞文章會鬱悶,這個體驗想必也是人人都有。所以愛憎過於分明的人是不適合為科舉考試改卷子,也不適合為報紙副刊做編輯的,眾所周知,這兩種活計都需要去看大量的文章,換言之,都必須去看大量的壞文章,因此都將頻繁地鬱悶下去。但是辯證唯物主義告訴我們,事情都有兩面性,好文章除了讓你高興,還能讓你絕望:絕望自己永遠寫不到那么好;壞文章雖然讓人鬱悶,卻能激發你練劍的動力,就像熊廷弼那樣,看一篇,鬱悶,狂劈兩劍,再看一篇,還是鬱悶,繼續狂劈,千把篇看下去,一套潑風劍法爐火純青。
我認識幾位編輯,據他們自己說,每天信箱都會爆滿,每周都要看上兩千篇稿子,而其中大半都是垃圾,能拿來用的百不挑一。假設每一千篇壞文章可以讓人練熟一套潑風劍法,每兩千篇壞文章可以讓人練熟一套辟邪劍法,那么這些編輯已經成為劍仙了。這使我很擔心,當他們看到這篇文章,會不會鬱悶到抓狂,鼻孔中噴出兩道白光,千里之外取我首級。
西周售房契約(摘自《千年樓市:穿越時空去古代置業》)
我承認,西周的科技水平沒有我們今天先進,人民的生活條件也沒有我們現在優越。我還承認,西周人生活在萬惡的舊社會,而我們生活在光明的新社會,他們跟我們根本沒法比。
可是,如果只瞧制度,尤其是不動產制度,西周時期倒跟今天大同小異:當時跟今天一樣,土地的所有權屬於國家,一律不能買賣,土地的使用權以及土地上面的房子則可以歸屬個人,在市場上出售、出租、典當和抵押。另外,當時買賣地權和房子,一樣要簽契約。
《周禮·秋官·朝士》記載:“凡賣買者,質、劑焉,大市以質,小市以劑,以質、劑結信而止訟。”什麼意思呢?就是說包括不動產交易在內,一切交易都要有契約,契約分兩種,一種是買賣房子、奴隸和牲口時使用的,叫“質”;一種是其他小額交易使用的,叫“劑”。買賣雙方簽了“質”或者“劑”,就不許反悔了,這樣可以提高交易的成功率,避免大量民事訴訟的發生,促進社會和諧。
《周禮》是偽書,裡面瞎話多,實話少,與其說它如實記載了周朝的典章制度,倒不如說它是儒生們對遠古社會的美好憧憬。不過前面描述交易契約那段卻有真實的成分——西周時期的確出現過“質”和“劑”,“質”和“劑”的確曾經是不動產交易契約的一種。
按鄭玄考證,“質”比較長,“劑”比較短,都用竹板製成,上面刻上字,用刀劈開,買賣雙方各執一半,就算是把契約簽完了。
打個比方,您賣給我一套一百平米的房子,房款是五十萬元,您把房本給我,我把房款給您,然後咱們簽了一個“質”。怎么簽呢?一般來說,我需要到市場管理員那兒領一根竹板,刻上“房子壹佰平米房款伍拾萬元從此之後不許反悔誰要反悔誰是烏龜”的字樣,再把竹板劈成兩半,使這行字很均勻地左右分開,給您一半,我拿一半。倘若以後您敢找後帳,我就拿自己收藏的那一半跟您理論。
我說的“理論”,當然不是拿竹板抽您,也不是把竹板當成點穴钁或者判官筆來點您穴道,而是表明我有契約在手,不怕跟您打官司。
果市上的賭局(摘自《食在宋朝:舌尖上的大宋風華》)
宋朝市場上出售的瓜果,有杏,有棗,有李,有桃,有銀杏,有荔枝,有核桃(當時叫胡桃),有林檎,有櫻桃,有海棠,有石榴,有葡萄,有山楂,有橄欖,有龍眼,有桂圓,有檳榔,有柿子,有栗子,有梨子,有柑子,有桔子,有椰子,有柚子,有榧子,有楊梅,有青梅,有黃梅,有枇杷,有蘋果(當時叫頻婆果,只在嶺南有種植),有榲桲,有菩提果,有木瓜,有甜瓜,有西瓜,有菜瓜。(參見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卷2,吳自牧:《夢粱錄》卷16,周密:《武林舊事》卷6,周去非:《嶺外代答》卷8,粱克家:《淳熙三山志》卷41)
數一數,現在超市里找得到的瓜類和果類,除了香蕉(宋朝人習慣吃芭蕉,或許當時也有香蕉,只是未見記載)、鳳梨、芒果、提子、哈密瓜、黃金瓜等幾樣以外,別的宋朝都有,可見宋朝人口福不淺。
現在我們買個西瓜,或者買幾斤蘋果,一般先問價:
“多少錢一斤?”
“西瓜五毛,蘋果兩塊四。”
“西瓜三毛五賣不賣?”
“最低四毛,再少我就賠了。”
“四毛就四毛,給我來倆大個兒的。”
“好了您哪,一共三十斤,收您二十,找您八塊。”
一手交錢,一手交貨,買賣結束,皆大歡喜。
宋朝人不這樣,假如他們去買西瓜,一般先這么問:“你這西瓜撲賣嗎?”
或者這么問:“你這西瓜可要搏一搏?”
兩種問法,意思是一樣的,都是問賣西瓜的是否賭著賣。
您會說,什麼叫“賭著賣”啊?
打一比方,您掏二十塊錢,買我十斤蘋果。我說:“咱們打個賭先。我心裡有個數,你來猜,猜對了,十斤蘋果白送;猜不對,你得給我二十塊錢,然後我只給你一斤蘋果。”你琢磨了半天,覺得可行,答應了,開始猜:
“八!”
“不對。”(我拿您二十塊錢,稱給一斤蘋果。)
“九!”
“還不對。”(我又拿您二十塊錢,稱給一斤蘋果。)
“十!”
“仍然不對。”(我再次拿您二十塊錢,稱給一斤蘋果。)
您惱了,不玩了。我很高興:才三斤蘋果,賣了六十塊錢,真划算。
這就叫賭著賣。或者說專業點兒,這就叫“撲賣”,又叫“搏賣”。
當然,剛才我那只是比方,真正撲賣的時候,沒有誰會傻到去猜別人心裡的數——百分百猜不中嘛,壓根兒沒有賭贏的可能。宋朝人比較認可的撲賣方式,主要是擲銅錢、搖簽、丟飛鏢這三種。
擲銅錢,就是拿一枚或者三枚銅錢往地上扔,看銅錢哪面朝上,如果事先約定帶字兒的一面朝上為贏,您扔的字面朝下,那您就得付錢給賣主,同時還買不到任何東西,或者只能買到比市價要貴得多的東西。
《水滸傳》第38回,李逵在江州賭場賭的就是擲銅錢:
有那一般賭的,卻待要博,被李逵劈手奪過頭錢來,便叫道:“我博兀誰?”小張乙道:“便博我五兩銀子。”李逵叫一聲,疙瘩地博一個叉。小張乙便拿了銀子過來。李逵叫道:“我的銀子是十兩。”小張乙道:“你再博我五兩,快,便還了你這錠銀子。”李逵又拿起頭錢,叫聲:“快!”疙瘩的又博個叉。小張乙笑道:“我教你休搶頭錢,且歇一博,不聽我口。如今一連博了兩個叉。”李逵道:“我這銀子是別人的。”小張乙道:“遮莫是誰的,也不濟事了。你既輸了,卻說什麼!”
宋朝賭行黑話,帶字那面朝上叫“叉”,沒字那面朝上叫“快”。李逵想扔兩個“快”,結果手氣不好,扔了倆“叉”,於是連輸兩次,十兩銀子進了莊家的腰包。由此可見,不帶字那面朝上為贏,這是李逵他們賭博時的慣例。
李逵只是賭,跟撲賣沒關係,下面摘錄宋白話里一段關於撲賣的典型場景:
一日,正在門首坐地,呆呆的看那簾內,忽見一個經紀,挑著一籃永嘉黃柑子過門。宣教叫住問道:“這柑子可要搏的?”經紀道:“小人正要搏兩文錢使,官人作成則個。”宣教接將頭錢過來,往下就撲。那經紀蹲在柑子籃邊,一頭拾錢,一頭數之。怎當得宣教一邊撲,一邊牽掛著簾內人在裡頭看見,沒心沒想的拋下去,撲上兩三個時辰,再撲不得一個渾成來。(宋話本《趙縣君喬送黃柑子》,經凌濛初改編,收錄進《二刻拍案驚奇》)
宋朝人賭博,用來擲的銅錢叫“頭錢”,頭錢有時只用一枚(比如李逵就是),有時三枚同擲,有時四枚、六枚甚至八枚同擲,其中三枚同擲叫“三星”,四枚同擲叫“四攤”,六枚同擲叫“六成”,八枚同擲叫“八七”。幾枚同擲,如果擲出來全是“叉”或者全是“快”,就叫“渾成”,“叉”、“快”都有則叫“背間”。一般“渾成”為贏,“背間”為輸,上文宣教想扔一渾成出來,一文錢不花弄一籃柑子,結果呢,扔了倆仨時辰,全是“背間”,輸慘啦。
搖簽不比扔銅錢複雜。簽筒里擱一把小竹棍,上面刻上數字,從0到9,您連搖三根出來,如果這三根竹棍上面的數字加起來大於15,您贏,否則您輸。
扔飛鏢最好玩,一張大圓盤,上畫六十四卦,每一卦上貼一隻小動物,每隻小動物都有黃豆粒那么大。撲賣的時候,賣主跟前有可能放一麻袋葡萄,嘴裡嚷道:“葡萄撲賣了啊,扔飛鏢買葡萄,一扔一個準,一嘗一口鮮了啊,一文錢扔一次,兩文錢打兩鏢,公平交易,童叟無欺!”您湊過去,給賣主一文錢,接過來繡花針大小的飛鏢,對準高速旋轉的八卦盤,甩手就是一鏢,啪,釘住一小狗。賣主在旁替您加油:“打獅子,快打獅子,打準獅子這袋葡萄就是您的了!”可您花了幾百文,甩了幾百鏢,天下的畜牲都讓您打遍了,就是沒打到獅子,只好狠狠地瞪一眼賣主,悻悻然而去。賣主繼續吆喝,直到一麻袋葡萄都成了葡萄酒,他也沒有賣掉。當然,人家壓根兒就沒準備賣掉,贏買主的錢才是目的。
我們留心宋人筆記,會發現甜瓜可以撲賣,荔枝可以撲賣,柿子可以撲賣,枇杷可以撲賣……一句話,所有瓜類果品沒有不能撲賣的。
還不止瓜類和果品,開封府里,有人撲賣黃魚;臨安城中,有人撲賣公雞。孟元老《東京夢華錄》說開封:“正月一日年節.開封府放關撲三日.士庶自早互相慶賀.坊巷以食物、動使、果實、柴炭之類.歌叫關撲。”灌圃耐得翁《都城紀勝》說臨安:“其夜市除大內前外,諸處亦然,惟中瓦前最勝,撲賣奇巧器皿、百色物件,與日間無異。其餘坊巷市井,買賣關撲,酒樓歌館,直至四鼓後方靜。”上至琴棋書畫詩酒花,下至柴米油鹽姜醋茶,無時無處無物不能撲賣,撲賣成了宋朝都市居民的一種生活方式,一種掰開揉碎猛摻白日夢的狂歡。
熊廷弼好劍,早年練過些基本套路,據說是戚繼光所創,訓練官兵用的,相當於現在軍體拳一類。光靠這種入門功夫,當然還不配叫武功,幸虧熊廷弼在萬曆三十九年到萬曆四十一年這段時間,憑藉一個絕好的機緣,在劍術一門登堂入室。
彼時熊廷弼主抓江蘇、安徽兩省的教育工作,每回院試的時候都要參與評卷。科舉考試嘛,考的就是文章,熊廷弼把一份份糊了名字的試卷放到長條書案上,又在書案下面放了兩壇酒,在身後牆上掛了一把劍,然後一篇篇地讀,讀到好文章,就從罈子里倒出半碗酒,咕嘟嘟狂喝兩口,以表達內心的喜悅;讀到壞文章,就從牆上取下那把劍,刷刷刷練上一趟,以排遣內心的鬱悶。兩三年下來,酒沒喝多少,劍術卻陡然大進——由此可見,壞文章是相當之多。萬曆四十一年之後,熊廷弼離開了教育系統,重新主持國防工作,如果再讓他評上幾十年卷子,這位終將成為明末清初不世出的大劍客,遠邁令狐沖,近趕呂四娘,達到獨孤求敗那般境界。
壞文章永遠比好文章要多,這個道理人所共知。看了好文章會高興,看了壞文章會鬱悶,這個體驗想必也是人人都有。所以愛憎過於分明的人是不適合為科舉考試改卷子,也不適合為報紙副刊做編輯的,眾所周知,這兩種活計都需要去看大量的文章,換言之,都必須去看大量的壞文章,因此都將頻繁地鬱悶下去。但是辯證唯物主義告訴我們,事情都有兩面性,好文章除了讓你高興,還能讓你絕望:絕望自己永遠寫不到那么好;壞文章雖然讓人鬱悶,卻能激發你練劍的動力,就像熊廷弼那樣,看一篇,鬱悶,狂劈兩劍,再看一篇,還是鬱悶,繼續狂劈,千把篇看下去,一套潑風劍法爐火純青。
我認識幾位編輯,據他們自己說,每天信箱都會爆滿,每周都要看上兩千篇稿子,而其中大半都是垃圾,能拿來用的百不挑一。假設每一千篇壞文章可以讓人練熟一套潑風劍法,每兩千篇壞文章可以讓人練熟一套辟邪劍法,那么這些編輯已經成為劍仙了。這使我很擔心,當他們看到這篇文章,會不會鬱悶到抓狂,鼻孔中噴出兩道白光,千里之外取我首級。
西周售房契約(摘自《千年樓市:穿越時空去古代置業》)
我承認,西周的科技水平沒有我們今天先進,人民的生活條件也沒有我們現在優越。我還承認,西周人生活在萬惡的舊社會,而我們生活在光明的新社會,他們跟我們根本沒法比。
可是,如果只瞧制度,尤其是不動產制度,西周時期倒跟今天大同小異:當時跟今天一樣,土地的所有權屬於國家,一律不能買賣,土地的使用權以及土地上面的房子則可以歸屬個人,在市場上出售、出租、典當和抵押。另外,當時買賣地權和房子,一樣要簽契約。
《周禮·秋官·朝士》記載:“凡賣買者,質、劑焉,大市以質,小市以劑,以質、劑結信而止訟。”什麼意思呢?就是說包括不動產交易在內,一切交易都要有契約,契約分兩種,一種是買賣房子、奴隸和牲口時使用的,叫“質”;一種是其他小額交易使用的,叫“劑”。買賣雙方簽了“質”或者“劑”,就不許反悔了,這樣可以提高交易的成功率,避免大量民事訴訟的發生,促進社會和諧。
《周禮》是偽書,裡面瞎話多,實話少,與其說它如實記載了周朝的典章制度,倒不如說它是儒生們對遠古社會的美好憧憬。不過前面描述交易契約那段卻有真實的成分——西周時期的確出現過“質”和“劑”,“質”和“劑”的確曾經是不動產交易契約的一種。
按鄭玄考證,“質”比較長,“劑”比較短,都用竹板製成,上面刻上字,用刀劈開,買賣雙方各執一半,就算是把契約簽完了。
打個比方,您賣給我一套一百平米的房子,房款是五十萬元,您把房本給我,我把房款給您,然後咱們簽了一個“質”。怎么簽呢?一般來說,我需要到市場管理員那兒領一根竹板,刻上“房子壹佰平米房款伍拾萬元從此之後不許反悔誰要反悔誰是烏龜”的字樣,再把竹板劈成兩半,使這行字很均勻地左右分開,給您一半,我拿一半。倘若以後您敢找後帳,我就拿自己收藏的那一半跟您理論。
我說的“理論”,當然不是拿竹板抽您,也不是把竹板當成點穴钁或者判官筆來點您穴道,而是表明我有契約在手,不怕跟您打官司。
果市上的賭局(摘自《食在宋朝:舌尖上的大宋風華》)
宋朝市場上出售的瓜果,有杏,有棗,有李,有桃,有銀杏,有荔枝,有核桃(當時叫胡桃),有林檎,有櫻桃,有海棠,有石榴,有葡萄,有山楂,有橄欖,有龍眼,有桂圓,有檳榔,有柿子,有栗子,有梨子,有柑子,有桔子,有椰子,有柚子,有榧子,有楊梅,有青梅,有黃梅,有枇杷,有蘋果(當時叫頻婆果,只在嶺南有種植),有榲桲,有菩提果,有木瓜,有甜瓜,有西瓜,有菜瓜。(參見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卷2,吳自牧:《夢粱錄》卷16,周密:《武林舊事》卷6,周去非:《嶺外代答》卷8,粱克家:《淳熙三山志》卷41)
數一數,現在超市里找得到的瓜類和果類,除了香蕉(宋朝人習慣吃芭蕉,或許當時也有香蕉,只是未見記載)、鳳梨、芒果、提子、哈密瓜、黃金瓜等幾樣以外,別的宋朝都有,可見宋朝人口福不淺。
現在我們買個西瓜,或者買幾斤蘋果,一般先問價:
“多少錢一斤?”
“西瓜五毛,蘋果兩塊四。”
“西瓜三毛五賣不賣?”
“最低四毛,再少我就賠了。”
“四毛就四毛,給我來倆大個兒的。”
“好了您哪,一共三十斤,收您二十,找您八塊。”
一手交錢,一手交貨,買賣結束,皆大歡喜。
宋朝人不這樣,假如他們去買西瓜,一般先這么問:“你這西瓜撲賣嗎?”
或者這么問:“你這西瓜可要搏一搏?”
兩種問法,意思是一樣的,都是問賣西瓜的是否賭著賣。
您會說,什麼叫“賭著賣”啊?
打一比方,您掏二十塊錢,買我十斤蘋果。我說:“咱們打個賭先。我心裡有個數,你來猜,猜對了,十斤蘋果白送;猜不對,你得給我二十塊錢,然後我只給你一斤蘋果。”你琢磨了半天,覺得可行,答應了,開始猜:
“八!”
“不對。”(我拿您二十塊錢,稱給一斤蘋果。)
“九!”
“還不對。”(我又拿您二十塊錢,稱給一斤蘋果。)
“十!”
“仍然不對。”(我再次拿您二十塊錢,稱給一斤蘋果。)
您惱了,不玩了。我很高興:才三斤蘋果,賣了六十塊錢,真划算。
這就叫賭著賣。或者說專業點兒,這就叫“撲賣”,又叫“搏賣”。
當然,剛才我那只是比方,真正撲賣的時候,沒有誰會傻到去猜別人心裡的數——百分百猜不中嘛,壓根兒沒有賭贏的可能。宋朝人比較認可的撲賣方式,主要是擲銅錢、搖簽、丟飛鏢這三種。
擲銅錢,就是拿一枚或者三枚銅錢往地上扔,看銅錢哪面朝上,如果事先約定帶字兒的一面朝上為贏,您扔的字面朝下,那您就得付錢給賣主,同時還買不到任何東西,或者只能買到比市價要貴得多的東西。
《水滸傳》第38回,李逵在江州賭場賭的就是擲銅錢:
有那一般賭的,卻待要博,被李逵劈手奪過頭錢來,便叫道:“我博兀誰?”小張乙道:“便博我五兩銀子。”李逵叫一聲,疙瘩地博一個叉。小張乙便拿了銀子過來。李逵叫道:“我的銀子是十兩。”小張乙道:“你再博我五兩,快,便還了你這錠銀子。”李逵又拿起頭錢,叫聲:“快!”疙瘩的又博個叉。小張乙笑道:“我教你休搶頭錢,且歇一博,不聽我口。如今一連博了兩個叉。”李逵道:“我這銀子是別人的。”小張乙道:“遮莫是誰的,也不濟事了。你既輸了,卻說什麼!”
宋朝賭行黑話,帶字那面朝上叫“叉”,沒字那面朝上叫“快”。李逵想扔兩個“快”,結果手氣不好,扔了倆“叉”,於是連輸兩次,十兩銀子進了莊家的腰包。由此可見,不帶字那面朝上為贏,這是李逵他們賭博時的慣例。
李逵只是賭,跟撲賣沒關係,下面摘錄宋白話里一段關於撲賣的典型場景:
一日,正在門首坐地,呆呆的看那簾內,忽見一個經紀,挑著一籃永嘉黃柑子過門。宣教叫住問道:“這柑子可要搏的?”經紀道:“小人正要搏兩文錢使,官人作成則個。”宣教接將頭錢過來,往下就撲。那經紀蹲在柑子籃邊,一頭拾錢,一頭數之。怎當得宣教一邊撲,一邊牽掛著簾內人在裡頭看見,沒心沒想的拋下去,撲上兩三個時辰,再撲不得一個渾成來。(宋話本《趙縣君喬送黃柑子》,經凌濛初改編,收錄進《二刻拍案驚奇》)
宋朝人賭博,用來擲的銅錢叫“頭錢”,頭錢有時只用一枚(比如李逵就是),有時三枚同擲,有時四枚、六枚甚至八枚同擲,其中三枚同擲叫“三星”,四枚同擲叫“四攤”,六枚同擲叫“六成”,八枚同擲叫“八七”。幾枚同擲,如果擲出來全是“叉”或者全是“快”,就叫“渾成”,“叉”、“快”都有則叫“背間”。一般“渾成”為贏,“背間”為輸,上文宣教想扔一渾成出來,一文錢不花弄一籃柑子,結果呢,扔了倆仨時辰,全是“背間”,輸慘啦。
搖簽不比扔銅錢複雜。簽筒里擱一把小竹棍,上面刻上數字,從0到9,您連搖三根出來,如果這三根竹棍上面的數字加起來大於15,您贏,否則您輸。
扔飛鏢最好玩,一張大圓盤,上畫六十四卦,每一卦上貼一隻小動物,每隻小動物都有黃豆粒那么大。撲賣的時候,賣主跟前有可能放一麻袋葡萄,嘴裡嚷道:“葡萄撲賣了啊,扔飛鏢買葡萄,一扔一個準,一嘗一口鮮了啊,一文錢扔一次,兩文錢打兩鏢,公平交易,童叟無欺!”您湊過去,給賣主一文錢,接過來繡花針大小的飛鏢,對準高速旋轉的八卦盤,甩手就是一鏢,啪,釘住一小狗。賣主在旁替您加油:“打獅子,快打獅子,打準獅子這袋葡萄就是您的了!”可您花了幾百文,甩了幾百鏢,天下的畜牲都讓您打遍了,就是沒打到獅子,只好狠狠地瞪一眼賣主,悻悻然而去。賣主繼續吆喝,直到一麻袋葡萄都成了葡萄酒,他也沒有賣掉。當然,人家壓根兒就沒準備賣掉,贏買主的錢才是目的。
我們留心宋人筆記,會發現甜瓜可以撲賣,荔枝可以撲賣,柿子可以撲賣,枇杷可以撲賣……一句話,所有瓜類果品沒有不能撲賣的。
還不止瓜類和果品,開封府里,有人撲賣黃魚;臨安城中,有人撲賣公雞。孟元老《東京夢華錄》說開封:“正月一日年節.開封府放關撲三日.士庶自早互相慶賀.坊巷以食物、動使、果實、柴炭之類.歌叫關撲。”灌圃耐得翁《都城紀勝》說臨安:“其夜市除大內前外,諸處亦然,惟中瓦前最勝,撲賣奇巧器皿、百色物件,與日間無異。其餘坊巷市井,買賣關撲,酒樓歌館,直至四鼓後方靜。”上至琴棋書畫詩酒花,下至柴米油鹽姜醋茶,無時無處無物不能撲賣,撲賣成了宋朝都市居民的一種生活方式,一種掰開揉碎猛摻白日夢的狂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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