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秋(北京房山區閻村鎮人大原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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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秋,北京房山區閻村鎮人大原主席。

2024年1月,李春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春秋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北京房山區閻村鎮人大原主席。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10月,房山區閻村鎮人大原主席李春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房山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經查,李春秋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與他人串供、偽造證據,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對抗組織調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和旅遊安排,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在親屬任職方面未按規定迴避,對分管企業違規挪用資金失察失管;不重視家風建設,對子女失管失教;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和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李春秋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房山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房山區委批准,決定給予李春秋開除黨籍處分;由房山區監委給予其政務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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