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五節,男,漢族,1960年5月生,四川峨邊人,在職大學學歷。1977年10月參加工作,1986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21年3月20日,據瀟湘晨報訊息,李五節因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和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五節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0年5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依法雙開,依法判決,任免信息,
人物履歷
1977年10月至1978年9月,在峨邊縣沙坪公社當知青;
1978年9月至1980年9月,在樂山衛生學校中醫專業學習;
1980年9月至1988年11月,在四川省沙坪勞教所工作;
1988年11月至1992年6月,任樂山市市中區監察局案審科科長;
1992年6月至1993年3月,任樂山市市中區委組織部副科級組織員;
1993年3月至1998年1月,任樂山市市中區衛生局局長;
1998年1月至1998年7月,任樂山市市中區政府副區長;
1998年7月至2008年4月,任樂山市衛生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08年4月至2008年6月,任樂山市衛生局黨組書記;
2008年6月至2014年10月,任樂山市衛生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4年10月至2019年2月,任樂山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9年2月至2019年12月,任樂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黨組書記;
2019年12月,被免職。
人物事件
依法雙開
2020年7月29日,四川省紀委監委發布訊息:經樂山市委批准,市紀委監委對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原黨組書記李五節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五節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與管理和服務對象打牌贏取錢財;對財務報銷審核把關不嚴,造成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李五節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樂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李五節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樂山市第七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依法判決
2021年3月20日,據瀟湘晨報訊息,李五節因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和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半。
任免信息
2017年2月14日,樂山市政府第9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任命:李五節兼任四川省樂山市中醫藥管理局局長。
2019年2月14日,樂山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系列任免事項。免去李五節的樂山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局局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