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銘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浙江紹興
- 出生日期:1887年
- 逝世日期:1966年
- 職業:銀行家
人物簡介
人物履歷
1933年1月,李銘會同錢新之、陳光甫等上海金融巨頭,精心策劃,開辦了中國第一家正規化票據交換所。
1937年抗戰爆發後,李銘立即協助南京政府實行戰時金融工作方針。國民政府應上海金融界的請求,下令停業兩天,並頒布《非常時期安定金融辦法》,限制提存,維護存款占將近全國一半的上海金融業不致因存戶無限提存而無法應付。李銘主持的聯合準備委員會負責辦理同業銀行的匯劃拆放事宜。在他的從容調度下,短短數月,總計拆放總額達784萬餘元,拆借銀行達38家,保證了上海公共租界內的華資銀行不致因戰亂而倒閉。
上海淪陷後,李銘受國民政府財政部孔祥熙指派,與浙江興業銀行總經理徐新六一起留在上海,在極端險惡的環境中,共同主持上海金融事務。不料,徐新六不久遭遇空難。上海金融界便由李銘獨立支撐。
1940年3月,汪偽政府在南京建立,汪偽中央儲備銀行也開始組建,偽財政部長周佛海派人四處遊說,羅織金融界名流。在上海金融界深孚眾望的李銘,成為他們重點爭取的對象。周佛海派人拉攏李銘,但是有民族氣節的李銘斷然拒絕。看到無法用拉攏收買方式使李銘就範,日偽便依靠野蠻的武力相威脅。日偽經過精心策劃,在上海街頭綁架了深受李銘賞識並被委以上海票據所經理主任的朱博泉,並將李銘被列為黑名單上的第一號人物。1941年3月,在險惡的環境中,李銘由美國領事館有關人員秘密護送,轉移到美國紐約。
其後,國民政府屢屢指派他代表中國政府參加一系列中美經濟交流和貿易洽談活動。李銘成為大洋彼岸的“銀行使者”。他曾擔任國際貨幣基金會議中國代表團顧問,又曾以中美商業聯合仲裁委員會主任委員身份,負責處理中美兩國間的貿易爭端。1944年,他出席在美國召開的國際通商會議。會後,他與中國金融界巨頭們進行多方面接觸,為戰後貿易而奔波。
1946年,李銘回到上海,仍任浙江實業銀行董事長、上海銀行業公會理事長。1947年春,他被國民政府派任“輸入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1948年4月,他又擔任中央銀行貼放委員會委員。8月1 9日,國民政府發布財政經濟緊急處分令,發行金圓券,限期收兌民間金銀、外幣。李銘以全國銀行公會理事長兼上海銀行公會理事長的身份,出任國民政府金圓券準備監理委員會主任委員。處分令頒布的第二天,李銘等數十名上海銀錢兩業的頭面人物被請到南京政府行政院,蔣介石親自接見李銘等人,重申各大銀行應立即將全部所存外匯及黃金上繳中央銀行,換取金圓券。李銘與陳光甫、錢新之、周作民等人緊急磋商,最終決定由各大銀行、錢莊湊足1000萬美元上繳中央銀行。
1949年上海解放前夕,李銘辭去了包括全國銀行同業公會理事長和金圓券發行準備監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在內的所有職務,再度赴美。1950年,他在香港設立第一商業銀行,自任董事長。1966年10月22日,李銘在香港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