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爾本案是指英國政論家李爾本是平等派領袖,曾數次入獄。在1646年和1647年出版的小冊子《貴族暴政的剖析》和《約翰的呼聲》中,提出法律的源泉來自人民,主張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並反覆強調出版自由的要意。1649年8月,李爾本發表了《彈劾兌倫威爾及其女婿愛爾頓的叛國行為》一文。
他在文中指責克倫威爾利用軍隊搞獨裁統治,號召倫敦手工業者和商店雇員為實現”人民公約”而鬥爭。平等派的示威活動被鎮壓後,李爾本被當局以批評政府的罪名逮捕。10萬人簽名要求釋放他。在審判中李爾本連續三天在法院答辯,逐條駁斥指控,最終,法院上得不宣布李爾本無罪釋放。儘管李爾本後來仍受到政府的壓迫,但實際上此案在英國首開一條法律原則:在出版物上發表批評政府的文章不算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