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泳盛負罪潛逃案

李泳盛負罪潛逃案,發生於嘉慶二十五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泳盛負罪潛逃案
  • 發生時期 :嘉慶二十五年
  • 涉及人物:李泳盛
  • 涉及機構:刑部
案件記載
案發生於嘉慶二十五年(公元1820年)。案犯李泳盛,因將教匪劉之協抓獲,被賞給把總一職,曾經補缺,後告病。痊癒後撥營候補。因求考未準,李泳盛即“向上司咆哮”,後南陽鎮欲將其查處,李泳盛即潛逃。河南巡撫以其系候補人員,非現任可比,因此比照“現任職官負罪潛逃絞候”例上減一等,判處李泳盛杖一百流三千里。刑部批准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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