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衷燦

李衷燦(1615——1676),男,字藜仲,號梅村,東山鄉人。衷燦幼承家學,年19應童子試,獲第一。清順治五年(1648),登舉人副榜。初授推官。順治十年,任陝西省洵陽縣知縣。後歷任冀州,荊門州知州,衛輝府同知,歸德府代理知府。歷官近30年,所到之地皆能體恤民情。

基本介紹

  • 本名:李衷燦
  • 字號:字藜仲
    號梅村
  • 所處時代:清代
  • 出生地:江南含山縣
  • 主要成就:順治十年(1653)由拔貢選授旬陽縣(今屬陝西安康)令
陝西安康,安徽含山,

陝西安康

時值清廷定鼎之初,社會尚未安定,散兵游匪,肆掠縣境。衷燦上任伊始,修葺城池,以捍鄉寇;歸併里甲,以省催科;翦屏巨憝,震懾悍卒,民賴以安。一時閭閻安堵,口碑載道。遷直隸冀州知州,歷官衛輝府同知,所至皆有惠政,事跡見之於光緒《旬陽縣誌》。

安徽含山

李衷燦(1615——1676),字藜仲,號梅村,東山鄉人。衷燦幼承家學,年19應童子試,獲第一。清順治五年(1648),登舉人副榜。初授推官。順治十年,任陝西省洵陽縣知縣。後歷任冀州,荊門州知州,衛輝府同知,歸德府代理知府。歷官近30年,所到之地皆能體恤民情,識拔人才,有所建樹。
居荊期間,正值清軍集中兵力,分路進攻川、鄂邊界農民起義軍李來亨等,衷燦竭力轉運糧餉,支援清軍。丈量田畝令下,有人勸其嚴加查核,衷燦以為不可。說:從長遠計,不如藏富於民,為朝廷保留元氣。於是令民自報所墾田畝。民感激,自報千餘畝,此舉深得朝廷嘉許。
衷燦清廉自守,生平以闡明理學為己任。居家時,嘗題一聯於臥室,以明其志:“支離漫學陳同甫,了悟吾師陸象山。”表示自己對南宋思想家陳亮(字同甫)和哲學家陸九淵(學者稱象山先生)的仰慕。象山曾知荊門軍,衷燦知荊門時,因書其衙齋名“景陸堂”。與諸生講學其中,人皆以為象山復出。與學者語,能從日用言行實踐中,探討心性本源,剖析精要。荊人感奮,於縣西蒙泉之上,為衷燦立生祠以祀。守衛輝,訪名儒孫奇逢,虛心求教,印證理學,時人稱其賢。
康熙十五年(1676)春,衷燦告退歸里,清風兩袖。是年十月十四日病逝。後入鄉賢祠。所著《俟正錄》、《憂是商略》,《景陸堂或問》、《通書紀性六則》等數十卷行世。其《拳拳錄》、《晚聞編》,《顏巷錄》載《四庫全書·藝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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