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奕英,紅河州衛計委綜合監督執法局局長。2016年12月12日下午,李奕英向州衛計委分管領導周世紀匯報工作後,邀請周世紀等11人在蒙自市某餐廳晚餐,共消費人民幣1094元,並假借接待縣市衛生監督執法部門的名義,經李奕英簽批後將上述費用在州衛計委綜合監督執法局公款報銷。紅河州紀委報經州委批准,給予周世紀黨內警告處分;紅河州監察局報經州政府批准,給予李奕英行政記過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