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昌祚

朱昌祚(1627~1667) 清代大臣、名宦。字雲門。高唐州人(今山東省高唐縣梁村朱樓人)。崇禎十一年(1638),清兵攻下山東各州縣,昌祚年12歲,被擄往北方。後隸屬於漢軍鑲白旗,官至宗人府啟心郎順治元年(1644),隨清兵入關,十八年(1661)由工部侍郎任浙江巡撫。主要政績有平盜賊、減賦稅、免欠餉、撫難民、除兵役等12項,均載入史冊,被稱作名宦。在任期間,大旱不雨,災情嚴重,他勸說富戶獻糧,請求朝廷賑濟,自己也得捐出俸祿救濟災民。由於他的積極操勞,得以全活的民眾達數10萬人。3年後,遷江西總督,未到任。再遷兵部尚書,督3省。此時輔政大臣鰲拜肆意圈地,令昌祚及尚書蘇納海巡撫王登聯理其事,昌祚毅然抗奏,力陳其不可。鰲拜以忤己意,大怒,將昌祚及其子與王登聯立絞。康熙親政,鰲拜伏罪,知昌祚冤,詔復原官,賜祭葬,子朱紱以蔭入監,官大理寺卿

基本介紹

  • 本名:朱昌祚
  • 字號:字雲門
  • 所處時代:清代
  • 出生地高唐州(今山東省高唐縣梁村)
  • 出生時間:1627年
  • 去世時間:1667年
  • 主要成就清代大臣、名宦
朱昌祚(1627~1667) 清代大臣、名宦。字雲門。高唐州人(今山東省高唐縣梁村朱樓人)。崇禎十一年(1638),清兵攻下山東各州縣,昌祚年12歲,被擄往北方。後隸屬於漢軍鑲白旗,官至宗人府啟心郎順治元年(1644),隨清兵入關,十八年(1661)由工部侍郎任浙江巡撫。主要政績有平盜賊、減賦稅、免欠餉、撫難民、除兵役等12項,均載入史冊,被稱作名宦。在任期間,大旱不雨,災情嚴重,他勸說富戶獻糧,請求朝廷賑濟,自己也得捐出俸祿救濟災民。由於他的積極操勞,得以全活的民眾達數10萬人。3年後,遷江西總督,未到任。再遷兵部尚書,督3省。此時輔政大臣鰲拜肆意圈地,令昌祚及尚書蘇納海巡撫王登聯理其事,昌祚毅然抗奏,力陳其不可。鰲拜以忤己意,大怒,將昌祚及其子與王登聯立絞。康熙親政,鰲拜伏罪,知昌祚冤,詔復原官,賜祭葬,子朱紱以蔭入監,官大理寺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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