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新力,男,漢族,1964年12月出生,浙江桐廬人。1986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法學博士學位。1999年12月加入民革。
現任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民革中央委員,民革浙江省委會副主委、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委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朱新力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浙江桐廬
- 出生日期:1964年12月
- 畢業院校:杭州大學
- 政治面貌:民革黨員
人物履歷,任免信息,社會兼職,法學專著,
人物履歷
1982年09月,杭州大學法律系學習;
1986年08月,杭州大學法律系(後改為法學院)任教;
1998年09月,浙江大學法學院任教;
2003年01月,任浙江大學公法與比較法研究所副所長、所長;
2006年08月,掛職溫州市龍灣區人民政府任副區長。
2010年07月,任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常務副院長。
2012年06月,任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常務副院長,民革浙江省委會副主委。
2015年02月,任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院長,民革浙江省委會副主委。
2017年09月,任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民革浙江省委會副主委。
民革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委員,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委員。
任免信息
2017年7月,擬任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2017年9月30日,浙江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四十四次會議。會議經審議並以投票表決的方式,決定任命朱新力為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接受朱新力辭去省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
社會兼職
主要社會兼職有: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體育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比較法研究會理事、國家行政學院行政法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九屆浙江省委員會委員、浙江省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等。
法學專著
行政法學(21世紀普通高等學校法學系列教材)/朱新力 金偉峰,2005-5-1版
行政法律責任研究-多元視角下的詮釋/朱新力,2004-9-1版
外國行政強制法律制度(行政強制法研究叢書之三)/朱新力,2003-1-1版