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福祥(原桐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5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2000年11月至2010年春節間,被告人朱福祥利用擔任桐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並負責協助分管副市長協調交通、土管、城建等工作和擔任桐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的職務之便,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合計價值14.94萬元,並為他人謀取利益。

桐鄉市人民法院對原桐鄉市規劃建設局局長、黨委書記王為民,原桐鄉市崇福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兼崇福皮毛市場管委會副主任汪小平,原桐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朱福祥三被告人受賄案作出一審宣判,分別判處被告人王為民有期徒刑十四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四年,並處沒收財產40萬元;判處被告人汪小平有期徒刑十年三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一年,並處沒收財產5萬元;判處被告人朱福祥有期徒刑七年三個月,並處沒收財產3萬元。對犯罪所得予以追繳。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