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章(東漢官員)

李章,字第公,東漢河內郡懷縣人,家族五代都是二千石官員。

基本介紹

  • 本名:李章
  • 字號:第公
  • 所處時代:東漢
  • 民族族群:漢
  • 出生地:河內郡懷縣
  • 官職:琅邪太守
人物生平,史書記載,

人物生平

李章學《嚴氏春秋》,明經之後,教授諸生,歷任州郡吏。光武帝為大司馬時,平定河北,召李章置東曹屬,多次從光武征伐。
光武帝做了皇帝,授李章為陽平令。這時,趙、魏豪強聚集一起,清河大姓趙綱就於縣界築塢壁,修造兵器,危害地方。李章到任,舉行宴會,請趙綱會晤。趙綱帶著文劍,披羽衣,率衛士百多人來。李章與他對飲,一會兒,李章手劍斬趙綱,原先埋伏的士兵也出來把趙綱的衛士統統殺了,然後賓士到塢壁,用突然襲擊的方法破了,官吏百姓得到安寧。
李章升千乘太守,因誅殺盜賊太濫,徵召下獄免去太守之職。半年授侍御史,出任琅邪太守。
這時,北海安丘大姓夏長思等人反叛,囚太守處興,占據了營陵城。李章得到訊息,馬上發兵千人,賓士進擊。掾史阻止李章說“:二千石行不得去郡,兵不得擅發。”李章按劍發怒說:“反虜如此膽大,囚劫郡守。這哪裡可以容忍!如果我因討賊而死,我無遺恨啊!”於是帶兵去安丘城下,招募一些勇敢之士燒城門,與長思戰,殺了長思,獲三百餘首級,得牛馬五百餘頭而回。處興回到郡里,把這件事報告了皇上,把所得全部頒賜慰勞吏士。後來李章因度量人的田不實,被征,因李章有功,只作司寇(同伺寇,刑罰名)論罪,罰往邊地戍守防敵。一個多月後免刑歸。再被徵召,適值病逝世。

史書記載

《後漢書 卷七十七 酷吏列傳第六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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