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遠健

李遠健,湖北黃石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

2019年10月29日,黃石市黃石港區人民法院判決李遠健有期徒刑十五年九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遠健
  • 性質:犯罪團伙
犯罪經歷,依法判決,

犯罪經歷

李遠健自2008年勞動教養期滿回歸社會後,便開始涉足於黃石港地區的房屋拆遷領域。同年2月至次年7月,李遠健承接三個舊房拆遷項目。為順利推進拆遷工程,以實現利益最大化,出於人手及造勢需要,李遠健糾集一批刑滿釋放人員及社會閒散人員加入工地做“外圍”,通過持續性的滋擾、威脅、糾纏等暴力或軟暴力手段強勢拆遷。
2013年起,李遠健與被告人劉某勝建立合作關係,以劉某勝公司名義對外承接五個拆遷項目,期間繼續網羅一批刑滿釋放或社會閒散人員做“外圍”。2015年開始,該“外圍”隊伍發展逐步穩固,並在李遠健的指揮下實施各種違法犯罪,最終衍變為以李遠健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
在對外活動中,因擔心成員倚仗組織威懾行事過度,李遠健要求組織成員必須服從指揮、唯命是聽,還形成多條組織規矩強化管理,其核心領導地位進一步凸顯。
多年來,為樹立非法權威,維護強勢地位,實現經濟利益,李遠健組織、教唆其屬下成員,以騷擾恐嚇、暴力毆打及蓄意破壞他人財物等方式,欺壓民眾,打壓競爭對手或拒絕與其進行生意合作的對象,致使民眾產生心理恐懼,怨聲載道,在一定區域內形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當地社會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此外,該組織常在社會逞強鬥狠、霸道橫行,實施聚眾鬥毆、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多起違法犯罪活動,致使十人不同程度受傷。
2008年至2017年,李遠健等人共承接八個拆遷項目,獲取收益200餘萬元,為組織生存和發展提供了主要經濟支撐。
期間,還利用暴力手段及不法影響,實施其它違法犯罪活動聚斂財富,繼續壯大經濟實力。2016年2月,該組織為幫助他人索債,獲得好處費,李遠健安排組織成員非法拘禁債務人,逼迫還債,由此非法獲利12.5萬元。2017年初,受利益驅動,李遠健夥同他人開設賭場,並從中抽頭盈利2萬餘元。
與此同時,李遠健還依靠違法所得為組織成員發放工資、擺平事端等,支持組織活動,維繫組織運轉。

依法判決

2019年10月29日,李遠健等12人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一案在黃石市黃石港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首要分子李遠健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開設賭場罪,數罪併罰,被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九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10名黑社會性質組織參加者,依據其各自違法犯罪事實,分別決定執行四年八個月至十三年不等刑期,並處相應罰金;另1名被告人犯尋釁滋事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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