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明代四川道監察御史)

李宏(明代四川道監察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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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系廣西北流縣松花鎮鴨埌村人。於明永樂三年 (1405年)考中舉人,十三年考中進士,任廣東海南瓊州府知府,又署理涯州知州。不久,因政績顯著升任四川道監察御史。

基本介紹

  • 本名:李宏
  • 所處時代:明朝
  • 出生地:廣西北流縣松花鎮鴨埌村
  • 出生日期:1361年
  • 逝世日期:1430年
  • 主要成就:任四川道監察御史
李宏,父永立,曾在元朝中都做官。李宏性剛毅,遠見卓識,曾向皇帝呈上“時政十事”,獲得採用。《中國人名大辭典》記載其“擢御史,嘗上時政十事,皆國政論,多見施行”。因此名重一時,列為四川名宦,為縉紳尊敬。
李宏在監察御史任滿後歸田,居北流縣內懷塘鑊耳灣,後避盜寄寓鴨埌村。死後於宣德五年葬於一廂里木頭塘(今塘岸鎮長塘村),墓叫“八角墳”。縣祀鄉賢。 崇禎時知縣在登龍橋建御史坊,紀念提點刑獄坦中庸、巡按御史李文鳳、李宏,上書 “柏台繼美”四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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