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代明(青川血案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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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代明是青川血案主犯,曾造成18人死亡、16人失蹤的“1994年白龍江金礦特大血案”在四川省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代明
  • 國籍:中國
案件回顧,早前報導,血案還原,百人械鬥,團伙衝突,血案改變,

案件回顧

原標題:四川:致18人死16人失蹤的“白龍江金礦特大血案”一審宣判
新華網成都12月30日電(記者 蕭永航)30日,曾造成18人死亡、16人失蹤的“1994年白龍江金礦特大血案”在四川省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
法院一審對41名被告人犯故意殺人罪、聚眾鬥毆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李代明、朱明文、周錄貴3名被告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辛大春、郭兵、張順平3名被告人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余玉良等4名被告人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餘被告人判處三年到十五年不等期徒刑。判令各被告人共同賠償被害人家庭喪葬費、交通費、誤工費各3萬餘元。
法院審理查明,1994年李洪和李代明兩伙人同在白龍江流域採金。當年10月14日,李洪邀10餘人與李代明“談判”,欲在其金坑旁開挖金坑,雙方發生爭執。李洪等人將李代明等人打傷,李代明等人乘船渡江逃走。事後,李代明邀約同在該河段採金的朱明文、廖天成、周錄貴等人,組織80餘人,準備了刀、槍、炸藥包等鬥毆工具,商量決定在元坪子(小地名)伏擊李洪一方。與此同時,李洪也糾結了100餘人,欲與對方械鬥。1994年10月17日下午,李洪一方乘坐的三輛車到達元坪子一帶時,遭到李代明及其同夥朱明文、周錄貴等人的攔截,雙方遂發生械鬥。械鬥過程中,李洪一方被槍擊、刀砍致死2人,在水流湍急的白龍江中死亡16人,失蹤16人。

早前報導

據成都商報7月28日報導,1994年青川特大血案曾經驚動了國務院、公安部。該案發生後,廣元、青川警方先後十餘次組織警力對李代明等人進行追捕,但均無結果。直到2011年,在公安機關的不懈努力下,主犯李代明投案自首。
青川警方介紹,2011年9月29日,清網行動追逃組成員趕赴李代明的原籍地江油市武都鎮對其親友信息進行摸排,得知李代明女兒近期準備結婚,李代明肯定會結束逃亡參加婚禮。通過十多次交談,李代明女兒表示父親想和青川縣公安局領導見面。隨後,青川縣副縣長、公安局長張家和與李代明通了電話,承諾允許其參加女兒的婚禮。2011年10月9日,參加完女兒的婚禮後,潛逃17年的省廳A級通緝逃犯李代明,在家屬陪同下到青川縣公安局投案自首。得知他自首後,其10多名同夥也相繼自首。成都商報記者從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今日將對李代明等9名涉嫌故意殺人的主犯以及其他從犯共30人進行公開開庭審理。

血案還原

青川境內白龍江流域,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出現淘金者,到上世紀九十年代初期,由於要修建重點能源項目寶珠寺水電站,1994年和1995年,青川當地對水庫淹沒區的金礦資源進行了為期兩年的搶挖。從此,掀起採金狂潮,每天最多時達上萬人之眾。有人以“百里江面不夜地,千車萬人淘金來”形容當時的場景。就是在淘金熱潮下,利益的驅使,導致了一場血案的發生!

百人械鬥

一方半路伏擊19死15失蹤
淘金熱潮河段上每天多則上萬人
7月14日,原青川縣黃金管理局沙洲站站長李愛民介紹,1983年,青川成立黃金管理辦公室,1993年成立黃金管理局。1984年,政府開始收錢辦理採金許可證,那時需要1260元,到1994年,價格已漲到4萬多元。
廣元市國土局總工程師劉彬曾參與籌建廣元金礦方面的工作。劉彬介紹,當時廣元成立了黃金管理局,並成立了“黃金管理指揮部”,進行統一管理。青川縣的主礦白水金礦屬於央企,周邊區域的零星金礦資源,則可由個體或合夥進行開採。周邊金礦資源開採需獲得“黃金開採許可證”。據當年發證人員介紹,兩年搶挖期,發放的證件約有幾百個。
青川縣沙洲鎮大灣村一帶,是當年採金最火爆的地方,當時人稱金河壩。大灣村村民王天江介紹,那時,整個河段到處是人,白天黑夜淘金。李愛民說,當時整個河段都是採金者,每天少則幾千人,多則上萬人。

團伙衝突

李愛民介紹,在金河壩里,凡有名的“紅窩子”(出金率較高的礦井),大多有各式槍枝和彈藥。政法機關不定期突擊搜查,收繳一批,不多久又發現第二批。他說,一些不法分子還進行“黑吃”,打探到哪個金窩子挖“紅”了,或者強行“入股”,或者以武力相威脅,低價買進自己開採,或者乾脆白拿強要。
7月13日,成都商報記者來到青川,說起這場血案,幾乎無人不知。當地人將此次血案稱為“血戰金河壩”。
大灣村村民李紅先介紹,李洪原籍射洪,生活在青川,是淘金者中有名的霸王;李代明,江油武都鎮人,原是江油武都建築公司員工,後組織人前往青川淘金。
據警方調查,1994年10月,李洪派人在李代明金坑旁開挖金坑,遭李代明驅趕。同月14日,李洪邀約10餘人慾找李代明“談判”,雙方一見面,就發生爭執。李洪等人將李代明等人打傷,李代明等人逃走,雙方放話再打一架。隨後,李代明等人商量決定在元坪子伏擊李洪一方的人,並向附近村民借來火藥槍,製作炸藥包、炸藥彈數十個。李洪也網羅了100人,準備了火藥槍等工具。
山間伏擊數十人被攆至白龍江中
60多歲的梅中春,就住在距案發現場100米遠的山坡上。7月13日下午,在他的指引下,記者來到當年的案發現場,曾經繁忙的公路已變成了荒地,一邊是茂密的森林,一邊是已蓄水的白龍江。
警方調查得知,1994年10月17日上午,李洪安排人租來一輛大客車和兩輛中巴車,組織人員上車後,分發了西瓜刀,後來又安排人製作了炸藥包。隨後,三車向大坪進發。17日上午,李代明一方聽說李洪的人已到沙洲,迅速派人至元坪子攔車,並安排人手埋伏在公路附近的樹林中。當天13時許,李洪一方的車輛行駛至元坪子處遭攔截,李代明的一名同夥朝第一輛客車開了一槍,隨後,眾人持砍刀、木棒打砸車窗,埋伏人員用石塊和炸藥包投擲三車,李洪等人被迫逃離客車。李代明一方在公路上繼續“追擊”,李洪一方有的向山上逃亡,有的躲入附近農戶家中,還有數十人被追攆至白龍江中,導致17人溺亡,15人失蹤。此外,李洪和另一人被砍死。
劉彬介紹,血案發生後,廣元市成立了黃金指揮部,調動各個部門進行大力整頓,首先是將辦證許可權收歸指揮部統一辦理,不再是有錢就辦證,還需審查開採者的身份等。同時,由政府統一划定開採區域。此外,政府還大力整頓非法開採者,打擊無證開採。整頓後,採金者少了很多,淘金熱潮慢慢退去。到1996年,白龍江開始蓄水,淘金河灘淹沒在湖底,淘金熱潮成為歷史。

血案改變

原青川縣黃金管理局一工作人員介紹,那時辦理採金許可證,只是從黃金管理局直接辦理,申請人寫個申請,交錢就可以辦證,基本上不會審核申請人的資料等,而辦證後,開採者看中主礦區外的哪塊地,就直接在哪塊地開採。“當年是行政配置,哪個官大,哪個說了算,有錢就可以辦證,開採秩序混亂。”該工作人員表示,正是因為政策的不完善,管理跟不上,開採秩序混亂等因素的影響,最終導致了青川血案的發生。
1996年,《礦產資源法》進行修訂,確定了礦業權有償取得制度,對礦產資源開採的行政配置改為了市場配置。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表示,1996年《礦產資源法》的修訂,與“青川血案”這樣重大案件造成的社會影響是分不開的,從歷史角度來看,正是“青川血案”以及其他類似的案件,才倒逼了相關法律的改革。
1996年參與修訂《礦產資源法》的法學專家李顯東表示,1996年《礦產資源法》的修法背景,與“青川血案”這樣重大案件的發生是有必然聯繫的,可以說這樣的重大案件及其他類似案件正是1996年修法的重要原因之一。上世紀九十年代末期,以1996年為例,當時國家正從計畫經濟體制向市場化經濟體制轉變。修法前,之所以出現礦產採集方面的種種案件,也是與當時礦產資源行政配置管理上的混亂分不開的,這也是當年修法的一個重要原因。1996年修法就是為了規範在國家礦產資源開採上的社會秩序和市場秩序,防範因行政管理混亂而造成涉及採礦的各類案件。
如今,廣元黃金管理局和青川縣黃金管理局已被撤銷。劉彬介紹,如今,主礦區外的黃金開採,需經過企業自行申請、經縣、市、省級相關部門審批通過後,根據有償取得制度,通過招投標取得相關區域開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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