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美斌(雲南省潞西市芒市中學主管教學副校長)

李美斌(雲南省潞西市芒市中學主管教學副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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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美斌,中學高級教師。1963年6月出生,雲南施甸人。中共黨員。記“五原則大語文教學法”的探索者。畢業於雲南大學成人教育學院。現任雲南省潞西市芒市中學主管教學副校長。是德宏州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理論組成員,《德宏語文報》編委,潞西市中學教師初級職務評審委員會副主任。

基本介紹

研究領域,發表論著,所獲獎項,

研究領域

長期致力於語文教學改革的研究與實踐,積極探索語文教學改革的新方法、新模式、新思路。經過十多年的探索、研究與實踐,在錢夢龍、於漪等語文界老前輩“三主四式”、“無法教學法”的基礎上,結合素質教育的新思路,努力探索和建構自己的“五為原則大語文教學法”。他認為,一位優秀的語文教師,在學識上應是通才,至少是全才。既要精通業務,又要具備廣博的學識、深厚的理論功底,能教、能說、能寫。既能寫專業論文,又能寫各種體裁的作品,這樣才能以己為范,言傳身教,把語文教“活”。“大語文教學法”的核心就是一個“活”字,教法上無“定法”、“成法”,因材(教材)、因人(學生)施教,體現一個“靈活”;內容上,以教材為範例,向語言文字、文學,以至文化的縱深拓展,體現一個“廣”字和“深”字。教法上的“靈活”和內容上的“深、廣”,構成了“大語文教學法”的主體框架。當然,這個“大”,並非“佛法無邊”的大,亦非“好大喜功”的大,而是在“五為原則”教學思想指導下的“大”。那么,何為“五為原則”呢?“五為原則”即:“以學生為主體,教師為主導,訓練為主線(來自錢先生的“三主”),創新為靈魂,育人為目的”。“五為原則大語文教學法”對教師提出了較高的要求,即“通才”,至少是“全才”。因而,他的成功不是體現在這一教法的提出和建構,而是體現為在教學實踐中摸索這一教法所付出的辛勤勞動,以及在勞動中得到回報上。

發表論著

近幾年來,他在全國各級教育刊物上發表專業論文20餘篇,其中《“以學生為主體的深層透視”。從錢夢龍先生的教育實驗報告說起》被選入《中國當代教師優秀論文大系·巨觀卷》和《中華新論》第二卷,考察報告《教學科研和教學改革是大面積提高教學質量的根本保證》被選入《中國基礎教育改革論叢》。

所獲獎項

在全國各種刊物雜誌上發表各類體裁的作品100餘篇。其中,詩歌《考場速寫》獲全國“長江杯”詩文大賽“佳作獎”,被收入廣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優秀新詩集萃》。《給愛侶》獲湖北省作協頒發的“優秀新詩”獎,雜文《代表“專家”》獲湖北作協頒發的“優秀作品獎”,一起被收入《優秀新詩選》和《優秀作品選》。2500字的美學研究論文《什麼是美》被雲南大學成人教育學院破例收入該院教師的論文結集,《雲南大學成人教育》社科版。其業績曾被收入《雲南大學成人教育學院畢業生精英錄》。1998年,他被破格評定為中學語文高級教師,1999年被潞西市人民政府評為優秀教師,1996年、1999年被潞西市教委黨總支評為優秀共產黨員。目前,他除了正在進行“五原則大語文教學法”的專題研究外,還主持學校的“五步三課型反芻式單元教法”和“張思中外語教學法”的教改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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