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偽政府 司法行政部 第一任部長 李福善,字聖五(1898—1985)。泰安縣泰城(今屬泰安市泰山區)人。
李聖五宣傳「攘外必先安內」的反動政策,深得蔣介石、汪精衛的賞識。
被汪精衛提拔為國民政府行政院參事、外交部顧問和總務司司長等。
1935年「華北事變」後,國民黨內部分化,李聖五赴香港任國民政府所設國際問題研究所研究員,與汪精衛仍保持密切聯繫。
基本介紹
抗戰前,成為漢奸,抗戰勝利後,
抗戰前
著有《國際公法論》及《國際公法與內戰》(英文)等。
1932年7月汪精衛提拔為為國民政府參事
1933年12月兼任外交部總務司司長、中央政治會議特務秘書、《東方雜誌》總編。
1935年「華北事變」後,國民黨內部分化,李聖五赴香港任國民政府所設國際問題研究所研究員,與汪精衛仍保持密切聯繫。
1937年6月任外交部顧問。
成為漢奸
抗日戰爭爆發後,李聖五積極追隨汪精衛。
1938年7月汪精衛任第一屆國民參政會議長,李聖五被聘為參議員。
1938年12月汪精衛公開叛國投敵。
1939年赴東京與日本當局談判賣國條件。回國後在上海召集投敵骨幹會議,商討成立偽中央政府事宜。 李聖五在香港積極回響,投入漢奸陣營。
1939年8月28日李聖五在偽中國國民黨第六次代表大會上,被選為中央委員。
1940年3月後李聖五歷任偽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第一至第六屆委員、汪偽政府司法行政部部長。
1940年6月任偽憲政實施委員會常務委員。
1941年3月任偽國民政府清鄉委員會委員。
1941年8月任教育部部長兼社會行動指導委員會常務委員。
1941年9月任偽駐德國大使。
1941年11月任偽國民政府文物保管委員會委員兼圖書專門委員會主任委員。
1942年2月兼任丹麥領使。但和駐德國大使一樣,只是掛名而無到任。
1942年6月任偽國民政府新國民運動促進委員會常務委員。
1945年4月任偽國民政府任命為外交部長。
1945年5月任文物保管委員會委員長、兼任撤廢各國在華治外法權委員會委員長。
相出自
《寫真周報》內閣情報部, 110號, 1940年4月3日
《最新中國要人傳》, 朝日新聞社, 1941年
抗戰勝利後
1945年9月26日偽中央政治委員會和偽國民政府解散。不久被國民政府以漢奸罪拘捕,監禁於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