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利

李旭利

李旭利,中國人民銀行研究生部經濟學碩士。1998年至2005年任職於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擔任公司研究員、交易員基金經理、投資總監等職務。2010年10月底,李旭利由於身體原因和自身的安排辭去該公司的職務,正式離開重陽投資。據通報,2009年2月28日至2009年5月20日,李旭利利用職務之便,非法獲利一千餘萬元。2012年11月因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一審獲刑有期徒刑四年。2013年5月23日,明星基金經理李旭利老鼠倉案於上海高院開庭審理,9點30分李旭利出庭受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旭利
  • 出生日期:1973年
  • 畢業院校中國人民大學
  • 職業商業
  • 主要成就:中國人民銀行研究生部經濟學碩士
    創辦上海重陽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個人履歷,創業經歷,違法行為,刑事拘留,正式批捕,庭審現場,當庭翻供,無罪辯護,控辯舌戰,宣布審判,出庭受審,二審開庭,

個人履歷

李旭利,10年基金從業經驗。
1998年至2005年任職於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擔任公司研究員、交易員、基金經理、投資總監等職務。其中1999年9月至2004年1月擔任基金天元基金經理助理、基金經理,2004年1月至2005年7月擔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總監及南方穩健成長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2006年6月14日至2007年7月3日擔任交銀施洛德穩健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任交銀施洛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總監。其管理過的基金業績、基金公司整體業績都表現出色,被業內譽為智商和情商俱高的“雙高”人士。
2009年7月加盟上海重陽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開始私募基金運作。
在公募基金業爬坡11年,李旭利以自上而下的投資理念著稱,堅持在巨觀研判的趨勢下進行資產配置和行業選擇,帶領交銀施洛德基金投研團隊在2008年熊市中取得了出色的業績。他還在A股市場的基金中贏得了“意見領袖”的稱號:投資者隨李旭利自上而下看市場,追著王亞偉自下而上找股票。
2010年10月,李旭利由於身體原因和自身的安排,辭去了該公司的職務,正式離開重陽投資
投資江湖中,李旭利名聲赫赫。這位畢業於“五道口”(中國人民銀行研究生部)的高材生,26歲起開始在南方基金擔當基金經理。在2001年-2005年的大跌中,所管理的產品始終保持了正收益。2005年從南方基金跳槽去交銀施洛德之後,也一直保持了穩健的增長。其投資生涯中,是個“拿獎拿到手軟”的人物。

創業經歷

結識裘國根
中國人民大學投資經濟系讀書時,李旭利就對證券投資有著濃厚興趣。他曾加入師兄裘國根創辦的證券協會,參與校園模擬股票交易。這為2人10多年後的“聯手”埋下了伏筆。
1998年,李旭利考入中國人民銀行研究生部獲得經濟學碩士學位後,沒有選擇進入中國人民銀行工作,而是南下深圳,參與籌建國內第一家公募基金公司——— 南方基金。
在南方基金,李旭利從研究員、交易員做起,憑藉出色的業務水平,很快升任基金經理助理,並在2000年成為南方基金旗下“天元基金”的基金經理。那一年,他26歲。
在大多數基金公司如走馬燈般換基金經理的時候,李旭利在這個位置上一坐就是4年多,被業內稱為“最長壽基金經理”。在此期間,A股經歷科技股泡沫的破裂,指數從2245點一度跌近1000點,而他所管理的南方基金卻始終能夠獲得正收益,逆市跑贏大盤
正因如此,李旭利和南方基金成為各項基金評選活動的常客,“金牛獎基金經理”、“晨星年度基金經理獎”等等獎項拿到“手軟”,其中李旭利兼任的“南方穩健”還拿下業內相當有含金量的“持續優勝基金”獎。
到2004年,年僅30歲的李旭利,已成為南方基金這家當時全國最大的基金公司的投資總監。
出任總監
正當李旭利在南方基金的事業蒸蒸日上時,他卻於2005年出人意料地辭去了所有職務,離開了工作8年的深圳,轉戰上海,籌建“交銀施洛德基金管理公司”,出任投資總監。
李旭利後來解釋說,當時“雖然從頭至尾參與了南方基金籌建過程,但是從來沒有自己組建過團隊,而交銀施洛德卻為他度身定做投研團隊,推出交銀施洛德穩健配置基金,正是這種新鮮的吸引力打動了我。”
彼時恰逢A股出現空前的大牛市行情,李旭利帶領其團隊穩紮穩打,雖然沒有一次獲得業績排名的“冠軍”,但交銀施洛德基金公司的穩健表現,依然獲得業內外的一致好評。
最為業內所津津樂道的一個案例是:2006年10月27日,李旭利率領的交銀施洛德基金投資部,在工商銀行A股上市當日以3元多的低價重倉買入,之後持有了兩個多月;在2007年首個交易日工商銀行股票觸摸漲停板的時候,李旭利果斷賣出,僅此一單,使交銀施洛德基金公司獲利100%。
創辦重陽
2009年5月,正當交銀施洛德基金的總資產規模接近千億、李旭利直接掌管的資金規模超過百億元時,李旭利再次出人意料地選擇離開。
這一次,他選擇了自己創業,而與他聯手的,正是前文提到他在大學時的師兄、如今資本市場的大腕級人物裘國根。兩人合夥出資3000萬元,創辦了 “上海重陽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裘國根擔任投資決策委員會主席,李旭利出任首席投資官,主打“重陽5期”的操作。新產品開始募集後,短短30多天便吸引了接近11億元的資金追捧認購,創下了國內單只私募產品募集規模的新紀錄。
對於10年來一直掌控上百億資金的基金經理,3000萬元的啟動資金已經是李旭利的極限,他坦言,“我雖然在公募基金擔任投資總監多年,但畢竟是職業經理人,收入有限,沒有太多的錢來抬高新公司的註冊資本,而考慮到10年後的發展前景,並不很高的註冊資本也為以後引入更多的合伙人留下空間。”
離開重陽
2010年10月25日,上海重陽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公告:“重陽投資首席投資官李旭利先生由於身體原因和自身的安排,已於近期辭去公司的職務,正式離開重陽投資。”
從知情人處獲悉,李旭利已將其持有的重陽股份全部退出,重陽投資已任命合伙人陳心擔任投資副總。 李旭利離開的原因是“不舒服,身體一直不太好,比較累,放下來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不過,他同時表示,更詳盡的原因由於涉及個人隱私不便透露。

違法行為

在李旭利“辭職門”事件發酵一個月之後,真相逐漸浮出水面。這名曾經的公募基金明星、私募領軍人物,因在交銀施洛德工作期間涉嫌老鼠倉交易,處於被“邊控”狀態。
李旭利可能在交銀施洛德工作期間涉嫌老鼠倉交易,而且規模不小。
李旭利辭職之前是上海重陽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稱“重陽投資”)合伙人,首席投資官(CIO),進入重陽投資之前則為交銀施洛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總監,其從公募基金轉投私募,曾引起業界轟動,並被譽為“華麗轉身”.
有關人士表示,“他現在已經處於被‘邊控’狀態。”
所謂邊控,即邊境控制,它是為防止涉案的外國人或者中國公民因其借出境之機逃避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給境內的國家、集體或個人財產等帶來重大損失,而通過法定程式在國邊境口岸對之採取限制出境的一種保全措施。
在限制出境期間,一般情況下,並不限制被控對象在國內活動的自由。
如果上述嫌疑被查實,這可能成為繼唐建王黎敏張野等之後,近年來第七起被查處的老鼠倉,而李旭利無論在級別、投資能力以及大眾名聲上都遠在其他6人之上。

刑事拘留

2011年8月下旬,知名基金經理李旭利被上海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刑事拘留,為此2010年11月份以來傳的沸沸揚揚且倍受關注的李旭利“老鼠倉”案終於進入了實質階段,已經由行政調查轉入了刑事調查。李旭利是在交銀施洛德基金公司擔任投資總監時涉案,當時其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的對象主要集中在金融股,涉案金額達億元之巨。
5月6日,《證券市場周刊》從接近證監會的兩個不同渠道獲悉,原上海重陽投資首席投資官李旭利被監管部門調查一事已有定論。立案罪名為"老鼠倉",稽查部門的調查已經結束,案件已經移交行政處罰委進行認定,不排除移交法務部門的可能。
8月下旬,李旭利一案,由上海公安部門介入調查。被正式拘留前,李旭利一直在休息,健康狀況良好。
尚不能確定李旭利涉嫌的"老鼠倉"事件發生在曾任職的哪家公司。
調查始於2010年下半年,李旭利當時已脫離公募基金。隨著由公募轉私募蔚然成風,李旭利在校友召喚下,轉投至上海著名私募基金重陽投資,任職投資總監,直至此次翻船。

正式批捕

李旭利因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被上海警方依法執行逮捕。據證監會披露,李旭利非法獲利1000餘萬元。

庭審現場

當庭翻供

2012年6月12日,原交銀施洛德投資總監李旭利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一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李旭利當庭翻供,不承認直接通過下指令買賣股票,而表示僅僅只是建議買金融股來完成交易量,這讓此案又重新充滿變數。
李旭利
李旭利
檢察機關起訴稱,2005年8月至2009年5月,李旭利擔任交銀施洛德基金(微博)管理有限公司投資決策委員會主席、投資總監,2007年8月開始兼任該公司交銀施洛德藍籌股票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2009年4月7日,在交銀施洛德公司旗下藍籌基金、交銀施洛德成長股票證券投資基金進行股票買賣的信息尚未披露前,李旭利指令時任五礦證券深圳華富路證券營業部總經理李智君,在李旭利操控的“岳彭建”、“童國強”證券賬戶內,先於或同期於李旭利管理的藍籌基金、成長基金買入相同的工商銀行(4.18,0.01,0.24%)、建設銀行(4.43,0.01,0.23%)股票,股票交易累計成交額達5226萬餘元。同年6月間,李旭利直接將上述股票全部賣出,股票交易累計獲利額899萬餘元,並分得上述股票紅利人民幣172萬餘元。
對此,李旭利表示,“成交指令並不是由自己來執行。營業部的人當時希望能完成交易量,自己當時建議買兩三百萬股工行、建行。但是當時並不知道營業部的人是否買了,更不知道買了這么多。”其表示,2007年5月妻子袁雪梅在五礦證券開戶,本金在三四千萬。

無罪辯護

庭審過程中,檢察院根據多人的口供推斷出,4月7日的前一天,也就是4月6日的晚上,李智君給李旭利打過電話,這也是買入兩隻股票前的敏感期內雙方的唯一一次通話,“在這次通話中李旭利授權李智君操作自己的兩個賬戶。”
但被告方代理律師堅持無罪辯護,其認為:“檢方自始至終只有李旭利的口供作為利用非公開信息交易的證據,檢方也沒有出示強有力的證明這次通話的技術證據,只有口供按照刑法不能為刑事案件定刑。其同時提出,“並不能排除李智君為了增加營業部交易量,自主買賣股票的可能。”
對於此前媒體報導的逃匿,李旭利更當場斥為“無稽之談”,“我最早2010年就知道證監會在調查了。如果想跑早就可以跑到國外,但是我一直在配合調查,主動和各方面溝通。如果要知道案件已經轉到經濟偵查那邊,我肯定不會去北京。”

控辯舌戰

此次檢方認定李旭利非法交易股票行為的時間區間為“2005年8月8日至2009年5月25日”,由於2009年2月28日是“利用非公開信息交易罪”生效時間,這也讓非法交易時間和獲利金額的界定,成為當日庭審焦點。
李旭利代理律師提出,“2008年3月,李旭利曾經進行股票操作,但是2009年2月28日生效後,李旭利早已停止了操作。”其同時指出,“不應以最終李旭利股票拋售價格作為涉案金額。在交銀施洛德4月21日賣出相關股票之前,李旭利並沒有賣出,甚至等到5月27日,李旭利從交銀離職,都沒有賣出。如果是老鼠倉,應該會先於基金公司賣出。最後計算獲利金額,也套用5月27日股票收盤價,而不是以後賣出的價格。另外,工行172萬元的分紅,不應計入交易獲利金額。”
對此,公訴人回應:“只要利用了非公開信息進行交易,不論是否賣出,法律上都是老鼠倉。非法所得,應該包括紅利。”

宣布審判

2012年,基金明星”李旭利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非法獲利一案今天下午將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現場判決李旭利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4年,罰金1800萬人民幣。同時,其違法所得一千餘萬予以追繳 

出庭受審

2013年5月23日,明星基金經理李旭利老鼠倉案於上海高院開庭審理,9點30分李旭利出庭受審。李旭利辯護律師周澤庭中提出抗訴理由:一,一審決議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二,適用法律錯誤;三,對證據認定不公;四,沒有證據證明李旭利指示李智君購買工行,建行股票,李旭利不夠成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法院正在審理之中。
李旭利證詞指出,曾受到公安脅迫,如不配合調查將拘留其家人,由於擔心妻子被採取強制措施,擔心孩子失去親情,因此之前的證詞是在恐懼的狀態下配合警方做出的不真實證詞。

二審開庭

2011年11月,上海一中院一審判決李旭利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4年,罰金1800萬人民幣。同時,其違法所得一千餘萬予以追繳。李旭利不服提起抗訴。2013年10月29日上午,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李旭利抗訴案進行了公開宣判。上海高院終審裁決維持了原判駁回了李旭利的抗訴,二審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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