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維楨(明朝末年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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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維楨(1547-1626),字本寧,湖北京山人。晚明大臣、著名文學家,文壇領軍人物。維隆慶二年(1568年),舉進士,由庶吉士授編修。萬曆朝,參修《穆宗實錄》,進修撰。出為陝西右參議,遷提學副使,又任浙江、山西按察使,布政使(省最高行政官員),河西兵備督理。他在京外做官,宦海浮沉近三十年。天啟初年(公元1621)以布政使之職(從二品)居家賦閒。天啟初年,為南京太僕卿,旋改太常卿。四年,太常卿董其昌復薦,召為禮部右侍郎,後進南京禮部尚書。天啟六年,卒於家,年八十。崇禎繼位,贈太子太保

李維楨與其父皆為進士,其父李淑字師孟,號五華山人,頗有文才,曾任浙江僉事、河南左參議、廣西右布政、福建布政使。

基本介紹

  • 本名:李維楨
  • 字號:字本寧
  • 所處時代:明朝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京山(今湖北京山)人
  • 出生時間:1547年(嘉靖二十六年)
  • 去世時間:1626年(天啟六年)
  • 主要作品:《大泌山房集》《史通評釋》
  • 主要成就:禮部尚書 太子太保 晚明著名文學家,文壇領軍人物 
人物生平,個人著作,

人物生平

晚明文壇盟主李維楨。李維楨(1547~1626),字本寧,湖北京山人。21歲時於穆宗隆慶二年(公元1568)進士。父子皆為進士(其父李淑字師孟,號五華山人,頗有文才,曾任浙江僉事、河南左參議、廣西右布政、福建布政使)。李維楨生平歷世宗、穆宗、神宗、光宗、熹宗五任皇帝。進士及第後由翰林院庶吉士授編修。明萬曆時參與修纂《穆宗實錄》,晉升修撰。之後出任陝西右參議(省布政使之下,分領各道),升提學副使,又任浙江、山西按察使,布政使(省最高行政官員),河西兵備督理。他在京外做官,宦海浮沉近三十年。天啟初年(公元1621)以布政使之職(從二品)居家賦閒。70餘歲時,朝廷決議起用年老舊臣,又召他為南京太僕寺卿,旋改太常寺卿。給事中薛大中疏薦他篡修《神宗實錄》,但因故辭官未就。天啟4年(公元1624)4月,太常卿董其昌再次向皇上推薦他,被召為禮部右侍郎,三個月後晉升南京禮部尚書(從一品)。他是因修史之事得以重新起用晉官。他博聞多才,位高爵顯,然遭人忌,78歲時要求告老還鄉。1625年正月回京山故里,1626年在家去世,年80歲。明崇禎時,晉爵“太子太保”( 見《明史·文苑四》)。

個人著作

李維楨是晚明著名文學家,文壇領軍人物。他弱冠之年入翰林院,博聞強記,與同館宿耆許穆齊名,當時館中有俗語:“記不得,問老許;做不得,問小李。”他位高爵顯,文章弘肆,在文壇聲名隆厚,《明史》稱他“負重名垂四十年”。傳世作品在《四庫全書》中載有《大泌山房集》134卷,《史通評釋》,集詩6卷,雜文128卷。他的詩文字畫弘肆博大,才氣縱橫。作為晚明名士,《明史·文苑傳》將他與唐寅、文徵明、徐渭、王世貞、董其昌等同列。現代文學研究者視李維楨為繼王世貞、汪道昆之後的“七子派盟主” 、“後五子之首”。 尤為可貴的是,他在為宦為文生涯中,具有同時代嶄新的社會道德和文學藝術觀念。首先是他的尊卑觀迥異於當時封建官場的舊秩序、舊觀念。他官高位尊爵顯,但“為人平易闊達”,喜交各界朋友,門庭“賓客雜進”。在不太計較士農工商序列的晚明,他在觀念上淡化了官、儒?士?與商賈的地位差異,對良商善賈並不歧視,“海內請求者無虛日”,“碑版之文,照耀四裔”。而他有求必應,以至於門人乘機受取富人大賈金錢,代為求李手筆。文集《大泌山房集》中保存了大量有價值的人物傳記與可資研究的社會史料。他還專為商人立傳,題為《贈李汝衡序》,表明李維楨在晚明社會的歷史演變中具有開明的思想,折射出重商思潮在晚明開始形成,充滿新的人文氣息。這在當時是了不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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