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西恭王
李博義,
武德初,與
李奉慈例王。
唐高宗時,累擢禮部尚書,特進。驕侈不循法度,伎妾數百,曳羅紈,甘粱肉,放於聲樂以自娛。其弟
李奉慈亦荒縱,皆為唐高宗所鄙。嘗曰:“吾仇人有善且用之,況親戚乎?王等昵小人,專為不軌,先王
墳典不聞學,何以為善哉?”各賜市書絹二百疋,以愧切之,然不自克也。薨,贈開府儀同三司、荊州都督。
七世孫
李戡,字定臣,幼孤。年十歲所即好學,大寒,掇薪自炙。夜無然膏,默念所記。年三十,明《
六經》,舉進士,就禮部試,吏唱名乃入,戡恥之。明日,徑返江東,隱陽羨里。
陽羨民有鬥爭不決,不之官而詣戡以辨。凡論著數百篇。常惡元和有元、白詩,多纖艷不逞,而世競重之。乃集詩人之類夫古者,斷為唐詩,以譏正其失雲。平盧節度使
王彥威表為巡官,府遷,還洛陽,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