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樺,曾任仙遊縣第一中學校長兼黨委書記。
2016年7月,李林樺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六萬八千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林樺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曾任仙遊縣華僑中學校長。
2014年8月19日,任仙遊縣第一中學校長。
人物事件
- 違紀被查
2015年3月,記者從仙遊縣紀委獲悉,仙遊一中校長、黨委書記李林樺涉嫌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 開除黨籍
李林樺在任仙遊縣蓋尾中學、仙遊縣華僑中學、仙遊縣第一中學校長期間,多次在學校基建、教學設備、教輔材料、幹部調整、人員安排等方面,非法收受現金總計31.78萬元,收受菸酒物品折合人民幣總計1.22萬元。
2015年12月29日,李林樺被開除黨籍,並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判刑
2016年7月,由仙遊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仙遊第一中學原校長李林樺涉嫌受賄罪一案,仙遊縣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判處被告人李林樺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六萬八千元。
經查,被告人李林樺身為仙遊第一中學校長,利用其負責學校日常工作,教學任務的部署、教師隊伍的建設管理、學生就學安排、學校基建項目的統籌管理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總計人民幣16.8萬元,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鑒於被告人李林樺主動退回全部贓款,依法予以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